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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弛有度為創新發展留空間

  • 發佈時間:2014-08-28 14:32:42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隨即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又召開座談會,向業界進一步解讀新政。一些私募基金行業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辦法體現了加強行業監管的趨勢,有利於鼓勵行業創新發展。

  ■ 深圳特區報記者 王欣

  近4000傢俬募基金完成備案

  正式發佈的私募基金管理辦法中,最為現實的一項,就是在私募行業中實行強製備案制度。而且,強製備案的範圍較廣,備案內容不僅包括公司基本資訊、公司股東及高管的基本資訊等,還包括具體産品的投資方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説明書等內容。在第二十四條資訊披露中還規定,要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産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等資訊。

  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最新解讀,被納入強制登記備案的,不僅是含有基金字樣的私募投資企業,一般的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也全部需要備案。如果沒有備案,發現後要接受處罰。如涉及非法集資造成群體事件,還要接受刑事處罰。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供的最新數據,截至7月底,經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970家,管理私募基金5696隻,管理規模為2.15萬億元。

  星石投資總經理楊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舉有利於加強私募行業管理,規範行業行為,提升行業形象。

  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

  該《辦法》備受業內關注的另一個焦點,是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

  為防止變相公開募集,該辦法明確了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于私募基金的,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併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對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該辦法將其視為單一合格投資者,豁免穿透核查和合併計算投資者人數。

  對於信託計劃、銀行理財産品可否作為合格投資者的問題,來自證監會的最新解釋是:銀監會管理的産品,如果在證監會核查備案,可以作為單一合格投資者,不穿透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合格投資者制度意味著私募基金不同於公募産品的募資規則。辦法規定,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佈告、傳單、短信、微信、部落格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儘管“私募”的特點就在於不公開募集,但該《辦法》在徵求意見階段,此項規定還是引起業界大嘩。有私募市場行銷人士向記者抱怨:“此舉一齣,我們還能幹什麼?”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解釋説,鋻於對私募基金宣傳推介的規定是沿用《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表述,且近期最高法院等部門出臺的《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變相公募方式作了趨嚴解釋,《辦法》仍維持公開徵求意見稿的表述。按照《辦法》第十四條,並不排除私募基金可以通過講座、報告會、短信、微信等可以控制宣傳推介對象和數量的方式,向事先已了解其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的特定對象進行宣傳推介。

  對從業人員管理尺度合理

  隨著最近一段時間對公募基金“老鼠倉”行為的頻頻曝光,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管理,也是《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一大難題。如何體現適度監管原則,立法者頗費周章;如何才能遵紀守法,從業者細心研讀。

  記者從《辦法》中看到,對於私募基金從業人員股票買賣管理嚴格。例如在第二十三條中列有不得利用基金財産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不得洩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資訊,利用該資訊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個人買賣股票等規定。此類規定與公募基金從業人員的監管要求相一致的,説明在買賣股票方面對公募與對私募的管理尺度一致。

  另一方面,第十三條中規定,投資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從業人員被視為合格投資者。星石投資總經理楊玲分析認為,這意味著私募公司的員工無需受到凈資産不低於1000萬元,金融資産不低於300萬元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要求,並且不受到最低100萬門檻的投資限制認購本公司産品,員工可以低門檻地分享公司投資能力帶來的收益,對從業人員是不小的一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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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85隻私募産品清盤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王欣)好買基金研究中心昨天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宣佈清盤的私募産品有85隻。有的是産品凈值下跌達到止損線,有的則純粹是因為合約規定的存續期滿。清盤時各基金的表現也大相徑庭。

  一般來説,私募遭遇清盤原因主要有存續期滿而清盤,因公司業務結構調整而清盤,凈值下滑觸及清盤線而清盤,業績不佳而主動清盤等。私募産品在設計時,部分銀行、信託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會對産品設置強制的清盤線以及止損線。強制清盤可以讓投資者及時止損,但也可能因此讓賬面損失成為現實損失,投資者永無翻身之日。

  據好買統計,今年以來遭遇清盤的産品中,有部分運作不滿1年,還有一些産品清盤時累計凈值低於0.7元。比如,華夏中富旗下産品華夏中富1號,自2011年1月成立以來,截至2014年1月共計3年的時間,凈值從1元跌到了0.43元,成立以來收益率下跌了57.46%。另外,中投新亞太投資旗下的鼎鑫二期、高恒資産旗下的高恒一期,清盤時凈值也是跌破1元,成立期間累計收益率分別為-12.97%、-1.47%。

  值得注意的是,仍有不少産品清盤時累計收益率超過20%。比如,淘利資産旗下的淘利趨勢2號,2013年1月成立,2014年1月清盤,在1年的存續期期間累計凈值達到1.38元,在一年內為投資者賺取了37.73%的高收益。白石資産旗下清盤産品白石組合二號業績更為亮眼,自2012年4月成立,2014年4月清盤,2年時間凈值由1元上漲到3.27元,累計收益率高達227.47%。

  通常,根據信託合同中的清盤線,一旦基金凈值跌至清盤線以下,則該基金産品就會被強制清盤。一般産品的清盤線通常會設定在0.7到0.8之間。對於一些非常有信心和實力的大型私募來説,一旦觸及清盤線,往往會採取補救措施。比如召開信託持有人大會,請求信託持有人同意修改清盤線,若持有人不希望兌現虧損,這類産品便可以繼續維持下去,以謀求反彈時機。

  好買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夢麗認為,現實中各私募強制清盤的原因大不相同,對於清盤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談“清盤”而色變的投資者應該對此理性認識,了解清盤原因,避免一棍子打死有清盤産品的私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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