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陽縣男子挪用公款給親屬開店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4-08-30 17:2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浙江松陽縣男子挪用公款給親屬開店被判刑
浙江麗水市松陽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徐麗軍1985年出生,利用經手保管農村集體賬戶資金的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34萬餘元,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7月起,被告人徐麗軍被松陽縣裕溪鄉人民政府任命為鄉“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出納。2013年3月至10月期間,徐麗軍其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挪用由該中心管理的鄉下轄多個村集體賬戶內的資金,共計349491元,給其姐姐用於開電子遊戲店和開超市等經營活動。
2013年7月17日至2014年4月21日,徐麗軍分多次將挪用的全部公款歸還到各村集體賬戶。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麗軍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從事營利性活動,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根據其自首及歸還全部公款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記者韋慧、裘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