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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意見

  • 發佈時間:2014-10-10 17:29:56  來源:住建部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家人防辦,總後基建營房部,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進一步深化改革,明確任務,完善措施,切實加強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

  (一)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是促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工程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技術依據和準則。將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作等建設活動的技術要求制定相應標準,能夠更好規範建設行為,淘汰落後技術和産品,切實保障工程品質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也能夠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更加激發創新,不斷提高生産效率和生産力水準。

  (二)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標準體系,是政府組織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任務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的制定和實施”,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要求“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完善標準,是政府部門的重要職責,必須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大力度,切實把標準體系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總體要求

  圍繞新型城鎮化發展目標和任務,著力解決標準和規範建設滯後於現實需要等問題,不斷完善標準體系,支撐保障有關戰略規劃落實,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

  (一)主要目標

  ——標準體系結構更加科學。到2020年,涉及新型城鎮化的各專業標準劃分更加合理,基礎通用與專用標準層級更加分明,服務國家戰略部署的主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

  ——標準項目覆蓋更加全面。到2020年,涉及新型城鎮化的各級各類標準基本健全,基本覆蓋城鎮建設各環節,滿足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的實際需要。

  ——標準編制更加及時先進。到2020年,涉及新型城鎮化的標準與市場結合更加緊密,標準項目動態調整更加及時,標準編制與科技成果聯動性顯著增強,技術水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更加匹配。

  (二)工作原則

  ——政策引導,把握訴求。圍繞改善居民住房條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鎮綜合承載力、促進節能降耗減排、傳承歷史文化等,及時洞悉形勢發展與政策導向,適應城鎮化發展需求,提高標準編制主動性和針對性。

  ——統籌兼顧,協同推進。標準編制既要支撐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又要引導相關産業的形成與發展;既要促進城鄉建設快速發展,又要保障生態環境涵養保護。標準管理既要與其他行政業務協同,又要中央與地方、政府與社團上下聯動。

  ——創新機制,提高水準。推進標準改革,合理定位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基礎通用標準與專用標準,以及政府標準與社團標準。加強標準基礎性、前瞻性研究,及時總結吸納城鎮化發展中的實踐經驗和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規劃標準,推動新型城鎮化科學佈局

  為優化新型城鎮化佈局和形態,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要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強化城鄉規劃相關控制指標,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城鄉居民點佈局。積極探索推進“多規合一”,認真做好各專業各層級規劃標準的銜接與協調,研究編制相關綜合性規劃標準。統籌地上地下空間規劃,抓緊編制城市地下空間規劃、豎向規劃等標準,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切實解決重地上、輕地下問題。不斷完善開發區、産業園區,以及各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準。

  (二)完善設施建設標準,提高保障能力和工程品質安全

  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居民生活品質,要統籌城鄉發展,認真做好鎮鄉村房屋建築、村莊整治和各類基礎設施相關標準編制,合理確定不同類型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水準,引導城鎮各類設施向農村延伸,改善生産生活環境。進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抗災能力,完善綜合交通、垃圾處理、污水污泥處理、綜合管廊,以及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等設施標準,加強人防、消防、防洪、排水防澇、應急避難設施等標準編制。按照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同步推進,增強城鎮産業承接能力的要求,加強糧食收儲、灌排設施,瓜果菜和肉蛋奶等生産、加工、儲運設施,小型農産品集貿市場、集配中心、資源加工、農産品電子商務、農村建材生産設施等標準編制。

  (三)健全城鎮管理標準,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為提高城鎮管理水準,保障城鎮運作安全,要切實抓好供電、供水、供氣、排水、消防、資訊、交通、污水和垃圾處理等設施的應急搶修與安全運作標準。加快制定城市地下管線資訊系統建設與管理標準,推動智慧電網智慧交通網、智慧熱網、智慧水網和智慧燃氣網建設與運維。探索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標準體系建設,提高城鎮科學管理水準。

  (四)加強綠色低碳、資源節約標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為著力推進綠色發展、迴圈發展、低碳發展,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讓群眾生活更舒適”,“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要繼續推進綠色建築標準體系建設,實施建築能效提升工程,進一步提高建築節能標準,研究制定低能耗建築標準和建築能耗標準。加快推進城市水體涵養保護、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工礦用地生態轉化、城市綠道建設、建築碳排放計算、供熱計量及建築産業現代化等相關標準編制。繼續完善新能源汽車、可再生能源應用、生態城區建設等標準。

  (五)加強文化遺産載體保護標準,保障文化傳承和特色城鎮建設

  為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傳承民族建築文化,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要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利用等標準編制。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古建築及歷史建築修繕相關標準的編制,切實保護歷史文物和自然遺産。完善紀念館、博物館、展覽館、城市主題公園等文化傳承建築標準。推動傳統建築藝術相關標準制定。

  四、主要措施

  (一)優化標準體系架構

  對應新型城鎮化所涉及的領域範疇,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標準體系中各專業體系,豐富支撐形勢任務的主題體系,形成級配合理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社團標準,以及層級分明的基礎標準、通用標準、專用標準體系架構。

  (二)強化重點標準編制

  以解決城鎮化發展中突出問題,引導新技術應用,保障工程品質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滿足城鎮化健康有序推進為導向,改革國家和行業標準編制辦法,強化全文強制性標準編制,突出建設工程性能和功能要求,以及相應控制性指標。做好推薦性基礎通用標準和重要專用標準的編制。

  (三)推進地方標準編制

  充分認識本地自然條件對城鎮化發展的影響,考慮城鎮化建設差異化需求,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基礎上,積極制定基於自身歷史文化稟賦、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符合地方地理氣候特點、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的地方標準。

  (四)積極發展社團標準

  培育社會組織編制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等推薦性標準,增加標準供給。社團標準要以強制性標準為依據,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相銜接。鼓勵支援企事業單位編制以促進標準有效實施的技術導則、指南等標準衍生物,擴大技術支撐門類,滿足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

  (五)完善標準管理機制

  建立標準制修訂快速反應制度,及時跟蹤新型城鎮化發展動態,適時調整標準制修訂重心。研究制定科技成果、專利技術進入標準的評估轉化辦法,建立標準制定與科技研究聯動、標準管理與科技管理互動的協同機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按照中央關於加強標準規範制定,不斷完善標準體系的要求,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強化對標準立項和制修訂過程管理,加快編制進度,嚴格審查、審批,確保標準時效性,提高標準品質水準。

  (二)抓好隊伍建設,提高工作能力

  充實標準管理人員,加強標準化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創新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模式,認真落實施工現場標準員崗位設置要求。注重人才培養,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和廉政建設,建立高素質隊伍,不斷提高技術管理能力。

  (三)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工作開展

  調整資金支出結構,加大對標準編制工作支援。對標準前瞻性、基礎性研究,以及重要標準編制,要與科技研究緊密結合。積極拓展多元化經費渠道,在保證標準編制客觀公正的前提下,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援標準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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