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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園物業涉嫌亂收水費

  • 發佈時間:2014-08-22 14:32:00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方勝

  日前,科技園園區內一家企業負責人向深圳特區報“民生面對面”欄目反映,深圳市科技工業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向園區企業多收水費,且拒絕園區企業直接向深圳水務集團繳納。記者調查發現,科技園物業向園區企業加價收取水費並無文件依據,按照其提供的水費繳納單據計算,每年多收的水費或高達數十萬元。

  園區企業:多繳水費20餘年

  科技園一家企業負責人陶小姐向記者介紹,該公司向深圳市科技工業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水費時,發現科技園物業收取的水費高於深圳水務集團公佈的水價。若該公司直接向深圳水務集團繳納水費,費用包括水費(3.35元/m3)和水務集團代收的垃圾處理費(0.27元/m3)和污水處理費(1.2元/m3),但科技園物業在此基礎上還收取了水的損耗和二次加壓費,兩項各按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的10﹪計算,總水價單價為5.74元/m3。

  “我們與科技園物業商量,希望可以直接向深圳水務集團繳納水費。但科技園物業認為其在科技園供水設施改造時承擔了200萬元的改造維護費,如果我們單獨向深圳水務集團繳納水費,需承擔部分改造費。但我們向科技園物業多繳納了20多年的水損耗費等,早就彌補了應承擔的改造維護費。此外,我們公司最高樓層不高於20米,採用市政直接供水即可,根本沒有二次加壓的需要。”陶小姐説。

  科技園物業:多收水費有文件依據

  昨日,記者來到了深圳市科技工業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收費中心王主任向記者出示了該公司《自來水價格組成表》、深圳市物價局《關於調整我市自來水價格的通知》(深物價【1994】78號文件)、《科技園供排水設施移交協議書》等多份文件。

  王主任介紹,科技園園區內的供水設施多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管網損耗嚴重,多處存在漏水現象,因此科技園物業根據“中間管理層”加價的相關規定,向各企業加收10%的水損耗費。但科技園物業沒有收取二次加壓費用,而是收取10%的增值稅稅率差額。這是因為深圳水務集團開具給科技園物業的水費發票增值稅稅率是3%,而科技園物業作為普通公司,開具給園區企業的增值稅發票繳納稅率是13%,相差的10%就由園區各企業支付。

  “科技園內的供水管網全部由我們公司投資建設,2004年與水務集團合作改造時又投入200萬元,因此企業提出直接向水務集團交水費,應該對我們有所補償。具體補償多少,我們願意與企業協商。”王主任説。

  水務部門:“中間層管理費”早已取消

  記者從水務部門了解到,1994年後,我市水價和相關費用規定多次調整,科技園物業出示的深物價【1994】78號文件中提及的10%“中間層管理費”,實際上早已取消。按目前規定,我市各物業公司必須按照政府公佈的水價向用戶收取,不存在管理費、損耗費或者加壓費等費用。

  另外,科技園物業對增值稅稅率差也涉嫌“搭便車”收費。科技園物業不僅收取了自來水的稅率差額,也收取了污水處理費10%。其涉嫌多收的水費包括:水耗損10%0.46元/m3、污水處理費稅率差額10%0.12元/m3,兩者合計為0.58元/m3。根據科技園物業向記者出具的水費發票,該公司上個月水費為27萬多元,折算用水約8萬多m3。以此計算,每年該公司涉嫌多收的水費或高達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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