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健康保險迎來重大機遇
- 發佈時間:2014-08-15 14:32:17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范京蓉)日前,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下稱“新國十條”),對於整個中國保險業來説可謂振奮人心。業內人士認為,這是自2006年以來國家第二次對保險行業高瞻遠矚地提出發展要求,明確了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未來商業保險領域將迎來重大利好,而養老及健康板塊也將得到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商業保險支柱地位愈凸顯
“新國十條”對保險業發展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到2020年,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500元/人。而相關數據顯示, 2013年中國的保險深度僅約為3%,保險密度約為1200元/人。
海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總經理兼首席執行官馬君碩表示,“新國十條”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是一個重大利好,國家將把商業保險提到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這一戰略地位,而不僅僅是“重要組成部分”;它首次從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對保險業進行了定位,大幅提升了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由此可見發展保險業空間巨大,未來大有可為。
養老健康保險受到鼓勵
業內人士認為,在養老方面,“新國十條”中明確指出,要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説明等待已久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將可以預期,這將是中國壽險業大踏步發展的一個新的引擎。
而在健康保險方面,“新國十條”中明確指出,要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産品,這將促進各家保險公司開發出更多保障類産品,回歸保障本源,惠及民生。
中國人壽深圳分公司精英俱樂部會長張雪梅説,目前人們的保險意識抬升,但是許多人反映沒有合適的保險可買。“新國十條”鼓勵保險産品創新,各保險公司將針對不同人群、職業等建立更加細分的客戶群,研發適銷對路的産品,對於險企和客戶都是利好。
深圳巨災險將獲更多關注
“新國十條”提出,將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商業保險為平臺,以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援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颱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制度;建立巨災風險管理數據庫。
今年6月1日,深圳巨災保險正式進入試點實施階段。作為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初步探索,各界對深圳巨災保險試點非常關注,而“新國十條”推出後,這種關注將更加密集。
深圳的巨災保險制度包括政府救助、巨災基金和商業保險三個部分。其中,深圳市政府每年出資3600萬元向人保財險深圳分公司購買巨災保險服務,用於15種常見自然巨大災害,覆蓋災害發生時所有在深人員的人身傷亡救助和應急轉移救助。
專業人士指出,巨災概念的廣泛性以及涉及損失之高額性,決定了巨災保險必須是一種綜合性和社會性的保障機制,此次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明確中央財政支援和巨災基金兩項關鍵內容。這也意味著一直難以推進的巨災保險有望在頂層設計層面取得突破,深圳巨災險的嘗試值得借鑒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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