只為幼童踩秧苗四個成人打群架
- 發佈時間:2014-10-24 08:32:2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是同村村民,理應在生活中相互禮讓,但河南省遂平縣的李鳳、李偉等四人卻為3歲幼童踩到秧苗的小事而大打出手。近日,遂平縣法院依法判處被告李偉、梁枝夫婦及其兒子李剛連帶賠償原告李鳳各項損失共計5646.93元。
李鳳與李偉一家係同村村民,兩家菜地相鄰。今年4月29日上午,李偉帶著3歲的孫女一起去菜地,走到與李鳳家菜地相鄰的地溝時,李鳳認為李偉的孫女踩到了自己家地裏的芝麻苗,與李偉發生爭吵,梁枝與李剛聞訊趕來,雙方發生撕扯。經其他村民勸阻,雙方各自回家。然而,李鳳覺得自己吃虧了,忍不住又跑到李剛家門口辱罵,雙方再次發生廝打,李鳳在此過程中受傷。後經遂平縣人民醫院診斷為閉合性腦外傷、腦震蕩,面部、腹部軟組織挫傷,共花費醫療費6470.45元。李鳳起訴到法院,要求李偉一家賠償自己的各項損失共計20000元。
遂平縣法院經審理認為,三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身體健康權,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原告對李偉的孫女踩到秧苗一事,應當採取冷靜、平和的方式進行勸説,但其卻缺少必要的理智,本身也存在一定過錯。結合案情,以原告承擔30%責任,被告承擔70%責任為宜。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李冰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