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融資融券成最大亮點
- 發佈時間:2014-09-27 01:33:17 來源:鄭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9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發佈。《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等配套規則亦同時發佈。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以《試點辦法》等系列規則的發佈為標誌,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基本齊備,但滬港通的開通時間還有待確定。
據悉,後續上交所還將就滬股通網路投票、滬股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等事項發佈相關規則。
與4月29日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發佈的《試點辦法》調整了若干規定,“總的原則是:一方面,要充分考慮滬港通市場化、國際化的要求,尊重市場和投資者權利,為正常合理的市場行為預留空間;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慮控制風險跨境傳遞,強化跨境監管,確保滬港通試點平穩安全運作。”上交所人士介紹説,《試點辦法》對體現市場化、國際化的需求,總體有放寬限制的考慮;而對風險控制方面的需求,則提出了更加嚴格、細緻的安排。
滬港通允許融資融券是《試點辦法》修改過程中的最大變化。在允許滬股通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類似于內地的融資業務)、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類似于內地的融券業務)的前提下,《試點辦法》明確,滬股通“融資融券”標的應當屬於上交所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的標的證券範圍,擔保賣空價格不得低於最新成交價,並對擔保賣空比例限制、暫停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明確了與此相關的四種非交易過戶情形。
同時,《試點辦法》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港股通禁止融資融券的規定,明確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另行規定”。由此,港股通融資融券的業務空間也將被打開。
《試點辦法》對前期社會高度關注的惡意佔用額度問題作出了積極響應,新增了相關條款,明確滬港通投資者“不得通過低價大額買入申報等方式惡意佔用額度,影響額度控制”。
同樣比較引人關注的是,為防止風險的跨境傳遞,保障滬港通平穩安全運作,《試點辦法》完善了關於交易異常情況處理的有關規定,對滬股通、港股通可能發生的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置措施、市場公告等事項作出了細化明確。
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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