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倒賣熱門産品相關零部件
- 發佈時間:2014-08-12 04:29:36 來源:文匯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騰達公司是一家機械加工廠。員工張某以公司名義向外協加工公司購買關鍵零部件後轉手倒賣。騰達將張某和外協加工公司告上法院,以惡意串通為由要求兩被告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45.8萬餘元及1萬元律師費。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一人的行為造成了騰達的損失,酌定由其賠償4萬元。
騰達的外協加工單位叫雲溪,而張某專門負責對雲溪的業務。通常由張某通知雲溪補鑄零部件並送到騰達指定的地點。
沈某,騰達曾經的員工,辭職後想直接通過張某購買2台主滑臺毛坯零件。起初張某有所顧慮,但很快就答應了。去年3月,張某通知雲溪高某將2台主滑臺毛坯送到一家不知名的五金廠。後張某向雲溪支付了2台主滑臺及一塊平板的錢款,共計1.8萬餘元。很快,張某擅自轉賣主滑臺一事東窗事發。騰達認為公司的主滑臺是生産成型機的關鍵部位,而公司的成型機又是市場上熱門産品,張某和雲溪明知主滑臺等零部件嚴禁對外銷售,卻依然違約操作,便提出上述訴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雲溪根據張某的要求補鑄主滑臺,騰達此後也曾要求雲溪開具發票,故雲溪與張某間並非私下交易。張某明知雲溪加工的主滑臺不能對外銷售,仍轉賣他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外,根據雙方舉證,係爭主滑臺並無特別之處,是生産成型機的普通部件之一,所以不應將成型機的銷售利潤作為原告的損失。就此作出上述判決。
本報通訊員岳明靜記者顧一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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