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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晉寧村民3年信訪未見徵地批文 不滿情緒積聚

  • 發佈時間:2014-10-20 06:36: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下午,警方在衝突現場取證勘查。當地村民稱,這是警方案發後第一次到場勘查。京華時報記者懷若谷攝

  

  村民稱,這些防暴盾牌和帆布挎包,是衝突後施工方的人留下的。京華時報記者懷若谷攝

  在雲南昆明晉寧縣晉城鎮富有村西南側,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工地的多棟樓房將近封頂。佔地兩千多畝的工地西北角,一條新修的馬路是10月14日的慘劇發生地。昨天下午,警察開始在現場勘查。村內,昆明市紀委工作人員亦在找村民了解情況。

  官方此前通報稱,施工方事前組織的數百名持械人員與百餘名持械村民發生衝突,致6名施工方組織的人員與2名村民死亡,18人受傷。

  據了解,今年5月施工方封住村裏通向102省道的老路,引起村民不滿,商談無果後雙方在6月3日發生衝突,工地停工。官方至今未對這起衝突發佈調查處理結果,村民的訴求未得到滿足,施工方無法復工,矛盾積累,終釀慘劇。

  京華時報記者掌握的一份該項目的投資協議顯示,該協議書所涉項目地價為90萬元/畝,協議簽署時所涉地塊仍未拍賣,拍賣成交價若高於90萬/畝,價差將返還給投資方。

  官方處置

  昆明市領導赴當地

  昨天下午兩點,富有村村口案發現場有多名警察戴著白手套在勘查。一名村民介紹,之前幾天這裡未見到勘查現場的警察。

  富有村村委會院內,多名村民在向昆明市紀委工作人員反映本村徵地存在的問題,紀委工作人員要求記者回避。

  據《昆明日報》昨天報道,案發後,昆明市委書記高勁松、市長李文榮當天深夜趕到晉城鎮指揮處置。

  該報道稱,在15日晚高勁松主持召開的昆明市委常委擴大會上,他稱:“此次事件的發生,存在群眾路線踐行不到位,做群眾工作能力不強的問題。”

  17日下午,李文榮率工作組進村走訪看望死者家屬,並與村民座談,稱昆明將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處置“10·14”事件。

  村民稱,在市長李文榮到來當天,有昆明市紀委工作人員前來調查,目前調查仍在繼續。

  該報道稱,高勁松強調要高揚法治大旗,堅決果斷嚴懲嚴重犯罪分子,並稱公安機關已獲取重要涉案證據,逐漸鎖定重點涉案人員。

  據報道,進富有村走訪的還有昆明市紀委書記應永生,在村民反映村組幹部有貪腐和不作為問題後,安排市縣紀委監察部門派出工作組開展調查,並已啟動問責程式。

  案發爭議

  衝突雙方説法不一

  衝突過後的富有村對外來者保持著警惕,京華時報記者10月16日晚進入該村時,村口馬路中間放置著一塊“禁行”指示牌,配著幾個紅色塑膠錐筒,幾名村民正在村口烤火,旁邊的帳篷內,有10多名村民守在此處。他們説,這樣做是為了防止“黑社會”再來報復。

  當天,昆明市政府新聞辦通報稱,10月14日,8名被村民非法扣押的施工方人員在被潑灑汽油後又被拖至村外項目施工現場附近道路上,對峙之後,百餘名村民持械衝向施工現場,施工方事前組織的數百名持械著統一服裝人員與村民發生短暫激烈衝突。

  通報稱,在此過程中,村民向對方投擲自製燃燒瓶,並點燃被扣押人員身上的汽油,施工方人員也持械與村民對毆,現場互毆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其中,建設施工方6人死亡(其中4人為被村民非法扣押人員,且均有燒傷痕跡),村民2人死亡,雙方共計18人受傷。

  但多名村民否認該説法,稱未向這8人潑灑汽油,也未點燃他們。對該村徵地情況較清楚但要求匿名的村民稱,“當時這8人向對方喊,‘賊老五(村民稱此係當地一名混混頭目的諢號),你來救你弟,不來救,你弟好起來的時候要把你宰掉’”。

  京華時報記者目前未找到客觀證據證明雙方誰先動手。村民稱,衝突發生時,對方持刀、棍、裝著石塊的挎包打村民,村民用鋤頭等農具以及石塊等還擊。

  上述匿名村民稱,衝突當中,對方前排疊了三層盾牌壓向村民這一方,盾牌墻跨過這8人後,8人被帶走。此時雙方已發生衝突,因對方有盾牌擋著,他們看不見這8人此後的遭遇。他猜測因被扣押人員説出了“賊老五”,對方想要滅口,而動手傷害這8人。記者問他,“你認為這種説法的可信度高不高?”他稱,“高”。

  現場照片顯示,雙方對峙時,8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倒在地上,手腳被綁,旁邊放著多個啤酒瓶樣的瓶子。記者問該匿名村民這些瓶子是用來做什麼的、裏面有沒有裝汽油,對方稱“不清楚。”該村民同時稱現場十分混亂,沒有人拍攝視頻,因此沒有證據佐證上述説法。

  京華時報記者嘗試多種途徑尋找另兩名被扣押者講述案發時情況,但未果。

  10月18日,有媒體引述當地官方消息稱,事發當天,公安機關對現場發現的6具屍體進行體表檢驗,6具屍體為男性,“致死原因為3人顱腦損傷並急性失血,另3人分別是顱腦損傷、顱腦損傷合併燒傷、開放性顱腦損傷;致傷工具主要有鈍器、長刃砍器、尖端銳器等。”

  存導火索

  道路被堵村民阻止施工

  此前一次雙方發生劇烈衝突是在今年6月3日,之後工地停工。

  村民介紹,今年5月份,村民發現連接村子與102省道的一條道路,在靠近省道200米左右的位置被豎起一道墻,該墻由插在地上的鋼管、被鐵絲固定在鋼管上的彩鋼瓦組成,高約2米。村民找施工方了解情況,但對方不理他們,村民拆掉此墻。

  上述匿名村民表示,村民們被告知此路也屬於被徵地範圍之內,但村民們對此並不知情,且未得到補償,因此不滿。

  再後來,此路靠近村口的位置也被用水泥築成上坡,接上了一條新修的馬路。村民認為,雖然繞道此新路能到達102省道,但新路要經過廠區,以後廠區建成後若加蓋圍墻,村民仍無法經此路到102省道。村民又去找施工方理論,但還是沒結果,“村民堵住工地的門,不讓他們施工”。

  按照村民的説法,6月3日,“政府喊來五六百人,大部分都是外地的,有海南的,也有雲南鎮雄等地的,30多歲,統一戴黃色安全帽,要恢復施工”。村民稱,“我們問工地裏面的包工頭,政府賣地多少錢一畝,他們不説,可能他們也不知道,都是工頭,只有開發商、政府的人知道”。另一位村民稱,“對方有人説打,就打起來了,警察也制止不了”。

  一名施工方工人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則稱,當時許多村民持械衝進工地毆打工人,數百工人被打跑。

  物流中心其中一家投資商的法律顧問李春光律師也稱,此事導火索涉及到村子通向省道的路,但他了解到的情況是“村民認為這條路此前沒給補償,開發商提出再給村民修一條路,村民又提意見,即便又修一條路,老路仍然要用,雙方談不成起了衝突”。

  李春光稱,6月3日的衝突發生後,緊接著的是6月6日昆明召開一場重要會議。在該背景下,政府部門為了息事寧人未對此事做處理,未進行責任劃分,也沒有追究問題,更沒有解決方案。

  他稱,此事一直拖著沒解決,村民的利益訴求得不到滿足,就不讓工地開工。投資商、建設方、施工方也都有損失,項目不能按時完成,政府的稅收也是問題,“為了維護穩定、息事寧人而和稀泥,問題卻沒有解決”。

  此後至10月14日之前,施工始終未能恢復。從10月11日開始,有陌生車輛在村內進出,村民懷疑他們來的目的是調查村民阻止施工的人員安排情況。14日一早,一輛轎車載著8名施工方人員來到村裏的一家米線店吃飯。他們統一黑色似警服的穿著引起村民注意。等其他村民趕到時,8人已吃完米線。

  “我們問他們是做什麼的,他們不説話”,村民們在這8人的車內找到統一樣式的軍綠色挎包,裏面裝滿了石塊,有雞蛋大小。村民稱,他們將這8人扭送到村口的一間小房子內,審問之下,此8人稱是被“賊老五”請來辦事的,到9點多承認是“賊老五”請他們來打村民的。氣憤的村民將此8人扭送到村口外的新修馬路上,此時村口附近已聚集了大量穿著與被扣押者一樣衣服的人,雙方對峙之後引發衝突,釀成8死18傷的慘劇。

  歷史積壓

  三年信訪未見徵地批文

  雖然目前工地中已蓋起多棟樓,但從2012年初開始徵這塊地時,當地村民就開始陳情,要求公開徵地手續,但至今沒有結果。

  2012年2月,村委會在廣播中通知村民該項目要徵地,有村民曾找村委會詢問徵地依據及審批手續,但沒得到回復。多名村民稱,見不到審批文件及補償標準文件,他們不願意徵地。

  2012年3月17日,村委會貼出通告,稱物流中心項目用地範圍涉及富有村8個小組的土地,共計1730.469畝,限期清除地上青苗及附著物,截止時限為當日起至2012年3月21日,逾期不清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時限到期後,村委會將組織人員及機械對地面殘留青苗及附著物進行清理,“所造成的損失由農戶自行承擔”。

  多名村民證實,當時政府給出的徵地費是每畝11.5萬元,每個村民能分到4.3萬元。

  至2012年3月28日,仍有大部分村民未清除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當天,晉寧縣晉城鎮政府組織人員到富有村完成徵地鏟青。在鎮政府工作人員向村民做工作的過程中,有村民用石塊扔向徵地工作組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前去阻止,隨即現場發生混亂。其中一名受傷村民事後將鎮長楊迎春、副鎮長李成林、村支書李吉章、村主任李加明告上法庭,要求這四人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判決書顯示,法院以明顯缺乏證據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

  村民向記者出示的當時照片顯示,有大量身穿疑似特警服裝、手持盾牌的人在現場,堵在村民與推土機之間。

  土地被推之後,沒領錢的村民還是去簽字領取了4.3萬元,“這不是説我同意徵地,這是對推毀我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賠償款”。村民稱,他們是在完全空白的紙上簽的字,此外再未簽其他協議。

  村民提供的一張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宣傳紙顯示,該項目佔地2285畝。

  村民向京華時報記者提供的信訪回函顯示,2012年3月21日,該村1至7組8名村民到雲南省國土資源廳信訪,詢問該村“1至7組2380畝優質良田被佔,是否經過審批”,未獲書面答覆,被轉給下級部門後沒有收到回復。

  此後的2012年9月4日,村民們到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陳情,2012年9月6日,村民到雲南省檢察院陳情,2012年9月10日,到雲南省公安廳陳情。

  據公開報道,2012年10月31日,物流中心迎來三大項目的動工儀式,由雲南晟瀚投資有限公司主導推進的盛典國際小車汽配城、雲南省容納國際建材家居批發中心、澤仕通國際五金機電工礦商貿城三盤聯動同時開工。

  村民稱,他們因忌憚對方而不敢強行阻攔。他們繼續陳情。2013年1月22日,到雲南省政協,2013年1月31日,到雲南省公安廳,今年6月30日,到雲南省政府信訪局。這歷次陳情均被轉到下級部門,村民稱他們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今年9月10日,多名村民到昆明市國土局信訪,要求調查核實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有無徵地批文,局長接待日接待人員回復讓晉寧縣國土局調查核實,十天內回復並把調查處理情況報局辦公室和調處辦。

  就在事發前4天的2014年10月10日,6名村民再一次到昆明國土局信訪,當天是該局的局長接待日,村民反映鄉、鎮、縣違規徵地,要求政府按資訊公開相關規定,對徵地的相關資訊予以公開。接待人員書面回復稱,“為查清相關事宜,市國土局力爭于15日內收集土地批准材料,依法依規向村民公開資訊。市國土局局長接待日接待人員對上述意見保證,特此説明。”

  就在信訪村民連續多年要求查看徵地批示文件未果時,新華社18日報道稱,晉寧縣縣長岳為民介紹,該項目徵地經過市、縣政府和國土部門審批,並根據省、市政府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結合實際,確定該項目徵地補償標準為每畝11.5萬元,遠高於市政府確定的徵地補償標準(晉城鎮所轄區域屬二類區,徵地補償標準為5.71萬元/畝)。

  該報道還稱,“據晉寧縣徵地協議顯示,雙方協商徵用富有村村委會的土地。記者調查,這個項目先後經過三次徵地,第一次是2011年12月徵地1730.469畝,2012年4月第二次新增55.2615畝,2012年9月第三次擴增1.58畝,三次共徵用1787.3105畝。”

  京華時報記者向晉寧縣官方提出查閱該項目徵地審批手續的要求,但未獲准許。

  村民心態

  不滿情緒早有積聚

  物流中心項目徵地之前,該村曾多次被徵地,其中部分村民多有不滿,由此引起的反感情緒越來越大。

  一張蓋著富有村村委會公章的《證明》顯示,該村從2008年至2012年間徵地9次,共計被徵地2648多畝,其中包括東南環鐵路建設徵地197.3685畝,新橋頭加油站7.78畝,昆明軌道交通南車、時代電氣、車輛段378.6395畝,龍潭片區道路建設徵地40.968畝,小柳樹到氨水塘道路9.74畝,南北大道一標段徵地62.376畝,南北大道二標段徵地95.6895畝,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1730.469畝,七彩雲南·古滇王國文化旅遊名城134.997畝。

  村民稱,2008年前後,昆明鐵路樞紐東南環線建設項目(晉寧段)需要徵收富有村土地,村民對不同的補償標準不滿,“相鄰的呈貢縣一畝地12萬,我們這邊每畝地最多才給6.5萬元”。鎮政府負責人回應村民稱因地理位置不同,所以兩縣的補償標準不一樣。

  2010年前後的南車集團項目徵地時,補償標準同樣引起村民不滿,村民稱,政府要求富有村在外上班的公職人員回家動員家屬、親戚簽字同意徵地,不同意的話就免職。當年10月12日,政府人員到村裏做工作時,不同意徵地的村民將政府人員圍在村委會的婦聯辦公室內,雙方發生衝突。

  警方兩天后發佈通告,稱該村部分村民採取辱罵、毆打、毀壞財物等方式,聚眾擾亂正常工作秩序,圍堵到村委會開展昆明市南車項目徵地的縣鎮兩級工作人員長達8小時之久,並向被圍堵的工作人員所在房間投擲燃燒瓶,嚴重危及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産安全。當地調集警力趕往現場解救被圍困人員,部分村民用磚頭、木棒、石塊阻止,警方當場抓獲9人。

  事發後,多名村民被傳喚。此後,村民“不敢再反抗,地就被佔了”。

  招商規則

  先簽協議再競拍

  對村民強力推進徵地背後,是當地先簽協議再競拍的招商引資土地開發模式。

  記者從權威渠道獲取的一份物流中心項目投資協議顯示,此項目用地地價為90萬元/畝,除不含契稅、土地登記費外,已包括徵地費(含項目用地平整費、青苗費、大棚、魚塘、樹木、苗木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徵地補償費,拆遷安置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耕地佔用稅;失地農民保障金;土地管理費;耕地品質補償費等所有規費。

  協議甲方為晉寧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協議顯示,乙方在成功競買項目地塊後,土地成交價格如果超出90萬元/畝,超出部分的差價由投資方先墊付,以便於合法取得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價款可按昆政發[2012年]57號文件精神,由乙方緩繳或分期繳納。所墊付超出部分的土地價款返還方式以及土地款緩繳或分期繳納方式,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認。協議中,該項目建設週期為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

  李春光律師介紹,“當時大的背景是很多項目都沒有徵地指標,大的項目要報到國務院去批,有了佔補平衡的指標才能徵地。”但他並未明確表示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的徵地手續是否完整。

  他稱,該項目的三家投資商均是當地政府招商引資過來的,“肯定認為自己是合法的,不是一個非法佔地的項目”,據他了解,“每家都交了至少1個億的保證金”。他稱,開發商的目的是繼續開工,而非與村民衝突。

  有開發商找律師發短信訴苦稱,“商鋪購買者天天來找我們開發商退房退錢,人數與日俱增、越來越難應付,加之建築商找我們付款、退保證金,不願繼續施工建設了,我們該怎麼辦!請政府誠信對待企業,將已交的‘土地預交金’款項轉為購買土地款,辦理土地證與企業,便於企業融資,解決相關事項!”

  10月14日的衝突事件發生後,開發商未公開發聲。李春光稱,他曾詢問其中一名開發商是否回應輿論,但對方表示現在“不敢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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