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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何懼被拍照?

  • 發佈時間:2014-09-01 06:35:37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喬志峰

  前幾天,北京海澱區西三旗城管、公安及街道辦聯合執法查抄路邊佔道攤位。執法過程中,一騎電動車男子經過時停車觀看並拿出手機。一身著城管制服的執法人員以為他要拍照,要求交出手機遭到拒絕,隨後10多名身著白色制服的男子衝上前來毆打他(8月31日《京華時報》)。

  近年來,路人因拍攝執法過程被毆的案例時有所聞,甚至有人因此丟了性命。為何那些執法者對路人拍照如此敏感,以至如臨大敵?原因很簡單:他們的執法行為或執法方式很可能存在問題,見不得光。否則,他們不僅不會害怕拍照,反倒希望有人記錄下自己的“颯爽英姿”。害怕拍照的本質,其實是害怕監督、害怕曝光———萬一拍照者將其不文明的執法“證據”提供給相關部門,或者發到網上,後果説不定會很嚴重。如今手機拍照方便、網路無處不在,人人都是“自媒體”,某些心虛的執法人員難免杯弓蛇影,看見手機就敏感。

  事實上,此次執法行為是西三旗城管、公安及街道辦聯合查抄路邊佔道攤位,執法活動本身的合法性應該沒有問題。那麼,可能存在問題的地方,就是執法方式和執法態度了。很多時候,執法是合法的、必須的,但在具體執行中卻變了味,常常出現野蠻執法甚至暴力執法的現象。毆打路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理應被追究,但執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也不能忽視,同樣需要好好調查、嚴肅處理。

  在法治社會,執法何懼被拍照?筆者以為,今後但凡有執法行為,不僅不能回避和禁止公眾拍照,反而應當鼓勵這種自發的監督行為。每一個手機攝像頭都是一雙監督的眼睛,將執法置於公眾監督之下,必能規範執法行為,確保其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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