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嚴格規範險企關聯交易
- 發佈時間:2014-10-24 05:55: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姚進報道:為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行為,中國保監會日前起草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簡稱《通知》),規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應符合下列要求:在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其他金融資産的賬面餘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分別不得超過該類資産投資總額的50%。
需要符合的比例要求同時還包括:保險公司對關聯方中單一法人主體的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15%與該法人主體上季末總資産的5%中二者孰高者;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30%,並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産。
《通知》還要求,保險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應由董事會批准的,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2/3以上通過;保險公司與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必須獲得獨立董事的一致同意,主要股東並應向保監會提交關於不存在不當利益輸送的書面聲明。對於保險公司未能履行相關報告義務的,《通知》規定,保監會可以結合相關情況,調整該保險公司分類監管的評價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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