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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戰”收官:中國首開世界先例 震驚歐美

  • 發佈時間:2014-10-18 15:1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作為中國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3Q大戰"耗時4年終於在本週落幕。相對於此前以商業巨頭操縱價格為主的反壟斷案,此次在"免費為王"的高科技網際網路領域的反壟斷案尤為引人關注。"3Q大戰"為網際網路行業的各種競爭亂象劃定了怎樣的法律界線?對數億網民而言,這會是一個事關自身權益的好消息嗎?本期《天天315》聚集:"3Q大戰"引發的思考。

  央廣網財經10月1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報道,《反壟斷法》最近這兩年在我國頻頻發威。從2013年初到現在,國家發改委開出的反壟斷罰單比過去五年加起來都要多,而且罰款金額屢攀新高,從液晶面板、茅臺五糧液到奶粉、汽車,涉及眾多行業領域。之前,《天天315》節目曾經做過多次報道。然而,在中國的眾多反壟斷案例中,大多是以對商業巨頭操縱價格的調查為主,在高科技尤其在"免費為王"的網際網路領域,很難入手。也正因為如此,作為中國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的360訴騰訊壟斷案,成為業界矚目的焦點。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奇虎公司與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上訴糾紛案,宣佈駁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訴請求,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侵權,維持一審法院判決。對這個結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教授、北京理工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楊華權博士、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胡鋼對此解讀。

  楊華權:如果讓我從用戶的角度來講我對這個結果多少還是有點意外的,但是如果説從法學研究者或者法律的一個事務工作著來説我對這個結果還是比較正常的。

  經濟之聲:胡鋼律師呢?你覺得這個結果在你的預想當中嗎?

  胡鋼:大體是如此。

  經濟之聲:你覺得騰訊就應該沒事。

  胡鋼:我説的是另外一個概率的意思,法院説是上訴維持一審的這種概率是非常高的,所以從這個概率上來説一般是這麼一個概念,所以一般上訴審很難打的。

  經濟之聲:那麼對於這個結果您怎麼看?

  胡鋼:結果就是説我們當然説從這個個案本身有很多可以討論、研究、反思的地方,甚至國外也非常的關注,但是從整個我們説起來就是幾年前3Q大戰的肇事之初,所謂二選一等等,這些事件裏面我們發現整個過程中法院的聲音是很強大的,我們都聽到了,當然我們都要遵守,同時我們消費者,我們普通用戶的聲音好像是不是有誰來代表,誰來主張,這方面恐怕是我們未來類似的壟斷或者説競爭案件中我們應當汲取的,應當加強的。

  經濟之聲:競爭可能是企業之間的事情,但是壟斷必然會侵犯到消費者和公眾的利益。

  楊華權:所以我剛才説了,如果從用戶的角度出發我是覺得有點意外。

  經濟之聲:還是覺得沒有完全考慮到或者保護到我們消費者的利益。下面,我們一起回顧和解讀一下法庭上幾段重要的宣判詞。關於騰訊公司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問題。

  最高法院認為:本案現有的證據表明被上訴人實施用戶二選一的行為僅僅持續了一天,就導致其主要的競爭對手MSN當月覆蓋人數增長了2300多萬,多個競爭者在競爭該市場本案現有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和認定被上訴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記者:關於騰訊公司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問題,最高法院也是作出了相關的指示。

  最高法:被上訴人實施産品不相容行為,僅僅持續了一天,卻給其所在的即時通訊服務市場,帶來了更加活躍的競爭。對網際網路安全軟體市場的所造成的影響和衝擊微弱,因此本院認為這不僅説明瞭被上訴人的行為不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同時也恰恰證明了被上訴人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結論。

  經濟之聲:對於這兩段話可能兩位已經是反覆的看、聽都已經很多遍了,這兩段話兩位有什麼樣的一個看法?

  楊華權:其實對於這一段話呢,它其還是緊緊圍繞著的反壟斷中所規定的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法律構成來進行一個論述,剛才已經説了,這裡面沒有相關足夠的證據證明,符合市場支配地位的情形。

  經濟之聲:就是騰訊是不是真的有市場支配地位,首先這個還不能確定。

  楊華權:第二個在不足以證明你有一個市場支配地位的前提下何談濫用。

  經濟之聲:3Q大戰的最終結果,騰訊贏了,360輸了。我想請幾位嘉賓用盡可能通俗的語言,告訴我們,360到底輸在了哪。

  胡鋼:這個所謂二選一這個事情出來以後,360和騰訊之間的矛盾就顯現化,調處過程中,當時我了解到相關的行政主管部門還有我們的行業協會都做出了及時有效充分的溝通,所以他當時就所謂的二選一的情況基本上是在24小時之內就被制止了,但是雙方網上言語的交往還是比較多的。雙方隨後進入到了緊張的證據的準備階段,然後分別的提起了若干起訴訟案件,其中有一項等於説是不正當競爭案件,騰訊告360的,最後最高院也是二審判決騰訊贏。同時就是説我們今天宣判的是360訴騰訊的一個反壟斷案件,那麼終審判決都是不構成壟斷,沒有支援360的訴訟請求。這裡我想特別説一下,就是反壟斷案件確實是非常非常複雜的案件,它是和經濟、法律、産業、乃至文化、政策、國家利益緊密的圍繞一起,非常非常的複雜,全世界所有的法院都默認是沒有審限的,而我們國家實際上最高院對這塊也是沒有審限的,所以延遲的時間會比較長。但是反壟斷案件有個最大的特點作為原告舉證責任、壓力是非常非常大的,要過若干個關口。

  經濟之聲:而且這回核心剛才兩位也都談到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首先高法認為是説市場支配地位是不是就一定確認,這個還不好確認,另外如果不好確認這個就沒有一個説濫用不濫用的問題。那麼什麼才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個楊華權博士來給我們説一説。

  楊華權:對於什麼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我們國家的反壟斷法的第17、18、19條分別做了相關的規定,而且認定市場支配地位裏面有一個相關的一些認定的要素,其中第一個就會涉及到一個市場份額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這個案件中比較大的一個論證的點。但是就像最高法院所説的,在認定市場支配地位的因素的時候,市場份額並不是唯一的因素,還得考慮其他的因素,比如説經營者的財力技術,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的上面的交易程度或者説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等等,最高法院正好是從這個角度去論證騰訊在及時通訊市場當中雖然説有80%以上的份額,但是份額對其他交易者的競爭情況是否有影響,那麼最高法在判決書裏面他説,儘管它有80%以上的份額,但是對競爭情況並沒有影響,所以他認定他沒有一個市場支配地位。

  經濟之聲:而且當天一天當中騰訊就損失了很多用戶就到MSN了,所以就從這件事當時也説實際上還是有競爭的。

  楊華權:並且競爭並不僅僅限定在MSN上,還有其他很多及時通訊。

  經濟之聲:縱觀國內外反壟斷法的規定,法律反對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侵權,必須具備哪些要素?

  楊華權:這裡面可能就會經歷了一個反壟斷法歷史上經歷了一個變革,這一開始可能説只要有這種超過20%或者説有的時候低於50%以下的,但是對市場價格、交易能力有控制能力的時候都可能有一個濫用的可能性。

  經濟之聲:我們知道美國把當時幾個鋼鐵巨頭什麼那些全給拆了,他們當時反壟斷法當時的基礎要素是什麼?

  楊華權:反壟斷法可能跟當時的哈佛學派有緊密相關,它就是從一個結構主義的角度出發,就是説只要你達到這個份額了,你這個就是一種壟斷,也就是説在那個時候他們主要從狀態的角度來歸置那個所謂的壟斷行為,但是由於芝加哥學派的興起更加強調在市場中起到關鍵作用的是行為而不是狀態,因此反壟斷法經歷了從狀態走向行為的過程。

  經濟之聲:也就是説後來的微軟被打了好幾回被罰了好幾回,到那會兒已經不存在原來那種結構的情況。

  楊華權:只要歸置它説微軟被打了就是一種捆綁行為它可能就是説它把播放器、瀏覽器等等捆綁在Windows作業系統,他們只要打的是它所謂的捆綁行為等等。

  經濟之聲:那其實騰訊這一塊,當時360當時訟它的時候好象也有談捆綁的事,怎麼説?

  胡鋼:捆綁專業一點就是叫搭售,但是最高院終審判決那個不正當競爭案件中,實際上已經明確了在中國這麼一個特殊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領域捆綁是一種商業模式,往往是以一種主幹的免費服務為核心,然後捆綁一些或者説是載入一些其他的服務,而這些服務可能會是收費的,或者引導到可能收費的模式,比如説廣告模式,這是中國特有的在我們廣大網民沒有網上支付消費習慣的背景下所衍生出來的網際網路經營模式,這種模式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所以最高院的判決解釋已經明確了,説這一類在中國的特定市場上不能簡單的把它認為反壟斷法意義上的搭售或者説一般人説的捆綁,所以是這麼一個情況。

  另外我又想起一個話,就是説原來節目中也談過,一説壟斷,最早想起來列寧主義教育我們,帝國主義是壟斷的、腐朽的、垂死的,而我們反壟斷法可能最早是美國30年代搞的,可能現在將近有100年,在這種背景下是帝國主義或者資本主義國家汲取了我們社會主義的一些理論,所以這種情況是比較有意思的,但是我們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麼一個大的背景下反壟斷法它的落實貫徹乃至未來不斷的修訂都具有非常強烈的現實意義。

  經濟之聲:那楊東教授對這件事首先您也來説一下,如何來看待這個最終騰訊獲勝,然後維持一審宣判的判決。結果您怎麼看?

  楊東:對這個結果也是意料之中,在我們學術界也是反覆的探討了很多年,從當年的3Q大戰開始,實際上從2011年一直在探討,我們人民大學就開了多次的網際網路反壟斷的一個國際性研討會,小範圍的就案件本身我們跟胡鋼律師等等,楊華權老師也是一直有緊密的一些探討,其實學術界基本上已經達成了一定的共識,就是説就目前的這個研究的水準,目前中國市場網際網路市場發展狀況,以及國際的新型的立法和判令很難説網際網路的大公司明確它有壟斷的地位,雖然我們消費者朋友們,感覺上好像這些大公司都很具有壟斷地位,但是的確很多情況之下有消費者有侵害的嫌疑或者跡象,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説,因為法律都得講證據,講立法的程式,包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需要論證5個環節,每個環節都不能疏漏,一旦有一個環節出現問題了,那整個認證過程都推翻了,所以要認證騰訊壟斷,反社會地位這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

  經濟之聲:都哪五個論證環節您給我們説説。

  楊東:第一它在什麼樣的相關市場上,首先它具有市場的界定,相關市場界定,這個是在網際網路上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這是最難的,也是一個前提。相關市場到底界定哪?相關商品市場,還有相關地域市場,這次最高法院最大突破相關地域市場限定在中國大陸這一點是個突破,當初在廣東高院相關市場鑒定的這個全球,不符合實際。而且的確是有明確錯誤,所以最高法院這一點把它給糾正過來了,這是一個進步吧,一個突破。像産品市場的話把電子郵件給排除了,把其他相關的加進來了,這個我們覺得還是比較合理的,所以總體來説相關市場界定這是相對合理。當然第二個環節就是市場份額。

  經濟之聲:很多朋友都在説騰訊80%的市場了,怎麼就不算是支配地位。剛才其實兩位已經把這個問題解釋了一下,但是楊院長您來給我們再説一説。

  楊東:市場份額只是第二個環節,還有第三個環節,就是認定市場支配地位,除了市場份額之外,還有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它對價格的、數量的實際的這種控制能力,包括對其他競爭者的實際的這種排除,妨礙競爭的這種效果到底體現的明顯不明顯,所以第三個環節就是真正認定它市場支配地位是非常複雜的一個數額,不僅僅考慮市場份額,市場份額比方説一個藥品,市場份額就這個藥品就它用100%的市場份額,但是突然有一個新的藥品種産生之後馬上就取代它了,所以還得考慮競爭者進入到這個市場的難易程度,所以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是非常複雜的,不僅僅要看市場份額,所以這是第三個。第四個哪怕有市場支配地位,那它有市場的濫用行為,我們反壟斷法主要反它的行為,如果它的濫用行為沒有明顯的,比如説我們初步認為二選一還是有濫用行為的。第五個環節,哪怕前面都成立了,但是它有正當理由那麼前面四個都推翻掉了,所以這五個環節缺一不可。

  經濟之聲:這麼一看是不是壟斷地位,濫用壟斷地位還真是一個非常艱難的事情。但是從我們消費者的內心身處和我們的感受上可能就不太一樣了。有些我覺得消費者或者一些公眾他的感受好像受到一些損害,這個法律和公眾的感受這方面怎麼來去平衡呢?或者有什麼樣的辦法讓我們公眾能夠在這種不管是不是壟斷的情況下能夠獲得一種相應來説比較好的保障呢?

  胡鋼:確實如此,比如説剛才提到,剛才楊東院長説的比較專業,剛才提到一個相關市場,市場界定畫個圈,一審説全球的某一類市場,當時一審就是説最高院開庭的時候,當時我有這麼一個解讀,類似有一個米粉店它比較有名,有人就説它壟斷,那他解釋説我不僅賣米粉我可能還賣窩頭,你不能説我米粉店壟斷,而且我可能還有郵購服務,那我可能賣到全中國甚至賣到全球,所以那我應該是全球的米粉店永遠不可能構成濫用。所以這次二審最高院對於市場的界定和一審應該説是很大的不同,從全球回歸到了中國境內的市場,和我們普通消費者,普通用戶的感受更加貼近。

  剛才我們兩位楊教授都專門提到了,壟斷法,壟斷的糾紛案件當中要過五關斬六將,而這五關相應的來説反壟斷的原告,你的責任、你的法庭這種法理的這種深透的理解能力、執行能力都應該非常的強大,所以説原告是不好當的,所以説輸是正常的。

  經濟之聲:誰主張、誰舉證,尤其是剛才説了這五個環節,哪一點沒有堵嚴實這個問題都是不成立的。我看到這兩天媒體報道的時候,有一句話用的特別形象:長得五大三粗的未必是壞人,手裏拿刀的也未必是殺手,可能是個憨厚的磨刀匠。那麼,案情聊到這裡,基本騰訊是洗脫嫌疑了。更幸運的是,當年一個並不明智的行為,幫助騰訊進一步洗清了嫌疑。當時360和騰訊開戰,推出扣扣保鏢的時候,騰訊也是有反擊的。就是那個很有名的"一個艱難的決定",讓網友在騰訊和360的産品之間,2選1。雖然一天后騰訊也發現了問題,然後就撤回了這個"2選1"的方案,但就是這1天的"昏招",讓騰訊QQ的競爭對手MSN當月覆蓋人數增長2300多萬!騰訊在2010年做出的"二選一"是如何落槌的?QQ安裝時推薦其他軟體,是否屬於非法行為?

  楊華權:我記得當初我其實是從用戶的角度來講,我當天晚上是經歷了這個事情,也就是説在發生這個事情的時候,電腦上就出現了問題,就是我用360的時候就進不了QQ,當時就在QQ的界面上有一個條,你無法使用QQ確實有這個提示,並且在那天之後其實雙方在這裡面還有一些橋段,相容性還不是特別好,確實存在這個問題在裏面。基於剛才提到是否推薦安裝,在QQ的平臺上確實有推薦好的插件等等的,它通過比方説QQ空間,QQ遊戲,QQ拍賣等等這些它都有的,這都是整個捆綁業它QQ的一個平臺上的。

  經濟之聲:那麼這種捆綁是不是違法的?

  楊東:二選一,捆綁本身應該説是無所謂違法不違法,前提是不是有市場支配地位。還有一個問題,這個核心問題逃不開的話,後面的認定就很困難了,所以剛才您説的,既然這麼困難,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麼困難,是不是還有別的一些方式,比方説它二選一的確損失了消費者,現在二選一的現象在很多的網際網路上非常的普遍,你要麼用我,不用我,我的所有服務你都別用,市場份額還達不到市場支配地位。市場份額還沒有可能還沒有騰訊那麼高。

  經濟之聲:四年前的時候會兒還沒有微信,現在有了微信,那我覺得騰訊更硬。

  楊東:更厲害了,自從二選一艱難決定出來之後,很多其他網際網路公司也跟著學,他説了不一定是壟斷地位,支配地位,但是有一定的市場份額地位。在這個地方就作主了,要麼就聽我的,價格給我最低,不能比給我更低的價格,給別人更低,我就説別跟我服務了,我就要撤退了,但是市場份額還挺大,完全撤退的話對一般的廠商來説還挺困難。所以實際上二選一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利益,價格就不能降低了,一旦處於價格降低你就別玩了,這個對消費者是非常不利的,二選一的行為對消費者是非常不利的。

  楊華權:這個二選一的行為甚至在廣東高院判決以及最高院的判決裏面也都論述也都説它有不當之處,但是這種不當之處不斷是從壟斷法的角度來講,比如説它還有可以從不正當競爭或者説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角度,但是在僅僅這本案中這裡面不構成壟斷法上的捆綁的壟斷行為。

  胡鋼:我們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那怎麼落實這一點,就是我們看到3Q大戰是兩個經營者兩個商家之間的爭奪,而我們消費者的聲音沒有體現出來,所以也在這個角度考慮問題,他們雙方依據的法律就是《反壟斷法》第50條,就是説有人實施了壟斷行為我有損失到我就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力,消費者是不是也可以在適當的環境下主張自己的權利,結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結合《民事訴訟法》比如説此前都有反壟 斷執法機構對相關的商家鉅額罰款,那消協是否可以以這種行政處罰決定為依據來代表廣大的不特定的消費者來主張權利要求他們賠償消費者的損失,而這種反壟斷這種壟斷行為是否可以延伸到我們《消費者保護法》中所謂的欺詐行為,或者所謂三倍的賠償或者增加所謂4倍的賠償,獲得最低500元。

  如果是這樣的話即違法的這種商家既要承擔行政責任,要承擔鉅額的民事責任,而且是對廣大的消費者承擔民事責任,不僅僅是對它的競爭者要承擔民事責任,在三管齊下的背景下特別是在未來如果是在對於反壟斷的追究,可能追究的這種刑事責任的制度建立起來,那麼我們的反壟斷我們的市場競爭環境,我們的消費環境都會極大的改善。

  經濟之聲:要按照胡鋼律師的説法一人500塊錢,那咱們就拿騰訊幾億用戶來説這錢可真不少。可能哪個商家特別是佔領市場份額大的商家就越得小心,有這麼個一個案子,所有的商家都會小心。

  胡鋼:企業越大責任越大。

  經濟之聲:對,楊東教授那會兒也在説從這個反不正當競爭等等這方面也有很多的這個辦法去對這件事情進行解決。

  楊東:剛才胡鋼律師説了,網際網路上的競爭行為非常複雜,光靠《反壟斷法》有些時候難以規制,剛才説了五個環節缺一不可,過五關斬六將這個困難,但是確實想要二選一像這樣的不能降低價格,侵害消費者的現象,網際網路是越來越嚴重,可以説破壞了整個網際網路生態,有很多非常惡劣的、非常有點像四風的活動,不能説腐敗,至少是屬於一種不正規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所以我們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在修訂1993年實施以來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我們和黑龍江工商局承擔了一個課題,叫做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特別是網際網路上的新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剛才胡鋼律師談到,《反不正當競爭法》傳統的主要是競爭之間的一些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其他的競爭者的利益,同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現在網際網路上很多行為是説兩個企業之間根本沒有競爭關係,網際網路上它形成一個平臺,這個平臺具有一定的優勢地位,其他的廠商就得給它交會員費各種錢,如果不交錢,它的市場支配地位、優勢地位就會説你不要跟我玩了,因為這個比較敏感,不點某一家企業了,我們11月份會專門討論這些案例,我們收到了很多的舉報,因為中國反壟斷法網收到很多很多的用戶消費者來舉報了,我們也向有關部門的工商總局做了一些反饋。

  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研究,比方説在工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專門規定一種新型的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平臺,網際網路上平臺優勢地位侵害其他的廠商,侵害其他消費者利益的不當行為,納入進去,作為一個新型的不正當行為加以規定,它地位達不到壟斷地位,達不到市場支配地位,但是有一些優勢地位,同時侵害的不僅僅是競爭者,競爭者之外的廠商和消費者都受到損害了,應該做一個新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規定。新消法已經修訂了,但是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一直也是20多年了也沒有修訂,所以下一步這是重要的工作。

  經濟之聲:我們也知道這回有很多業內的專家都談一句話,中國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的最終結果是沒有輸家只有贏家怎麼來理解這句話呢?

  楊華權:這句話如果説純粹從法律訴訟的勝敗來講肯定有贏有輸,但是整個案件的意義上來講這句話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説360通過這個案件儘管它成為烈士,成為壯士,它推動了整個網際網路中關於競爭有序規制的一個進程,對於這個騰訊這塊儘管它是贏了,但是它對自己的開放性肯定也做了相應的調整,所以我覺得這個案件來講,如果説從雙方以及對整個消費者來講,應該起到一個有序的非常好的一個推動的作用。

  經濟之聲:其實三位都是法學方面的專家了,那麼奇虎360來上訴騰訊濫用支配地位這個案子應該説是反壟斷法六年以來,首例這種網際網路的反壟斷案,到最高法的,那麼這個案子幾位覺得對於其他的網際網路領域的反壟斷司法鑒定,那麼有一個什麼樣的意義,對於未來的網際網路企業的一個所謂的一個健康的發展,有什麼的影響?

  楊東:這個意義是極具有重要標桿意義的,因為在全世界,反壟斷的立法和司法的歷史上,關於網際網路反壟斷也是第一案,也是在其他國家,在美國、在歐盟,也沒有的專門的,最高法院的作出對網際網路發展第一案,所以説我們的最高法院水準非常高的。

  最高法院的3Q大戰這個標桿對其他的國家來説也是一個貢獻,應該説這一次的判決大家還是比較信服的。當然還是有一些問題,特別是剛才楊華權老師也説了,其實都沒有輸者,其實對大家都是一個警醒,就像騰訊,它自己也意識到這方面的問題,不説一點問題沒有,它認識到這個問題,更加的開放了,更加的遵守反壟斷法,遵守消費者、遵守法規的利益,未來的話,包括微信的出臺等等,其實正是因為有360不停對它進行的訴訟糾紛,才使得騰訊能夠更加創新,更加開發出微信新的創新産品,所以對於整個的網際網路的生態是好的,所以説有反壟斷有這種的競爭,有360這樣的公司敢於挑戰這種的大公司,所以作為學者來説,我們還是鼓勵這些的弱者,能夠挑戰權威,尤其像阿里巴巴等一些大的商業公司越來越多,網際網路公司越來越大,BAT越來越大,那麼必然會對其他的生態還是有一定影響的,我們希望借助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這樣一種新的生態形成構建一個良好的環境。

  楊華權:其實我很贊同楊東教授他今天所説的這些話,如果説沒有公司之間的競爭可能整個法制的進程就沒有這麼明顯,我記得我在十幾年前上研究生的時候在北大那個時候有個老師講過一句話我特別有感觸,就是法制進程的推動都是由一個一個微小的案件來推動的,這個案件不能説很微小,但是它對推動整個網際網路領域,這種競爭生態的良性的競爭秩序的形成我覺得還是很有幫助的。

  經濟之聲:胡鋼律師呢?因為您在網際網路行業也是相關協會的成員,這事您覺得對整個的網際網路企業的健康發展有一個什麼界定的意義?

  胡鋼:我想還是接著楊東教授的説法,它的意義,先不説對業內的影響,先説一個非常明顯的概念,2012年下半年之前中國有關網路或者説智慧財産權的相關的案件都能到國外找到類似或者説比較類似的案件,而2012年下半年開始的若干起中國比較有名的案件,包括本案在國外都沒有,絕無先例。

  舉個例子我們前兩天我們最高院進行了宣判,然後第二天我查了一下我們中國日報、包括我們的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英文網站都做了報道,然後我也和國外的一些相關的法律界人士溝通,他們説急切等待著比較全面的翻譯件出來,因為有專門的翻譯公司做這件事情,因為是全球矚目,真的是全球矚目,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説整個案件的參與者包括整個案件的啟動者,應該説他們全部是載入歷史的,而且完全同行的角度來説,我非常的敬佩雙方相關的代理人,咱們先不説法官他的能力的強大,首先是360這一方明明知道反壟斷案件是非常非常難打的,它毅然去打反壟斷,而不是像騰訊告它反不當競爭,我也回不正當競爭。而且訴訟標的是1.5個億,一上來就是廣東高院,二審肯定是最高院,所以這點來説也是功勞很大的,然後從騰訊一方,他們也有很好的應對,同時而且很多是他們自己的法務人員在做,而且表現也非常優異,讓我非常的驚嘆。

  而且今天我們實際上前兩天讀到的最高院的判決,裏面不僅有法律的問題,而且很多的是經濟學的問題,還有很多産業問題,技術問題是個非常非常複雜的問題,但是他已經比較清晰的劃出了一條界限,使我們的網際網路的競爭者、經營者如何更好的競爭,未來如何強調創新,這個判決書有十余處提到了創新,創新是核心,因為創新才會有更好的服務給我們廣大的用戶。

  經濟之聲:剛才楊東教授想説,楊東教授您接著説。

  楊東:阿里巴巴上市,這次最高法院的判決這兩個事件好像是不相關的,但是我個人認為代表著一個中國時代的到來,代表了一個中國網際網路經濟,代表中國最高法院做出的判決成為世界性的一個判決,我個人認為是非常具有法制中國的意義的,以前都是學習國外的立法、司法判例。這一次我們最高法院這一有中國的有特色的、全球矚目的,國外很多學者都在關注的案例,代表著中國時代的到來。

  楊華權:我再補充一句,這個判決書113件,應該是中國司法歷史上應該是最長的,起碼目前我所接觸到案件的範圍是最長的。

  經濟之聲:確實是涵蓋了法律的,包括經濟、網際網路等等,在全球的這種法律界來説,都是樹立了一個標桿,一個里程碑的事件。

  楊華權:我們還有很多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解決。

  經濟之聲:咱們這麼簡單一説裏面就好多事。其實在這個事情當中我們也真的應該要記住奇虎360的老總周鴻祎,而周鴻祎16號晚上也發出一個的感慨説,倦了、累了,各方面實力不濟,忍辱負重,那麼對於周鴻祎這種説法,三位咱們都作為這個年齡段的男人來説,怎麼看?

  胡鋼:周鴻祎給我的感覺就是典型的性情中人,我覺得從個人來説是挺男人一種表現,挺好。

  楊華權:我也覺得在中國的網際網路市場上,其實在中國整個的發展道路上都需要向更多的這樣一些敢於創新、敢於挑戰權貴,敢於有個性的,有理想有抱負,有創新動力這樣一些的人物,中國經濟、網際網路包括其他方面的發展,都需要這樣一些人物。

  楊東:我相信我能夠理解周鴻祎老闆他説的這句話,他説這句話並不是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理解的,就像剛才胡鋼律師所説的,他是一個的性情中人所以他這麼講是比較符合人的常情的。

  經濟之聲:最後還有時間,真是過的太快了,可以説有些問題,還沒有説的很透,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三位給我們的每個人來説一説這個案子,你們關注的細節是哪一些?或者説未來可能帶給我們的整個業界的變化,乃至法律借鑒的意義,有什麼方面特別值得和我們的聽眾來分享?

  楊華權:我就拋磚引玉,在整個案件中其實這個案件從頭到尾我們都特別關注,而在這之前我們也做了一些自己的分析方法,但是比較最高院的判決有一點給我的啟發是特別明顯,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要素上不要僅僅拘泥于市場份額,更多的要考慮對其他競爭因素的影響,這也是整個判決花了非常重要的點,要去討論的,我對這一塊還是比較看中的。

  楊東:一個重要的細節,剛才説五個環節,就是説對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這個方面可能需要有新的突破,因為網際網路是個新的拐點,而我們傳統的反壟斷法,傳統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五個環節理論都是需要一定的重構,就是反壟斷法本身可能需要一種學術角度來推出來,這是我的看法。第二個,《反不正當競爭法》需要修改,有一個兜底性的《反壟斷法》規制不了的一些行為,損害消費者的一些行為。不利於市場競爭的行為也需要有一個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來兜底,下一步對這個研究,我們學術界包括對於學生也有進一步的討論,去研究這方面的知識。

  胡鋼:大家都知道在後天,就是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這麼一個的重要的會議即將召開,而最高院在幾天前做出這麼個宣判,我覺得可能是個偶然,也體現了一種精神,這種精神是什麼呢?就是説只有依法治網我們中國才能從網路大國走向網路強國。

  經濟之聲:好,那麼時間的關係,今天的天天315就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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