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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警示預付卡消費

  • 發佈時間:2014-10-14 04:29:46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杭州10月13日訊 (記者 袁華明 通訊員 張允革) 省工商局12315中心今天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應當謹慎理性,提高防範意識。

  預付式消費雖然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價格優惠,但背後也存在著較大的風險,由於其使用週期長,消費者與商家資訊不對稱,經營者一旦經營方面出現關門、停業、商家易主、店方倒閉甚至攜款潛逃的情況等問題,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預付費用難以追討。

  根據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發售商業預付卡的企業需在商務部門備案,並建立資金存管制度,發卡企業應將部分預收資金委託商業銀行進行監管,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工商部門提醒,儘量選擇已經備案的發卡企業。同時,保留好必要的消費憑證,每次消費後都要索取小票或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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