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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稱罰款銳減發不出工資 專家稱罰款減少是好事

  • 發佈時間:2014-08-24 08:59:32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湖北一物價局因罰沒收入銳減,停發工資5個月”一事近日引發輿論持續熱議。媒體報道稱,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物價局今年4月起連續拖欠職工工資。22日晚,梁子湖區政府就此事作出專門部署。

  有崗位沒編制只好以罰養人

  梁子湖區物價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地方政府未給予財政支援,職工工資及辦公經費多靠自籌。其中,以查處學校、醫院、企業等違規行為的罰款為主要收入。一名職工表示,自己所在的科室被要求完成全年16萬至18萬元的罰款目標,但今年以來罰沒收入銳減。現在全局13名職工中,除局長等4人工資由財政定期發放外,其他9名在崗不在編人員都5個月沒拿到工資。

  梁子湖區物價局局長黃治清22日接受採訪時介紹,物價局共有13名職工,除1名局長、2名主任科員、1名科員由財政定期發放工資外,其他9每人平均面臨工資難發的窘境。由於市場主體和行政執法程式越來越規範,原本“以罰養人”的模式難以維持,在崗不在編人員工資沒有著落。

  黃治清説,局裏每年須支付職工工資23萬餘元,繳納職工醫保及住房公積金10萬餘元,承擔旅差費、辦公用品等費用約13萬元,共計46萬餘元。去年全年罰沒收入40余萬元,其中價格年審費約四五萬元,其餘多是企業違規收費的罰款。“每年50萬元才基本夠週轉,‘罰款任務’完成好的科室,職工差旅費、手機費等報銷會多一些。”黃治清坦言。

  專家稱罰款減少對百姓是好事

  黃治清分析,物價局發不出工資一是因為梁子湖區經濟欠發達,財政比較困難;二是市場越來越規範,查處違規的情況減少;三是行政執法程式越來越規範。

  “物價局發不出工資,‘以罰養人’也與財政部門的縱容和不作為有關。”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説,物價局是政府組成部門,如果需要這麼多人,理應按相應額度撥款,該負擔的不負擔,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推卸責任。由此産生的後果便是相關的執法部門和事業單位熱衷於罰款、收費,甚至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執法犯法,侵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葉青認為,物價局罰款減少發不出工資對他們自己是壞事,對梁子湖區的企業、老百姓乃至對國家都是個好事,説明近年來的簡政放權、治理整頓取得了實效。

  區政府邊救濟邊叫停罰款養人

  22日晚,梁子湖區政府就此事作出專門部署。區政府責令區物價局進一步規範物價執法行為,建立規範化的收支體系,杜絕罰款養人行為;對於單位正常運轉經費開支,區政府年前已決定下撥11萬元財政經費,其中2萬元現已劃撥到位,剩餘9萬元將於年內逐月發放。

  此外,為緩解人事負擔,區委區政府承諾年內解決4名在職人員的財政供養問題。黃治清也表示,將從下月起逐月補齊拖欠的員工工資,並爭取儘快為在職人員辦理職工社會養老保險。

  “‘以罰養人’或許是某些部門的無奈之舉,但是從全局看,如此亂象該休矣。”葉青建議,按實際需要科學定編定崗,編制不是越少越好,關鍵要實事求是,不需要的一個都不要,需要的財政該撥款就應撥款;嚴格把好人員“入口”關,不養一個閒人;加快設置“權力清單”“負面清單”,擠壓亂收費、亂罰款空間,讓不合理的收費和規定失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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