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準備好了,投資者如何調適心態?
- 發佈時間:2014-09-28 16:17:5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9月28日電(記者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26日正式發佈《滬港通試點辦法》,標誌著“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完備。
漸行漸近的“滬港通”準備好了,投資者心態調適好了嗎?
?制度:規則體系完備
《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26日正式發佈,《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指引》等配套規則同時亮相。
從4月10日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宣佈“滬港通”業務試點獲批,到6月13日《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對“滬港通”業務的重大制度性問題作出統領性規定,再到上交所、香港聯交所、中國結算、香港結算分別制定交易、結算規則,為具體業務開展提供規則依據。短短數月間,“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完備。
與4月29日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最終亮相的《滬港通試點辦法》遵循了“寬嚴相濟”的調整原則。其中,滬股通投資者被允許在香港市場有條件地開展類似內地的融資融券業務。對於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則用“另行規定”的字樣預留了空間。
在徵求意見稿中未被允許的滬股通配股,在《試點辦法》中獲得了原則支援,並安排為由香港結算作為名義持有人參與認購。在部分環節“放寬”的同時,另一些環節則體現“收緊”傾向。《試點辦法》對前期受到市場關注的惡意佔用額度問題作出積極響應,新增條款明確“不得通過大額買入申報等方式惡意佔用額度,影響額度控制”。為防止風險的跨境傳遞,《試點辦法》完善了關於交易異常情況處理的有關規定,滬港交易所經協商建立的自律監管協作機制,也在《試點辦法》中有所體現。
此外,《試點辦法》還對提供滬股通投資者資訊提出要求,明確上交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提供交易申報涉及的投資者資訊。
萬博兄弟資産管理公司董事長滕泰對此評價説,這一規定為滬股通中上交所及時獲取申報背後的投資者資訊,以及實施“看穿式監管”保留了空間。從長遠來看,這不僅符合A股本地原則,也有助於提升的監管有效性。
?技術:測試達到預期
恰在上交所發佈《滬港通試點辦法》的同一天,香港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滬港通”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國慶節後仍將進行滬港聯網實盤模擬測試,並進行投資者開通交易許可權、市場風險揭示等啟動準備工作。
事實上,作為中國內地股市大規模跨境交易的探路之舉,“滬港通”技術準備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制度設計。
從今年6月起,上交所組織證券公司開展了多層次測試驗證,針對港股通各項業務功能的全天候測試及兩輪全網測試。截至9月25日,共有約90家證券公司參與了全市場演練測試,約佔市場份額的98%以上。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透露,測試結果表明,上交所港股通技術系統及市場參與各方的技術系統基本就緒,未發現影響“滬港通”業務開通及持續運營的技術問題。大部分證券公司在業務、技術、結算和投資者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基本達入境股通上線條件。部分證券公司經過整改後,也將滿足港股通上線要求。
投資者:需要調適心態
規則齊備、技術就緒,並不意味著“滬港通”就此一帆風順。對於有意參與港股通的內地投資者而言,必要的資金準備和心態調適同樣十分重要。
根據香港證監會的要求,試點初期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于機構投資者,以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26日發佈的《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指引》也對此予以明確。
這一“門檻”將絕大多數內地個人投資者擋在了“門外”,甚至一度引發對於公平的質疑。
多位市場人士表示,出於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考慮,“滬港通”試點初期針對投資者資質提出一定的要求有其合理性。內地市場的融資融券和股指期貨等業務也採取了相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林義相表示,滬港兩地市場存在諸多差異,許多內地市場的投資邏輯在香港市場可能並不適用。他提醒內地投資者,投資港股時需關注多方面的風險。
首先是企業經營情況與投資風險。林義相表示,境內個人投資者對香港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理解存在著天然的劣勢,內地“炒差”的邏輯在香港市場通常不適用。其次,與A股相比,港股通標的股票成交金額、換手率均偏低,12%的個股日均換手率不到0.1%。內地投資者投資港股需特別關注其成交量、換手率等流動性指標,如果大量買進不活躍的股票,可能面臨長期無人接盤的窘境。此外,香港股市無單日漲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設計,以及成熟的做空機制,都可能令缺乏相關實踐經驗的內地投資者面臨較大的投資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從長期來看,“滬港通”有助於推動中國內地股市交易機制和市場文化與國際接軌。就短期而言,參與港股通的內地投資者仍需經歷一個調適心態、調整投資習慣的艱難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