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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名國企高管被查處 評:市場機制是最好的“防腐劑”

  • 發佈時間:2014-08-14 09:5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今年以來已有40多名國企高管被查處,招標貪腐數額最大。《央廣財經評論》本期觀點:“讓市場説了算”是最好的“防腐劑”。

  央廣網財經8月1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反腐的風暴刮到國有企業,不少國企“蛀蟲”暴露在陽光之下。光明集團原董事長王宗南被正式批捕;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陜西有色、中國出版等上市控股企業曝出負責人被查……梳理審計、巡視報告涉及國企高管貪腐案,僅今年以來,就有超過40名國企高管接受調查或被處理。而且數據顯示,招標貪腐的數額最大。

  從華潤宋林案到王宗南案,多是屬於長期任職的國企高管涉案。無形的“黑手”扭曲了市場機制應該發揮作用的空間。約束國企腐敗,仍需重視市場主導作用,完善長期約束機制,而制度建設依然任重道遠。

  截至去年年末,全國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資産總額85.4萬億元。體量龐大的國有資産保持高增速同時,仍待規範國企高管決策,形成現代企業的治理機制。國家審計署負責人此前表示,根據11家央企審計情況,已對19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包括32名廳局級幹部。

  而今年以來,又已經有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中國出版集團原副總裁王俊國等40多名國企高管接受調查或被處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造成國企腐敗問題的原因比較多,也比較複雜。

  汪玉凱:之所以出現腐敗,首先是監管不利,國企很多都處在壟斷地位,對市場壟斷,對價格壟斷,而對它監管不利。再加上固有的體制很多原因造成國企腐敗問題比較突出。

  汪玉凱進一步指出,當前還是要通過改革來釋放活力,通過改革,多管齊下,治理國企的腐敗問題。

  汪玉凱:首先,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國有資本投向有所限制,國有資本資源的減少對競爭性領域逐步進行投資。第二,要加強對國企高管的監管,改造目前高管工資體系制度待遇。還有就是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只有市場機制建設起來以後,股權競爭反對壟斷,國企腐敗的空間才能夠得到擠壓。此外,紀檢監察加大對國有企業監管力度,在這方面應該創新一些體制機制。

  國企腐敗究竟根源何在?如何構築嚴密的“防腐網”,讓國企不再變成腐敗“大老虎”的溫床?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對此評論。

  經濟之聲:從近期國企高管落馬個案及審計、巡視結果來看,國企貪腐凸顯了怎樣的特點?

  毛壽龍:基本上有一個大的特點就是在國企比較盈利的背景下,大家都放鬆了相關的一些制度機制方面的內容。因為過去它是在虧損條件下,制度機制如果是放鬆一點,相對來講腐敗會少一點,因為本身也沒有什麼好貪的。但是2003年以後,國企在大面積普遍比較盈利的情況下,這種制度機制如果再放鬆,就容易導致各方面的一些問題。現在政府在招投標這個領域,嚴格制度機制的情況下,也容易産生腐敗,是腐敗的高發區。所以像資本項目,不僅是招投標的問題,在國企領域裏,如果規則更加靈活,腐敗的可能性實際上是非常高的。

  經濟之聲:我們也看到之前發佈的審計報告指出,“招標貪腐”數額最大。總的來説,是一把手相對權力太大,容易滋生腐敗,應該讓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但是“市場説了不算”的情況卻依然很多。導致這樣的情況出現的深層原因又是什麼?

  毛壽龍:深層次的原因,主要是國有企業本身內部人控制的問題,也就是如果要通過政府去對國有企業進行嚴格的控制,內部人控制空間少,經營的空間就比較少。但是如果不對它進行控制,國有企業就容易形成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個人利益和公司利益,本身是很難的恒量的。相互之間的相互處理不好,有可能個人利益多了,公司利益受到損害,這就産生了腐敗的問題。

  另外,在市場過程當中,很多招投標的東西不規範,所以這也是目前最大的問題,如果招投標的流程以及相關規則,還有其他的一些相關制度方面細節能夠做的更好,很多腐敗還是可以避免的。

  經濟之聲:招標腐敗是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另外就是一些高管非常熱衷於像高爾夫、豪車等一些超標的福利,在土地審批方面也是經常會越過紅線,這兩方面您又怎麼看呢?

  毛壽龍:這兩個方面還是相關制度機制的問題,尤其像高爾夫,參加各種俱樂部,還有增加各種各樣的人脈的網路,實際上要很花很多錢,但是花的錢基本上是企業的錢,網路人脈是個人的,但是花的錢是企業的錢,是公家的錢,這是一個軟腐敗。

  經濟之聲:所以隨便花錢就需要公司治理的規範,那麼國企在公司治理方面您覺得還有哪些短板?

  毛壽龍:公司治理首先出資人是一個先天的缺陷。另外,作為上市公司,如果資訊公開披露有比較好的媒體監督,相對來講是不錯的。但是現在國企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另外一方面證券市場本身的監管還不夠好,企業本身內部的治理機制集權于相關人員,權利太集中就導致各方面的一些問題。

  經濟之聲:現在監越來越嚴了,我們也看到審計各方面也越來越規範,現在來看已經對於19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包括32名廳局級幹部,這有沒有很強的震懾力呢?

  毛壽龍:這個應該有一定的震懾力,但是就目前比較普遍存在的基礎性的制度缺失的情況下,最重要的工作還是通過契機把制度完善起來,如果僅僅是抓幾個個案,發現是發現了,但是還有很多工作要去做,如果都要發現很麻煩,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通過制度來防止腐敗應該是首選。

  本期評論編輯曉易觀點:

  絕對權力意味著絕對腐敗。從這個意義上説,任何的個人都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制度。

  這些國企高管的落馬,反映出中央對這一問題高度重視和對症下藥的同時,也暴露出部分國企“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監管存在漏洞的問題,並警示國企改革的迫切性。但無論如何,國家對央企的反腐力度正向更深層次延伸。

  如何在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中,真正把國企反腐敗與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在制度設計上把導致腐敗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牢籠,讓市場説了算,而不是一把手説了算,從根源上杜絕“一把手”只手遮天、集體腐敗案件的發生,是應該深入思考的問題。

  其他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認為,儘管我國大部分央企、上市地方國企均建立了企業監事、獨立董事乃至外部審計等內控制度。但一些個案表明制度仍屬虛設,從根本上,仍需完善企業自身的治理結構。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分析,2008年金融危機後,政府把注意力轉向穩定經濟,刺激政策下,鉅額資金進入到國企手中,而且當時政府一時間無暇顧及國企貪腐問題,使得國企高管面臨一個巨大的貪腐誘惑。

  改制重組與變革管理諮詢專家祝波善認為,現有的國企監管體制下,管理者既有政府官員的身份,也掌握著經營實權,可能比政府官員的腐敗機會更多。

  一家國企高管認為:國企成為反腐重災區,首先還是因為權力過大,又沒有受到制約,人性都是有弱點的,時間長了必然要出事;其次,目前的決策機制也有問題,所謂三重一大要集體決策,實際上都淪為形式,不可能在集體決策的時候反對總經理;第三,現在國企高管還是亦官亦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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