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培育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
- 發佈時間:2014-09-20 07:52:0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農村貸款難、融資難多年來一直是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突出問題。山東省棗莊市從2008年開始,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農村土地使用權制度改革,較好地解決了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的資金難題。但是隨著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各類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也日益多樣化,特別是千家萬戶的個體農戶“小額貸款難”問題愈加突出。今年初,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我和有關同志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對這個問題進行了集中調研,先後走訪了5個鄉鎮、11個行政村,並對450戶農民進行了抽樣調查。在此基礎上,進行了綜合分析和深入探討,形成了一些共識。
棗莊個體農戶資金需求現狀
目前,農戶的資金需求主要有兩大類,一是生産類資金需求,二是消費類資金需求。我們重點對生産類的資金需求進行了調查。調查顯示,多數農民在生産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普遍存在數額小、應急性強、季節性強、可抵押物少等特點。
1、從需求比例上看,農戶資金需求旺盛。有42%的農戶表現出較強的資金需求。按這個比例計算,全市大約有33.6萬戶、120萬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資金短缺問題。
2、從經營種類上看,糧食種植資金需求少,養殖、蔬菜、林果、加工需求多。糧食種植多數在0.5萬元/戶;蔬菜種植多數在1.5萬元/戶;經濟林果種植多數在3萬元/戶;畜禽水産養殖多數在2.5萬元/戶;農産品加工類多數在5萬元/家。數額普遍不大,在1—5萬左右。
3、從資金用途上看,維持生産的需求少,升級或擴大生産的需求多。在有資金需求的農戶中,維持生産的只佔18%左右,大多數是為了發展設施農業或擴大再生産。
4、從使用時間上看,應急性強、季節性強、週期短。
目前,大型商業銀行只關注農村中經營規模較大的優質客戶,即便在農村“土生土長”的農村信用社,對3萬元以下的貸款也不再受理,大部分農戶的貸款需求仍得不到滿足。從農村現實看,解決農戶小額資金難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
棗莊探索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四種模式
一是合作社內部設立信貸部實現資金互助。吸引社員將賣産品結算資金、閒置資金等存入其中,而有資金需求的社員在經過資金互助審核後,便可獲得生産經營所需要的資金。這種方式,既滿足了社員對發展資金的需求,又提高了社員手中閒置資金的利用率和收益率。截至目前,全市已經在39家合作社內部設立了信貸部,互助金額達到3800萬元。
二是成立農村資金互助社實現資金互助。依託土地合作社,通過“1+1”的模式,成立農村資金互助社。通過社員入股自籌、利用農村土地使用産權抵押貸款融資等資金,開展資金互助和信用合作,滿足社員對生産發展的資金需求。全市成立農村資金互助社12家,互助資金860萬元。
三是供銷社系統實現合作社之間的資金互助。供銷社系統組建了2家縣級農信擔保公司,聯合17家基層社在其領辦的專業合作社內部開展了融資服務,通過專業合作社與擔保公司間對接,專業合作社將富餘資金存放到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再將資金調劑到需要資金的其他專業合作社,有效地調節專業合作社之間的資金餘缺,資金互助餘額達到4035萬元。
四是通過扶貧資金互助協會實現的資金互助。以財政扶貧資金為引導,村民自願按一定比例交納的互助金為依託,爭取無任何附加條件的社會捐贈資金為補充,建立由村民所有、村民使用、村民自主管理、村民受益、在本村內週轉借用的生産發展資金。目前全市扶貧互助資金協會已發展到74家,共安排扶貧專項資金1275萬元,會員自籌資金381.83萬元,資金自籌率達30%。
截至去年底,全市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股金、存款及融資總規模達到2.52億元,有效緩解了農戶發展生産資金短缺和貸款難問題。但從目前的情況看,棗莊的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總體規模還不大,覆蓋面還太窄,不能完全滿足農戶資金需求。很多農戶對資金互助的性質和作用認識不清,參與積極性不高。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風險防範機制有待規範提高。
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幾項原則
作為現有金融組織的一種有效補充,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有先天的數額小、期限短、手續簡便、資訊對稱等制度優勢,但也面臨了有別於一般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只有把握好幾項原則,做好風險防範工作,才能更好地引導好農村資金互助社的健康發展。
在主體定位上,堅持“民集、民用、民管”的原則。社員的主體地位和主體意識是資金互助社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必須成立理事會、監事會和信貸小組,充分發揮農民在資金互助社經營和管理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健全和完善農村資金互助社治理和決策機制,提高自我防範和控制風險水準。
在規範管理上,堅持“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對內不對外”的原則。農村資金互助組織不吸收存款,只吸收股金;不對外放貸,只對成員放互助資金;不對成員支付固定回報,只按營利分紅;不跨區經營,不超規模發展。確保把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限制在可控範圍之內。
在運作範圍上,堅持“不出村、不出社、不出産業鏈”的原則。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應該始終以合作社為依託,以村落為邊界。只有在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建立在地緣、血緣關係和村落農業經濟基礎上的農村資金互助社,才能保障社員之間信任和資訊對等,這是開展資金互助的基礎,也是提高農村資金互助社防範風險能力的保證。
在強化監管上,堅持“內部”和“外部”雙管齊下的原則。加強內部管控,嚴格借款程式,堅持小額、短期,每年提取一定紅利作為風險準備金,以豐補歉。強化外部監管,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強政府金融辦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聯合監管。銀監局再從宏觀上、政策上加強指導,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
加快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對策建議
一是先行試點,示範帶動。出臺《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試點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對內不對外”的原則,以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合作社內部信貸部為重點,規範完善幾個試點示範社,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並在工商、稅務部門註冊登記。在此基礎上,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宣傳資金互助合作社作用和成效,讓農民切實感受到農村資金互助社的高效和便利,提高村民的認知度,調動其入社積極性。但始終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尊重農民意願而不颳風。
二是出臺政策,加大扶持。政府財政要設立專項資金,對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進行扶持、貼息,並探索建立風險補助制度,對於每一個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按照其規模給予一定的風險補貼。支援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建立多方面的聯繫,引導商業金融機構加強與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的合作,對達到一定規模、管理比較規範的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給予一定貸款支援。成立政府融資擔保公司,為金融機構與資金互助社提供擔保服務,降低融資風險。
三是組織培訓,規範管理。對試點示範社負責人進行培訓,從理論和實踐上講解合作社興辦程式、運營步驟和應當注意的有關問題。由於掌握會計、金融專業知識需要長期的實踐和培訓,為促進合作社規範發展,借鑒村級公章、證書由鄉鎮保管模式,探索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賬務由鄉鎮供銷社或者農經站暫時代管,同時結合政府“陽光培訓”、農村技能培訓,對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加強會計業務、金融業務培訓,等人才培養起來,再歸還給合作社來管理。
(作者係山東省棗莊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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