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市完善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機制
- 發佈時間:2014-10-15 08:42:2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蘇省徐州市財政局出臺《徐州市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暫行辦法》,對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的第三方機構資格認定、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程式、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監管等進行明確,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機制。
《辦法》明確,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是指各級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將被評價的部門(單位)、項目或事項委託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實施評價的服務事項。財政部門負責建立第三方機構庫,實行動態管理,並通過評估審定的方式,確定入選資格。獲得資格的機構入選財政部門第三方機構庫。市、區財政部門分別建立第三方機構庫,並實行資源共用。
《辦法》還提出,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購買主體通過政府採購公共服務的方式,確定提供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的承接機構。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管理,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列入年度部門預算。在購買程式方面,《辦法》規定,程式應包括4個步驟,一是提出購買項目。購買主體制定“政府購買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購買方式,提出購買需求和績效目標,量化考核標準等,並徵得同級財政部門同意。二是組織實施購買。購買主體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及規定的其他方式,由市級集中採購代理機構組織購買,確定服務承接機構,並與其簽訂購買服務協議。三是項目組織實施。服務承接機構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保證服務數量和品質。購買主體對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實行監管,依據協議約定條款和購買服務招標具體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四是開展績效考核。評價結束後,購買主體應對第三方績效評價服務的目標實現程度、服務品質等實行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