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前商鋪使用通知
- 發佈時間:2014-10-13 14:31:25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尊敬的港惠新天地負一層商鋪(未簽約)業主:
鋻於我公司已與負一層90%以上的業主簽訂了《商鋪委託經營協議》,為有利於負一層物業整體功能的發揮,以保障業主所購物業産權價值進而避免您因空鋪而造成損失,我公司于2014年9月1日起對負一層進行了整體佈局。為此,我公司將使用貴商鋪所涉相關資料按您購房時留存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已于2014年9月26日郵寄給您。特此通知!
諮詢電話:0752—5316600、5316666
惠州市港惠新天地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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