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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今日開庭 總案值或超1000萬

  • 發佈時間:2014-08-05 08:56:1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輪61名原告均為個人投資者,總案值或超1000萬

  證券時報記者 梅菀

  光大證券“8.16”烏龍指事件已過去近一年,但余波未了。

  據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告,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將於今明兩日開庭審理。據了解,該案件此次涉及的61名原告均為個人投資者,原告代理律師有4名。對於這些個人投資者的起訴,法院單個受理,合併審理。

  總案值或超1000萬

  據了解,本次合併審理的61宗光大內幕交易案件有4位代理律師,其中嚴義明律師代理33件,許峰律師代理16件,林嶸律師代理8件,王智斌律師代理4件。

  “61宗案件總案值或超過1000萬元。”北京尚公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嶸告訴證券時報記者。據了解,林嶸今明兩日代理的案件有8宗,案值近100萬元。

  據今年4月份光大證券“8.16”事件主角——楊劍波訴證監會案,“8.16”當天光大證券曾多次向交易所及監管部門通報交易情況。對於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的責任認定應如何劃分問題,林嶸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光大證券作為上市公司,是信披第一責任人,在案發當天上午交易程式錯誤導致股市異動的情況下,非但未及時披露,反而在中午發佈聲明誤導市場,責任不可推卸。

  林嶸透露,今明兩日的原告皆為個人投資者,“其他投資者尚在觀望,如果判決結果有利於投資者,第二波訴訟主體的原告將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

  單個受理 合併審理

  光大證券“8.16”烏龍指事件被證監會界定為內幕交易之後,因A股市場集體訴訟制度的缺位,使得相關投資者的訴訟進程處於停滯狀態。

  “本次雖然有61名投資者同時起訴,但只能算單個受理,合併審理。”林嶸告訴證券時報記者。

  證券時報記者查詢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網站發現,上述61個案件皆為單獨列示,並未合併成一個案件。“最高院曾就此案給過意見,可以單獨訴訟,也可集體訴訟,但上海二中院為保證第一批投資者訴訟辦案品質,採取了單個受理,合併審理的方式。”林嶸向證券時報記者透露。

  林嶸向證券時報記者出具的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傳票顯示,今明兩日案件案由為“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投資者有做證券的,有做期貨的,入場時點也各不相同,交易模式也不一樣,案件複雜性可見一斑。”林嶸説,單個受理有利於保證案件品質,為後續審判提供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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