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次公佈10家“不良行為記錄”企業黑名單
- 發佈時間:2014-09-30 05:33:09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通訊員 俞晶晶
記者 陳久志
國務院發佈的《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相關配套規章,將於明天起正式實施。因《條例》規定要對企業信用監管,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動響應機制,被視為“嚴管”的重要基石為社會各界所關注。昨日,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10家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列入藥械“不良行為記錄”企業名單,並向社會通報。這也是我市提前一個月在全省率先試行工商年檢改年報制度以來,首次公佈企業“黑名單”。
杭州對醫藥行業實施重點監管
近年來,我市醫藥行業始終保持高成長態勢,規模、效益和實力位居全省之首。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有藥品批發企業124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63家,藥品零售企業3500多家,監管對象佔全省三分之一。市市場監管局對近年來全市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日常監管及違法違規處理情況進行梳理後發現,企業經營良莠不齊,少數企業在經營上不夠規範,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對此,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科學監管手段,通過修訂《杭州市藥品零售企業管理規定》,實施新修訂《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探索藥品經營企業資訊化監管,加強藥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藥品安全示範創建、誠信藥店評選活動等,加強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積極倡導企業誠信自律,通過企業內部自律與監管部門外部監督雙向互動,不斷提升企業的規範化管理水準。在加強對全市藥械企業監督管理過程中,依法監管藥品行業,從嚴監管,從嚴執法,並對5家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屢次違反GSP的藥品零售企業,實行了強制退出機制。
市市場監管局明確表示,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和個人,將被一律列入藥品安全“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並向社會公開;對列入藥械安全“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將停止受理其申報藥品行政許可事項,並實施重點監管,加大對其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對列入“不良行為記錄”的個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在規定時限內有關人員不得從事相關産品生産經營活動;情況嚴重的,終身不得再從事藥械生産經營活動。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最鮮明的特點就是強化了信用約束措施,更加注重運用資訊公示、社會監督等手段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提高企業和個人的失信成本,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動機制。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嚴管,加大檢查力度,並通過實施專項檢查,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我市藥械市場秩序,排查藥械安全隱患,從嚴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實行強制退出機制,構建長效監管機制,警示涉藥單位加強藥械品質安全管理,確保全市藥械品質安全,全面推進藥械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上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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