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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水準總體上可承受

  • 發佈時間:2014-08-22 05:41:4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針對近日引起廣泛關注的部分省份調整高校學費標準的情況,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今天做出回應:相關省份對高校收費標準的調整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調整節奏比較平穩,沒有地方反映出現因學費上漲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不了學的現象

  最新消息顯示,全國有9個省份調整了普通高校收費標準,分別是:天津、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貴州、寧夏;另外有6個省份正在啟動調整收費標準的相關程式,分別是:浙江、廣東、山西、安徽、內蒙古、青海。這些省份的學費漲幅多在20%至35%之間。

  各相關省份大多是根據不同專業制定了不同學費標準,不同專業漲幅不同。比如,江蘇文史類和體育公安類專業漲幅為13%,理工類專業漲幅為23%,醫學類專業漲幅為47%。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由於原來的收費標準偏低,這次漲幅相對較大,但新標準的絕對數並不高:文史類新標準4000元,漲幅54%;理工類新標準4400元,漲幅57%;醫學類新標準5300元,漲幅76%;藝術類新標準8000元,漲幅23%;還有的省份不同學校漲幅不同,如湖南,一本學校漲幅在18%至30%,二本學校漲幅為6.7%。

  學費上漲是否會造成部分學生入學難?

  教育部財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比較通行的研究觀點是用“收費與家庭戶均收入比”來判斷居民家庭分擔高等教育費用實際承受能力。

  從已經調整高校學費標準的9個省份來看,調整後的學費標準,一般專業在4000至6000元之間,藝術類專業在7000至12000元之間。新標準佔當地城鎮居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均低於8%,最低的是江蘇省為5.6%;佔當地農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最高為21%(湖北和廣西),最低為9%(天津)。

  從全國來看,據統計,2013年全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學費為5775元,佔城鎮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7%;佔農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17%。公辦高職高專學校生均學費為5164元,佔城鎮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7%;佔農村家庭戶均收入的比例為15%。總體來看,目前的收費水準基本在城鄉居民可承受範圍之內。從目前來看,沒有地方反映出現因學費上漲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不了學的現象。

  記者注意到,此輪學費調整並非“一邊倒”地上漲。比如北京、河北在內的9省市近期明確表態,高校學費暫不漲價。未漲價的理由主要與地方財政對高校傾斜力度較大有關。在確定上漲的省份,如江蘇省的農林類、藝術類專業,由於專業特殊性而保持原有收費標準不變。山東省部分外語類專業和體育專業還出現學費下調現象。

  學費上漲以後,是否能帶來相應辦學品質的提高?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對記者透露,目前有的高校一方面以招生不足為由向政府申請教育補貼,但在申請招生指標時卻又想方設法多要名額。在大量教育投入的背後,學校培養人才方面是否有相應的進步,還需進一步評估。

  21世紀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對於學費的上漲,高校必須給學生、家長交出一本“明白賬”。他還表示,學校需拓寬辦學資源渠道,即便在辦學成本增加的壓力下,不得不上調學費,也須完善對貧困學生的幫困體系。

  對此,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表示,總體上,各相關省份均能按照國家規定,嚴格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收費公示等程式,努力做到科學核定生均培養成本、廣泛徵求社會各方意見、主動公開收費標準。一些省份還探索了新的做法,如山東省邀請媒體代表來抽籤決定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浙江省請消費者協會參與組織召開聽證會,得到了當地學生家長和社會公眾的認可。

  該負責人介紹,各省在調整學校收費標準後,十分重視學生資助工作。在嚴格落實國家現行各項資助政策的同時,均要求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加大對學生的補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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