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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叫好,商家“喊冤”

  • 發佈時間:2014-10-14 00:34:26  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取消餐飲最低消費”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然而,最近卻成為熱詞。

  10月8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明確提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並從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違者最高可罰款3萬元。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取消餐飲最低消費”終於有規可依。不過,在目前餐飲行業相對不景氣的現狀下,該《辦法》的出臺會不會導致經營者的壓力增大? 鄭州晚報記者 趙柳影

  《辦法》出臺,取消餐飲最低消費

  其實,早在去年年初,北京市消協便向商務部遞交建議函,建議取消餐飲業最低消費;去年年底,北京工商局面向社會發佈餐飲行業“6種霸王條款”中,“最低消費”榜上有名;此次,商務部直接叫停。餐飲業內的最低消費問題一次次成為行業關注的焦點。

  昨日,記者仔細查看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其中對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特色餐飲、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建立外送服務的服務流程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

  《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特色餐飲、快餐、早餐、團膳、送餐等大眾化餐飲 ,提供標準化菜品,方便消費者自主調味,發展可選套餐,提供小份菜。

  此外,《辦法》還要求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制度,並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貫徹節約用餐、文明用餐標準。

  通過這些規定不難看出,商務部出臺該《辦法》的目的,旨在反對鋪張浪費,節儉文明用餐。

  不過,挑起大家神經和關注的焦點卻是“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雖然規定中只有簡單的一句話,但已經激起了千層浪。

  消費者:支援取消餐飲最低消費

  “我支援取消餐飲最低消費。”對於消費者來説,這項規定是非常受歡迎的,家住建設路的谷女士十分支援。

  谷女士認為,餐飲業設置“最低消費”就是一種“霸王條款”,“我能吃多少點多少,為何要強制規定我必須消費多少錢以上,假如我只能消費200元,卻要規定最低消費300元,我豈不是要多點菜,多消費,多花100元的冤枉錢,吃不完,還浪費。”谷女士説。

  同樣,做生意的晉先生曾經在一家星級酒店招待客戶吃飯,也遇到過“最低消費”,讓他頗為生氣。

  晉先生回憶,當時由於客戶人少,所以就沒點太多菜,結果最後結賬時,離酒店規定的“最低消費”差了200多元,沒辦法,晉先生只能打包了2個菜來解決。因此,對於取消最低消費,晉先生表示支援。

  對此,一些業內人士指出,《辦法》規定“取消餐飲最低消費”,對消費者來説期盼已久,同時也可以約束餐飲業不能再依靠最低消費來強制消費者買單的“霸王”行為。

  不過,也有市民會擔心,取消最低消費之後,商家們會不會變相收取服務費,或者提高包間菜價?

  餐飲企業:“取消餐飲最低消費”不能“一刀切”

  其實,早在《辦法》出臺前,一些餐飲商家和消費者關於最低消費是否合理的爭議就一直不斷。

  龍祥賓館總經理張仁平認為,“國八條”之後,餐飲業首要的工作就是擴大客源,穩定客源,並且現在各個餐飲店的優惠、折扣頻出不窮,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正規的餐飲企業不會用“最低消費”來強制消費者消費,更不會轉嫁到包間費或提高功能表價格上等。

  “目前餐飲行業不景氣,説個玩笑話,現在飯店不敢欺負客人,反而客人可以欺負飯店。”張仁平説,他認為這個規定對餐飲業影響不大。

  不過,一旦強制取消餐飲最低消費,部分餐飲企業也有自己的擔心,“一般酒店大廳都沒有最低消費,只有包間才有,這是因為包間從裝修到服務的成本更大,酒店付出多了,自然也需要回報,消費者既然享受了優質的服務和待遇,相應地多付出一點,也是正常。”鄭州一家連鎖酒店經理劉先生説,如果取消最低消費,那麼,一旦只有一兩位顧客,點了少量便宜的菜品,卻長時間佔用包間,酒店卻還要付出同樣的服務和待遇,那麼成本和回報就不成正比,必然會加劇酒店的成本。

  “任何人開酒店,如果遇到顧客只點一碗燴面,卻在包間裏坐一中午,都不會願意的。”劉先生認為,“取消餐飲最低消費”不能“一刀切”,只要酒店定的最低消費價格合適,並在消費者消費之前詳細告知,消費者也接受,那麼設置最低消費就沒有太大問題。

  對於“取消餐飲最低消費”,專家們有何看法?河南省餐飲與飯店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錢波認為,市場的問題還是應該交由市場解決。

  “就像火車票,分為硬座、硬臥、軟臥,三者價格完全不同,是因為成本不同,消費者享受到的服務不同,因此價格也要有所差異,這是市場消費多樣化的一種需求。經濟社會離開‘最低消費’是不能交易的。”錢波説。

  但是,如果設置最低消費導致餐飲企業亂要價怎麼辦?錢波認為,餐飲企業的最低消費必須要明碼標價,告知消費者,如果遇到事前不通知,事後亂要價的,消費者可以選擇不付錢,並且可向物價局、工商局以及行業協會進行投訴,甚至提起訴訟,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樣,河南省餐飲與飯店行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張海林説,酒店的包間裝修、服務、配套設施都好于大廳,運營成本較高,如果都按一個標準來,酒店就會賠本。

  因此,“最低消費”可以交由市場解決,社會的需求是有層次的,消費者的自行消費也是量力而行,自主選擇。一旦有些違規酒店將最低消費設置過於離譜時,消費者可以毫不留情地捨棄它們,讓它們不能生存。而對一些正規的、設置合理最低消費價格的酒店,消費者也可以接受。

  專家:市場的問題交給市場解決

  律師:期待出臺更詳細的細則

  縱然,在設置最低消費這一行為上,餐飲企業和消費者有不同的聲音發出。河南金色陽光律師事務所劉海威認為,“對價”是個核心問題。

  “消費者付出了金錢,就要得到對價的服務和尊重;同樣,飯店提供了服務,也要得到對價的回報。”劉海威説,由於目前《辦法》關於取消餐飲最低消費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因此接下來的細則非常重要,商務部應該給個詳細的解釋。

  同時,業內人士也認為,《辦法》應該有較詳細和可供參照執行的闡述,並予以解釋,一方面可以規避餐飲企業出現“提高包間菜價”、“加收服務費”等其他增值性的收費項目;另一方面,也可以綜合餐飲企業的意見,將該規定更好地執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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