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投保人隱瞞病史 4招拆解保險騙術
- 發佈時間:2014-10-04 10:05:0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份保險落地生效,往往需要經過許多環節。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火眼金睛,不過呢有些保險條例晦澀如“天書”,今天南都君為你腦補,教你四招拆解保險騙術。
保險當理財賣
上海保監局近日披露了對生命人壽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其在産説會上的銷售誤導行為。
生命人壽上海分工司的行銷員在産説會上將該公司産品“富貴花年金保險”宣傳為“富貴理財協議金賬戶”,就是把募集到的資金去進行投資,投資再賺給客戶分紅。在投保人的質疑中,該公司的負責人仍堅持,“生命富貴花”是一款專門用於投資的理財産品,沒有一點保障功能。
甚至,保險公司代理人在行銷服務部內告知投保人接受公司電話回訪時只要回答“知道了、對的”,“不要問他問題”,“不要問他五年以後可不可以退,公司肯定讓你長存”,“這份合同就是你的存摺,放在家裏不要給任何人看”等。
[支招]
將保險説成理財産品,或是將保險説成是類銀行定期存款,這是近年來保險銷售誤導常見之話術。某些業務員偷梁換柱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迎合客戶“重投資收益輕風險保障”的消費心理,來達到圈保費的目的。有已經離開保險行業的保險代理人稱,加入公司之後,主管逼業務員要親戚朋友買保險,要不就是自己掏錢請準客戶參加産説會。客戶會在産説會中不知不覺融入環境。産説會上成功銷售的産品代理人還可以額外獲得獎金。
承兌收益還送禮
在上海保監局調查過的一起案例中,某上市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行銷員在向客戶介紹保險産品的過程中承兌收益,並且銷售完成後向客戶手書“每年分紅大約5%左右存期十年,利息領到80歲,80歲另加滿期生存金,80歲結束加本金、利息、紅利”並將其交客戶保留。除此之外,行銷員自行出資贈送客戶彩電等禮品。
最極端的例子是,福州某保險公司女客戶經理為了討好客戶提高業績,購買了高檔禮品贈送給客戶。哪料到,禮品送出去後客戶卻不買賬,該女客戶經理透支兩張信用卡,刷了近40萬元,被警方抓獲並刑拘。
[支招]
送禮品、抽獎等活動在保險行業內十分普遍。不過,這些看似平常的促銷行為卻涉嫌違反了行業監管規定。2009年實施的《保險法》第116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中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監會在年初擬對網際網路保險返券送禮的現象予以放行,同時對讓利比例設限,如贈送與保險直接相關的物品等,累計不得超過對應保險産品總保費的5%,仍不得以現金或同類方式向投保人返還所繳保費。而對於滿足要求的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保險,險企促銷相關成本累計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10%。
回訪電話玩調包
購買過人身險産品的消費者對保險公司在猶豫期內必備的電話回訪環節一定不會陌生,但部分消費者卻對此頗不以為然,將其認為是保險銷售騷擾而挂斷或是對其敷衍了事,草率回答,而這一輕視的做法往往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去年初,張女士在銀行購買了一份人身保險,辦完手續後,銷售人員提醒她會有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要保持手機暢通,張女士也未放在心上。幾天后,張女士果然接到了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她沒有仔細考慮便做出肯定回答。最近,張女士仔細閱讀條款後發現産品並不適合自己,便以自己對産品不了解為由申請退保,但保險公司提供的電話回訪錄音顯示,張女士對所購買保險的各項內容均已了解,若退保依據合同約定將損失30%保費,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得自己承擔解除合同的損失,這就是不重視保險回訪惹的禍。
[支招]
客戶新入保險後,一般都會給予10天的“猶豫期”。保險公司有責任在投保人猶豫期內進行電話回訪。投保人一旦發現不符合自己的購買意願,投保人可以選擇猶豫期內解除保險合同。
電話回訪本是保險公司確保客戶投保利益的環節,卻被某些急功近利的保險銷售人員篡改隱瞞。南都記者從保監會網站中查看到,歷年來發生過多起篡改保險回訪電話的案例。例如,某人壽漢中支部某一銀保人員,自行變更系統中的投保人聯繫電話號碼,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電話號碼作為投保人回訪的聯繫方式,並代替投保人的名義接聽回訪電話。此舉在保監會的監督下勒令禁止,並追究其負責人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誘導投保人隱瞞病史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往往會被要求如實填寫保單項目中的資訊,在涉及投保人或被投保人的相關病史的時候,有的消費者認為是隱私緣故或擔心保險不理賠而選擇隱瞞,當然,還有一部分人害怕麻煩,跳過不寫。對真實情況的隱瞞,一方面來源於消費者本身,還有保險代理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許多案例表明,一些保險代理人為了騙取保費,在明知消費者真實情況的前提下,仍然誘導其填寫錯誤的資訊或者隱瞞真實情況。
據上海保監局調查,泰康人壽上海分公司的某行銷員,在知情投保人做過胃鏡和腸鏡的前提下,誘導投保人隱瞞真實情況,填寫錯誤資訊。在保險代理人的“指導”下,投保人在保單上的“是否患過何種疾病和是否做過檢查”等二十多個告知選項上,全寫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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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險條例中,如實告知非常重要,因為這和理賠直接掛鉤。如果投保人隱瞞病史,一經查出,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賠付責任。在投保壽險的時候,一定要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可以以亞健康的標準投保,保險公司會酌情對保費進行升高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