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教育體系大事記:近年更重視貧困地區
- 發佈時間:2014-09-03 15:38: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1985年9月10日中國第一個教師節至今,三十年間,全國不斷建立優先發展教育措施,堅持強師興教。今日,記者根據教育部網站整理出一份三十年教育體系大事記。從大事記中可以看出,2010年後各項舉措同比翻倍,近年更加重視中西部貧困地區的師資力量、學生義務教育問題。
1985年
●明確中小學教師加發教齡津貼,並將工資標準提高10%;
●從1985年以來,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後開展了10次大規模評選表彰活動,共約3萬名教師分別獲得了“全國教育系統勞動模範”、“全國模範教師”等榮譽稱號。
●5月《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把發展師範教育和培訓在職教師作為發展教育的戰略措施”。
●9月10日中國恢復建立第一個教師節。
1986年
《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首次將中小學教師納入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管理。
1997年
原國家教委組織實施“高等師範教育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計劃”,形成一大批重要項目成果。
1993年
●設立課時津貼,並大力保障教師工資按時發放;
●《教師法》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之後,國務院1995年頒布《教師資格條例》
1999年
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提出:“鼓勵綜合性高等學校和非師範類高等學校參與培養、培訓中小學教師的工作,探索在有條件的綜合性高等學校試辦師範學院。”
2000年
教育部頒布《<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逐步構建了教師資格制度法律法規體系。
2001年
教師資格制度開始進入全面實施階段。這是中國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
2004年
實施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採取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方式,吸引了8881名優秀應屆本科大學畢業生到貧困地區農村學校任教。
2006年
各級各類學校建立了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2008年
●國務院轉發《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明確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水準。
●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選擇山東濰坊、吉林松原、陜西寶雞3個地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2010年
●國務院下發《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7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印發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事業發展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
2011年
●國務院審議通過《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大財政投入支援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重點支援中西部地區發展農村學前教育。
●編制實施了《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建設規劃》,
●率先在浙江、湖北兩省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與定期註冊試點工作
●從2011年以來,教育部出臺《關於大力推進教師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和《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啟動實施教師教育國家級精品資源共用課建設計劃,確定立項建設課程200門。
●從2011年以來,將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試點擴大到全國31個省區市109個地級市,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體系,並將最高職務等級設置到正高級,首次評出806名中小學正高級教師。
2012年
●啟動實施“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學前教育巡迴支教試點工作”,迄今中央財政投入補助資金近1.9億元,招募志願者7081人次。
●教育部成立了課題組,規劃設計了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框架
●9月國務院召開全國教師工作暨“兩基”工作總結表彰大會,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召開的第一個全口徑全國教師工作會議。
●9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這為第一個全面部署教師隊伍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在中國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9月教育部聯合相關部委分別出臺了關於農村義務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教育改革的6個配套文件。
●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在論述教育改革發展時,以“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開篇,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收筆。
2013年
●教育部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
●截止2013年,舉辦教師教育的非師範院校327所,其中綜合大學54所、地方綜合性學院147所、高職高專87所、獨立學院34所、其他院校5所。非師範院校培養的本專科師範生約佔48.3%。
●9月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對在連片特困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
●11月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各地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及教育部政策文件制定情況。
2014年
●教育部出臺了《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中央財政投入21.5億元,實現將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輪訓一遍的目標。
●啟動實施中小學“校長國培計劃”。
●4月教育部召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經驗交流視頻會,浙江省、成都市等五單位在會上作了經驗交流。
●8月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聯合出臺《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