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旅遊法實施一週年海南旅遊喜憂參半
- 發佈時間:2014-10-01 10:4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海口10月1日電 題:《旅遊法》實施一週年海南旅遊喜憂參半
中新社記者 王辛莉
國慶黃金周海南又將迎來旅遊熱潮。然而,中國首部《旅遊法》實施一週年,遊客們發現海南旅遊市場已悄然生變。
海南省旅遊景區協會會長張濤稱,《旅遊法》實施一年來,低價競爭、“零負團費”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得到扼制;經營者整改設施規範經營,服務品質提升;遊客維權意識提高;客源結構優化,團隊客減少自由行散客上升;旅遊新産品受青睞;業界對共擔旅遊市場健康發展的責任形成共識。
自2005年始,海南針對備受詬病旅遊“四黑”、“零負團費”多次進行市場整治。去年以來,借力《旅遊法》,海南對旅遊市場保持高壓態勢,七次曝光違法違規旅遊企業和導遊名單。去年開出的罰金位列全國各省前茅。
重拳之下,海南旅遊業從最初的觀望陣痛到主動應對,重建市場秩序。今年的投訴率明顯降低,遊客接待量穩增。海南發佈第四季度團隊遊參考價顯示,國慶價格無上浮。
但是,變革中的海南旅遊業喜中有憂,暗流涌動。
《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最為業界關注。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近期,記者走訪海南景區發現,為規避購物嫌疑,景區內設置購物點、購物點轉為景區的現象漸顯,旅遊購物隱蔽化。
《旅遊法》封堵景點門票、娛樂、購物高額回扣現象。一批小規模旅行社難以為繼,競相求助大旅行社“接納”,冀借大旅行社的議價強勢,降低景區、酒店等採購成本。業界擔憂,漸趨壟斷的旅行社聯盟向下游産業鏈施壓降價,尋求生存空間,將加劇市場不規範,掩蓋導遊管理等體制改革需求,阻礙産業轉型升級。
另一方面,以熱帶濱海島嶼旅遊為特色的海南,一直面臨主要競爭對手雲南和東南亞的價格壓力。嚴守《旅遊法》,原先的“暗中”收費雖變成合同單上的明白消費,但價格明顯上漲。從旅遊業界、政府監管部門等多個信源獲悉,近期,海南“零負團費”有冒頭跡象。
“零負團費”是旅遊業一种經營模式。旅行社以成本價或低於成本的的價格接團,通過遊客購物回扣、自費景點提成等方式賺取利潤。實際操作中常成欺詐遊客、非法牟利的畸形促銷手段。2011年,國家旅遊局明確整治“零負團費”經營行為。
如此看來,《旅遊法》嚴治下的海南旅遊業,要贏得陽光下的利潤,仍然艱難,回歸理性之路尚遙遠。
海南在中國旅遊業界有風向標之譽。今年是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第五個年頭。承擔著中國旅遊創新的職責的海南,五年來,一直探索發展旅遊業的道路。率先全國先後出臺了八部法規,涵蓋旅行社、景區、導遊以及旅遊價格和旅遊客運等管理;發展郵輪遊艇、高爾夫、鄉村旅遊等新業態;致力旅遊標準化建設;倡導旅遊購物誠信;旅遊行業進行自治自律改革等。
但是,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海南旅遊業界人士稱,旅遊業需要從上到下的系統改革,政府、行業、市場真正各自發揮作用。如景區門票定價分公共資源和企業商業投資兩類定價;落實將海南島當作一個城市來規劃建設旅遊設施的構想,避免同質化、低價的惡性競爭;發揮行業創新精神,為遊客提供豐富的旅遊産品。
海南旅遊業的良性發展,需要《旅遊法》護航。海南省旅遊品質監督管理局局長王曉華建言,國家立法機關及國家旅遊局等職能部門適時可對《旅遊法》進行詳細、權威的解讀,使旅遊、物價、工商、公安等監管部門統一認識,執法到位,發揮法規的效能。
海南省旅遊委副主任陳鐵軍坦言,海南旅遊市場除加強監管外,還需著力誠信體系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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