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二批經濟責任審計服務採購招標公告
- 發佈時間:2014-09-22 17:29:31 來源:國資委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採購人或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名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
二、委託招標單位: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三、採購項目名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2014年度第二批經濟責任審計服務採購
四、招標編號:TC141A5B
五、招標內容及實施期:
共三個分包,其中分包1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分包2和分包3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每個分包實施期均為簽訂業務約定書後4個月。
六、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七、招標公告日期:2014年9月22日
八、投標接收及截止日期:
接收投標時間2014年10月12日下午13:30~14:00,截止時間下午14:00。
九、開標日期:2014年10月12日下午14:00
開標地點:中國職工之家B座五層第四會議室
十、本項目聯繫人:魏志平、丁敏 、李帥鋒
聯繫電話:62108094 62108154 62108092
傳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應商資格:
1、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其他條件
(1)依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不具有投標資格),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
(2)2011年至今沒有被財政部門予以行政處罰(責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國資委予以會計師事務所禁入處理的記錄;
(3)根據本次中央企業審計規模和審計時間要求,本項目需要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註冊會計師或者具備證券期貨資格;
(4)投標人在2011年-2013年沒有承擔過所投分包中涉及企業的財務決算審計、清産核資業務和監事會集中重點檢查任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二、其他內容:
1、招標文件每套(含3個分包內容)售價500元,如需郵購需另付50元郵遞費。必須攜帶並遞交保密承諾函才能購買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4年9月22日起,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3、發售地點: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澱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312室
4、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帳戶資訊: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海淀支行營業部
戶 名: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0200049619200362296
下載:保密承諾函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