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友情貪圖小惠 友情變質百萬房産被"釣"走
- 發佈時間:2014-08-15 13:49: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輕信友情,貪圖小惠,在通州擁有價值百萬房産的謝某將自己名下的房子過戶給了同學兼好友的方某用來抵押貸款。誰知,方某竟背信棄義,幾經週折最終致謝某的房子易手他人,不翼而飛。弄得二人最後對簿公堂,法庭相見。
輕信友情、貪圖小惠 將房産過戶抵押
謝某與方某是大學同學,同窗四年又是上下鋪,關係自然不錯。大學畢業後,方某與謝某各自發展,但從未間斷來往,偶爾也會出來小酌一杯。
2011年的一天,方某突然告訴謝某,自己打拼這幾年開了一家公司,效益不錯,但苦於擴大經營規模資金不足,去銀行貸款因無資産可抵押遭遇碰壁,自己從事的行業競爭又異常激烈,如果不能擴大經營公司很有可能倒閉。謝某當時心裏也感到很奇怪,自己給別人打工,又沒有什麼儲蓄,為什麼方某要和他提這些,就好言安慰了方某幾句。
誰知方某眼含淚花地對謝某説,這一次只有謝某能救自己了。方某將自己的“計劃”告知謝某,要求謝某將自己名下的房産過戶給方某,拿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方某向謝某保證公司經營效益很好,不出一年向銀行貸的款就可以還清,並承諾事成後給謝某一大筆好處費。為了打消謝某的顧慮,方某並與謝某簽訂一份君子協議,保證不侵犯謝某對房屋的所有權,到時協助謝某重新將房屋過戶到其名下。
鋻於多年的情分以及自己對方某的信任,於是在2012年謝某瞞著家人與方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隨後方某將房屋過戶到其名下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取得了銀行貸款。
幾經轉手 房子“不翼而飛”
事情到此本應該告一段落,但知人知面不知心,方某這個“損友”動了邪念,瞞著謝某與第三方郭某簽訂借款合同,向郭某借了30萬元,並對該協議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同時以該房屋做了抵押,郭某取得了房屋他項全證書。
此後,謝某到期未歸還郭某的借款,郭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通過司法拍賣程式強制執行了該套房産,趙某通過拍賣以最高價競得該套房産,法院裁定房屋的所有權歸趙某,此後趙某辦理了該房屋的産權證。就這樣,幾經轉手,謝某的百萬房産成了他人的囊中之物。
法官提醒:警惕身邊心懷叵測的“損友”
該案發生的主要原因,係謝某法律意識淡薄輕信“朋友”,方某通過虛構買賣房屋事實的方法,將房屋變更登記到其名下,先後套取銀行貸款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向他人借款,該行為有詐騙之嫌疑,並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當然,謝某本身貪圖好處費,與方某一起套取銀行存款,實際上是以合法的買賣形式掩蓋套取貸款的非法目的,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應為無效。在日常生活中,切莫貪圖小利,不能做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對於身旁損友應避而遠之,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文/記者 姜幹超 通訊員 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