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制定頂層設計
- 發佈時間:2014-08-26 19:02:5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天津8月26日電 題:中國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制定頂層設計
記者李鯤
説起排污權交易,天津天士力旗下一家公司的總經理田雨依稀記得6年前的場景。2008年12月,中國第一筆基於網際網路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電子競價交易在天津完成,田雨和其他6家單位的負責人參與了那次競價。
“説實話,當時只知道以後企業排污將要變成一項權利不能亂排,至於排污權交易到底是一套什麼原理,我和不少參與者都不太理解。”田雨説。
他告訴記者,當時的參與者都在私下議論,如果花錢購買排放權的單位看到其他企業沒有購買指標照樣超標排放,就會因感到不公平而不願再交易。“排污權交易需要有國家明確的指導和強有力的約束,這樣才能倒逼企業去參與。”他説。
在中國排污權交易試點運作了7年之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為全國的排污權交易帶來了頂層設計。
2007年起,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天津、河北、內蒙古等11個省(區、市)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一些省份也自行選擇部分市(縣)開展試點,排污權交易所如雨後春筍般在各地掛牌成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初步建立。然而,由於缺乏中央的統一指導,各地的排污權交易面臨不少困境。
上海、北京、天津于2008年先後建立環境交易平臺,前兩者至今沒有排污權交易,而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在這方面也僅僅完成了一筆交易。各地的排污權交易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政府協調完成的“拉郎配”,市場機制尚未完全發揮作用。
天津市環保局總工程師包景嶺舉了個例子,“比如新建的電廠要取代以前的供熱鍋爐,供熱辦就可以私下協調,把原鍋爐房的指標定向交易給電廠。”而這種協調大多是免費的。
《意見》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種交易不規範的狀況。在初始分配上,《意見》規定,試點地區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可以採取定額出讓、公開拍賣方式出讓排污權,並明確了定價原則;而在二級市場,《意見》規定,交易價格由交易雙方自行確定。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指出,這是中國首次明確對於試點地區排污權的初始分配實行有償配置原則。
王金南表示,“過去,各地政府發放的排污權有效期五花八門,從5年、10年到20年、無限期不等,具體到排放指標,只要在總量控制目標內,對每個企業多給少給全是政府自己説了算。”在這種情況下,不少企業一方面拉攏政府,另一方面超標排放。
《意見》規定,核定排污權是試點工作的基礎。試點地區應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的初次核定,以後原則上每5年核定一次。王金南指出,此舉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對配額的“確權”,也為統一配額的有效期奠定了基礎,確保企業有償獲得的排污指標在有效期內不縮水。
由於環境存在一定的流通性,排污權還會涉及跨區域交易的問題,但不同地區環境容量不同給交易帶來困難。王金南表示,《意見》通過對不同種類、範圍污染物交易的限制,嚴格控制了交易範圍,有利於規範跨區域交易。
《意見》指出,到2017年,試點地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試點工作基本完成。王金南認為,《意見》的出臺是中國探索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頂層設計的重要一步,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特別是應該在環保立法方面將這一制度寫入,起到更強有力的規範和約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