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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億維修資金睡大覺 使用難頑疾待改

  • 發佈時間:2014-10-24 07:34:54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小白評彈

  近日,由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起草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出爐,有業內人士稱終於看到近90億在賬面上睡覺的資金有用武之地。其實,對於普通業主來説,最關心的就是,當大家需要用這筆錢的時候,到底能不能用上,什麼時候能用上。同時,鉅額物業維修資金不斷貶值的問題也屢遭業主詬病,亦成為很多舊小區業主不願補繳的原因。

  海珠區某小區就屬於難以用上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典型,超過10年樓齡的30多層單位,幾部電梯幾乎兩年就要維護一次,由於10多年前規範不清,監管不力,至今還有大量業主未繳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於是每次遇到需要維修公共部分時,就會出現物管人員挨家挨戶按面積收取10多元或者幾十元不等的情況。然而,電梯的使用涉及到每個住戶,一般維修費用的收取並不算太難。但如果碰到外墻需要維修時,就會出現遲遲收不上來分攤費用的問題,沒有維修資金可用,弊端其實很明顯。記者留意到,此次徵求意見稿有提出: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施單位可申請緊急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確認後最快1個工作日內將工程預算費用的50%劃轉施工單位。而這一條如能最終落實,也將能激發未繳納維修資金的業主的繳交熱情。

  此次徵求意見稿最大的突破是第39條:業主大會決定自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擬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提交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後予以實施。而第40條也對業主大會自管進行了細節指引。

  總之,此次《辦法》的確讓眼巴巴看著維修資金睡大覺的業主感覺到了靈活利用的希望。但是否真正能讓市民感受到便利解決問題,還需《辦法》正式出臺之後的各種指引和相關政府部門的服務儘快跟上。

  (陳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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