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村規』,是為節儉還是炫權?
- 發佈時間:2014-10-24 08:32:1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彭瑤
今年7月22日,湖北省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出臺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辦法,規定領導家庭(村“兩委”班子成員)吸煙不得超過10元/盒,酒不得超過60元/瓶;一般幹部家庭吸煙不得超過5元/盒,酒不得超過50元/瓶;普通村民家庭吸煙不得超過2元/盒,酒不得超過20元/瓶。文件出臺後,村民嚴小平和周定福因為“超標”大辦酒席,10月10日,村紀委、督辦室對嚴小平、周定福分別給予2000元的罰款。而堯治河村的這個規定也被網友稱為“最牛村規”。(10月15日《楚天都市報》)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村婚喪喜慶大操大辦的風俗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給很多剛擺脫貧困的家庭造成沉重負擔,因此,堯治河村出臺這個管理辦法的初衷應該説是好的,提倡勤儉節約,杜絕鋪張浪費,培養農村新風尚的倡議也是對的,但以強制手段干涉村民的消費自由,甚至施以“罰款”的懲戒手段,則不僅不當,而且涉嫌違法。我國沒有一部法律禁止普通公民大操大辦,也沒有一部法律授權村委會有對村民進行罰款的權力,堯治河村一紙“村規民約”就肆意突破法律的邊界,是明顯的超越許可權,是對公民私權利的侵犯。
有人説國家這兩年倡導節儉,很多地方紀委都出臺了禁止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的規定。話是沒錯,但別忘記了,這樣的規定針對的是黨員幹部。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有利用手中公權力進行權錢交易的可能,而借大擺筵席收取禮金正是斂財的絕佳藉口,為了堵住這種隱形的權錢交易缺口,紀委出臺相應的規定確有必要。但是,普通農民無職無權,不存在利用辦酒席進行權錢交易的可能,因此,對普通公民大操大辦酒席,黨紀國法並無權強行禁止,就如同普通公民的財産狀況屬於個人隱私,而官員財産應當公開是一個道理。更何況,被罰的村民喝的只是批發價220元/件(6瓶裝)的稻花香酒,抽的是18元/盒的黃鶴樓香煙,怎麼也談不上“奢靡之風”。婚喪喜慶對普通農民來説是大事,非得規定人家在這種重要場合只能抽2元/盒的煙,喝20元/瓶的酒,實在説過不去,為此還要“罰款”,不僅不合理,簡直沒有人情味了。
而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個倡導勤儉節約的村規民約,竟然不忘樹立森嚴的等級,還把消費標準分成三六九等,莫非“領導”抽好煙喝好酒就理所應當,普通村民就只配低檔消費?言下之意是普通村民就不能比“領導”的日子過得好?真不知這是什麼邏輯。按理説,村幹部更應該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才對呀。
總之,通過村規民約倡導移風易俗、勤儉節約是好事,村幹部應該多宣傳多引導做好模範,而不是濫用職權侵犯普通公民的自由權利。而人人平等不僅是基本法理,也是社會常識,通過人為製造不平等來刻意彰顯自己的特權和“尊貴”身份,這就更成讓人“驚詫莫名”的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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