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新增健康與養老服務優先考慮社會資本
- 發佈時間:2014-10-10 17:1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改委等10部委下發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健康服務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和體育健身設施建設。通知強調,新增健康與養老服務項目優先考慮社會資本,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並不斷擴大開放領域。
通知明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人民生活水準顯著提升,健康與養老服務需求快速釋放。健康、養老、體育健身事業經過多年發展,雖然具有一定基礎,但總量普遍不足、佈局與結構不合理,總體發展明顯滯後。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健康與養老服務項目,既有利於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健康與養老服務需求,提升全民健康素質,也有利於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增加就業,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明確,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重點是加強健康服務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和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大幅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形成規模適度的養老服務體系和體育健身設施服務體系。
通知明確,到2015年,醫療衛生機構每千人口病床數(含住院護理)達到4.97張。到2020年,健康管理與促進服務的比重快速提高,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接續性醫療服務能力大幅增強,醫療衛生機構每千人口病床數(含住院護理)達到6張,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佔比達到25%,建立覆蓋全生命週期、內涵更加豐富、結構更為合理的健康服務體系,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床位數指標與修改後的《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保持銜接〕。
通知明確,到2015年,基本形成規模適度、運營良好、可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體系,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社區服務網路基本健全。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5-40張。
通知明確,到2015年,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有條件的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普遍建有體育場地,初步形成佈局合理、廣覆蓋的體育健身設施體系。到2020年,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共體育場、群眾戶外健身場地和公眾健身活動中心普及,每個社區都有便捷的體育健身設施,每個行政村都有適合老年人的農民體育健身設施。
通知明確,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和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健康服務新興業態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設施等6類項目。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養護院、養老院和醫養結合服務設施、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等4類項目。包括體育場地和設施、公眾健身活動中心、戶外健身場地、學校體育設施以及健身房(館)等5類項目。
通知要求,新增健康與養老服務項目優先考慮社會資本。在公立資源豐富的地區,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途徑,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和公立機構改革。結合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工作,將符合條件的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並不斷擴大開放領域。中央和地方對健康與養老服務項目的資金支援政策,對包括民間投資主體在內的各類投資主體都予以支援。
通知要求,發展改革、衛生計生、中醫藥、民政、體育等部門將加強行業發展規劃引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制定修訂《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等城市規劃相關標準時,將完善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規劃內容;各地方要制定本地區區域健康與養老服務專項設施規劃,分解落實建設任務;各城市(區、縣、鄉鎮)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時,要統籌規劃各類公共服務設施,把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作為重要內容科學佈局。
通知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通過基建投資加大對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的支援引導力度,按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援。加大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公益金對養老和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的支援力度。建立項目申報和機構設立“綠色通道”,採取網上申報、集中辦理等形式提高行政效率。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
通知要求,非營利項目用地可按《劃撥用地目錄》實行劃撥;營利性項目按照相關政策優先安排供應。強化對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用地的監管,嚴禁改變用途。各地方要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規費。通過擴大銀行貸款抵押擔保範圍、上市、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援力度。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産業資本共同籌資的健康産業投資基金。
通知要求,地方財政資金可對養老機構按床位給予運營補貼。各級政府逐步擴大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民辦醫療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辦醫療機構執行相同的價格政策;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服務主要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同時加強對服務價格行為的監管。
通知強調,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機構可以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要免予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將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建立各類醫療機構之間轉診機制。放寬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以及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的限制。
通知強調,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健康與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建立人才充分有序流動的機制,各類機構工作人員在職稱評定、科研立項、技能鑒定、職業培訓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進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非營利性機構原則上不得轉變為營利性機構,確需轉變的,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建立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養老機構的合作機制。加強對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機構服務品質、服務行為、收費標準等方面的約束和監管。維護各類投資主體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環境,促進健康與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方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緊部署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有關工作。各級地方政府要依據有關規劃佈局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提出項目清單及吸引社會資本的具體安排,納入項目庫並明確辦理程式、支援政策等向社會發佈,定期採取業主招標等方式實現與社會資本對接,並及時調整項目庫和項目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