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結算完善回購風險管理
- 發佈時間:2014-10-24 05:55:0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0月23日訊 記者郭文鵑報道:由於近年市場出現同一發債主體存在不同主體評級的情況,為進一步強化回購風險管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近日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回購風險管理相關措施的通知》,將質押券的主體評級認定原則進一步補充為“債項評級對應主體評級基礎上的孰低原則”。
據悉,在新規定下,發行人公開發行且在滬深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債券存在兩隻及以上情形的,以各只債券最新的評級結果為基礎,選取最低的主體評級作為該發行人所有債券的主體評級;發行人最低主體評級按以下原則確定,首先選取主體評級符號較低者;主體評級符號一致的,依次選取評級展望為負面、穩定、正面的評級結果;如果債券發行時採用雙評級的,按上款原則確定發行人的最低主體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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