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紀委舉報“金銀花更名”涉腐敗 藥典委回應
- 發佈時間:2014-08-13 08:22: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封媛媛
昨日,@御史在途連發13條微網志,稱國家藥典委把“南方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是“腐敗問題”,造成巨大損失。
昨日,國家藥典委在官網發佈《關於金銀花、山銀花分類有關問題的説明》。
金銀花
山銀花
湖南紀委官員微網志舉報國家食藥監總局將南方金銀花更名是“為利益集團代言”,將擺出“鐵的證據”
國家藥典委回應“金銀花更名”質疑
昨日10時37分至16時2分,擁有18萬粉絲的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通過其實名認證微網志@御史在途連發13條微網志,稱國家食藥監總局為利益集團代言,國家藥典委把南方地區傳承上千年的“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把金銀花作為山東“忍冬花”的專用名,“給數以千萬計的百姓造成無比重大的經濟損失”。
陸群在微網志中還透露,“金銀花鬧劇”的總導演是原國家食藥監局局長、現國家藥典委常務副主任委員邵明立。他表示,“將擺出鐵的證據。”
對於陸群的舉報,昨日,國家藥典委員會通過官網回應,1977年版《中國藥典》將山銀花(即陸群所指的“南方金銀花”)列為金銀花的植物來源,沒有研究資料作為支撐,所以2005年版《中國藥典》將金銀花和山銀花分列進入藥典目錄。新京報首席記者 王姝 魏銘言
追問 1
金銀花和山銀花有何區別?
1977年到2000年二者同屬“金銀花”;2005年後分別入典,但性味、功能、用法描述“一字不差”
昨日,國家藥典委在《關於金銀花、山銀花分類有關問題的説明》仲介紹,“金銀花”作為藥名首見於南宋的《履巉岩本草》。《中國藥典》自1963年版開始收載金銀花,1963年版《中國藥典》規定供藥用的金銀花植物來源只有一種,即忍冬科植物忍冬的乾燥花蕾。1977年版《中國藥典》在金銀花標準中增收了其他3個植物來源,分別是山銀花(華南忍冬)、紅腺忍冬和毛花柱忍冬。經查當年的藥典技術檔案,由於剛剛結束“文化大革命”,藥典工作屬恢復初期,新增的三個來源未能找到支援其收載入藥典的相關研究資料。
陸群稱藥典委回應係“謊言”
説明還稱,鋻於實踐中金銀花、山銀花藥材在藥用歷史、來源、性狀、化學成分等方面的差異,經過專業委員會審定,2005年版《中國藥典》將金銀花和山銀花分列進入藥典目錄。金銀花是忍冬科植物忍冬的乾燥花蕾。山銀花有四種,即“紅腺忍冬”、“華南忍冬”、“灰氈毛忍冬”、“黃褐毛忍冬”。
據新華社報道,從1977年一直到2000年的《中國藥典》,山銀花和金銀花都是合在一起。雖然2005年版和2010年版《中國藥典》對兩者進行分列,但是藥典對兩者在性味與歸經、功能與主治、用法與用量中的描述,又一字不差。
“謊言!”對於國家藥典委的回應,陸群對新京報記者説,“我今晚就寫資料,明天就發出來,講清楚南方金銀花到底是不是金銀花!”
“山銀花”有望重回“金銀花”
北京一位不願具名的中藥專家向新京報記者介紹,根據藥典記載,金銀花、山銀花功效基本相同,但正如南山楂、北山楂;南山參、北山參的區別一樣,中藥使用講究地道藥材,不同區域生産的藥材,品質會有差異。
“在北方,中醫處方中的金銀花,醫院藥劑科使用的金銀花,都是指北方産的金銀花,而南方産的‘金銀花’一直被稱為山銀花。”這位專家稱,南方山銀花因為種植面廣、産量大等原因,價格一直比北方金銀花便宜。
這位專家對陸群的舉報內容不認同。他表示,在2005年版《中國藥典》明確將金銀花和山銀花區分之前,也常常有南方山銀花冒充北方金銀花攪亂市場的情況出現。
不過,也有專家表示,修編2015年版《中國藥典》時,可望將山銀花恢復到金銀花原有的稱謂表述上,為山銀花“正本清源”。
追問 2
藥典收載是否有利益輸送?
陸群稱更名是“腐敗問題”,有北方金銀花廠家操控國家藥典修改,並造謠譭謗南方金銀花
昨日,陸群還稱,將南方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並不是簡單的學術之爭,是“嚴重的腐敗問題”。
陸群在微網志中稱,“2005年前後,國家藥典委把中國南方地區傳承上千年的‘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把金銀花作為山東‘忍冬花’的專用名。”據官方簡歷,邵明立是山東濟南人。
南方金銀花更名後價格降10倍
陸群説,南方金銀花更名後價格一落千丈,北方金銀花廠家趁機大量低價收購,南方眾多花農血本無歸。據湖南新聞聯播報道,2010年以前,邵陽隆回一公斤南方金銀花的幹花可賣220元,濕花也能賣8元,而2013年,一公斤幹花最多賣20元,濕花只能賣到0.8元。
陸群稱,“為了搞垮南方金銀花産業,以山東‘九間棚’為代表的無良企業斥鉅資公關,先修改國家藥典,再造謠譭謗南方金銀花‘上火’。造謠的重慶某文化傳播公司承認收取九間棚130萬元的費用。”
藥典委稱曾引導合理種植
新京報記者查詢此前的相關報道,發現去年3月前後,曾有過對山銀花的質疑,一些報道暗示金銀花與山銀花是完全不同的藥材,山銀花冒充金銀花,甚至成為“有毒産品”。
湖南衛視在2013年9月曾報道,經過記者一個多月的暗訪調查發現,山東平邑縣一家金銀花苗木公司3年時間花費100多萬元,聘請重慶一家民營傳媒公司作為網路推手,散佈南方金銀花喝了上火的謠言。
上述所稱的“九間棚”公司,全名為九間棚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為山東平邑縣。該公司宣稱,“以金銀花産業化研發為主導産業,以‘做強做大金銀花産業,爭當金銀花産業龍頭’為目標。”
這家公司是否操控了國家藥典修改,並造謠譭謗南方金銀花?
昨日19時許,新京報記者致電該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説,“我是今年春節過後才來的,不清楚以前的事情”。記者詢問其公司領導的聯繫方式,他表示,他會轉告公司領導,“明天回復”。
昨日,國家藥典委對此回應,2005年版《中國藥典》頒布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文並通過多種形式要求實際使用金銀花或山銀花的企業應在處方中予以明確標示,以確保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獲得準確的藥品資訊。同時,為了引導種植者合理種植,一些産區媒體曾做了相關科普知識報道。
新京報記者對話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
“公開舉報 壓力肯定有但我會繼續”
■ 簡歷
陸群
1971年出生,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網名“御史在途”。2011年,他通過微網志聲討長沙縣警方拘留毆打討薪農民工,併為此與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對賭官帽”而受到關注;此後他還曝光婁底市電業局多名局領導配備奧迪車;曝光岳陽林紙懷化子公司惡意排污殃及數十萬百姓等等。
私信“規勸”食藥監總局官微
新京報:身為紀檢系統的官員,為什麼選擇微網志舉報食藥監總局?有沒有嘗試過其他舉報途徑?
陸群:我是以普通的黨員幹部身份,舉報這件事情(南方金銀花被2005版《中國藥典》更名為“山銀花”,導致南方花農鉅額損失)的。這些年來,南方多個地方政府已跟食藥監總局、國家藥典委員會溝通過很多次了,媒體也報道過很多次,但由於涉及利益集團,問題一直解決不了。我今年7月也給食藥監總局(官微)發過私信,但也不了了之。
新京報:私信寫了什麼?
陸群:私信中,我主要講了金銀花更名給老百姓造成的巨大損失,希望食藥監總局不要受利益集團擺布。我也提到,如果問題不解決,食藥監總局繼續無視百姓的訴求,我會公開敦促食藥監總局局長張勇引咎辭職。
新京報:他們如何回復?
陸群:沒有直接回應我,而是通過湖南省食藥監局,給我發來了一個回復,兩張紙,講的是為什麼更名,也就是2005版《中國藥典》為什麼要把金銀花和山銀花分列出來。具體內容現在記不大清楚了,但我記得很清楚,看完後我認為食藥監總局解釋的理由牽強附會,站不住腳。
曾到金銀花産區調研查證
新京報:2005版《中國藥典》距今已經9年,為什麼現在才出來舉報?
陸群:南方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的後果,最近兩三年越來越嚴重。北方利益集團還有一些文化傳播公司,造謠詆毀南方金銀花(即“山銀花”),發佈了諸如山銀花上火、山銀花冒充金銀花等資訊,這對南方金銀花帶來嚴重打擊,上千萬花農血本無歸。但北方的利益集團卻趁機大量低價收購南方金銀花,再包裝、冒充成北方金銀花,高價賣出。
新京報:有證據證明北方利益集團操控金銀花市場,詆毀山銀花嗎?
陸群:我掌握了確鑿的證據。我是從今年5月開始關注這件事情的,從5月到現在一直在調查了解事情背後的真相。我到湖南金銀花主産區做過調研,也了解了貴州、重慶、四川等其他南方金銀花産地的情況。
新京報:舉報中,你提到了兩名部級官員,有證據表明他們跟此事有關嗎?
陸群:沒有直接證據,但2005版藥典更名時,邵明立就是國家藥典委的主任委員,他要對藥典修訂負責。這幾年,南方金銀花産地的地方政府一直在找食藥監總局、國家藥典委,但是事情一直沒有進展,解決不了。
另外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2005年更名後,國家食藥監總局2006年7月6日下發文件,要求使用南方金銀花的廠家要向國家食藥監總局提交申請。從文件下發到工作截止時間,不到一個月。以湖南為例,湖南食品品質監督局轉發文件的時間是2006年7月26日,而截止時間是8月1日,只有幾天時間,其他各省情況也大致如此。為什麼只給廠家幾天時間?
如果因此丟官,我就做個農民
新京報:微網志舉報後有沒有壓力?上級領導有沒有干預?
陸群:不可能毫無壓力。今天(12日),就有領導和同事對我做出了善意的批評和提醒。我也做了解釋,告訴他們調查了解到大量事實和真相後,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才會這樣舉報。如果解決不了,我還會繼續炮轟下去。今天(12日)晚上我會把資料整理出來,明天就發出來,把鐵的事實和證據擺出來。
新京報:想過舉報會帶來的最壞的後果嗎?不擔心影響前途嗎?
陸群:我做了充分的心理準備,想到過各種結果。對此我不擔心。因為這裡面沒有涉及我個人的任何利益,我只是了解到事情真相後,履行了一名國家工作人員、一個基層黨員幹部的職責。如果最終影響到自己的前途,比如丟官,我就做個農民。
新京報:這不是您第一次微網志舉報,幾年前,您也微網志舉報過一名縣級官員。上次微網志舉報後,有沒有帶來不利影響?
陸群:上次的事,不能説一點影響沒有,有的領導不習慣,但是大的影響沒有。至於微網志舉報,資訊社會,利用微網志披露一些情況,促進政府部門改進,陽光執政,我認為是不錯的渠道。
我也做了解釋,告訴他們調查了解到大量事實和真相後,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才會這樣舉報。如果解決不了,我還會繼續下去。 ——陸群
新京報首席記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