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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將嚴控獎勵比例重點向基層和一線傾斜

  • 發佈時間:2014-08-01 07:31:47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 (記者王東明)《軍隊獎勵和表彰管理規定》將於8月1日施行。記者7月31日從總政組織部了解到,規定將對獎勵比例嚴格控制,重點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充分體現了服務中心,促進作戰訓練、戰備執勤、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完成的導向。

  據總政組織部組織局局長李為民介紹,獎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對單位和個人給予嘉獎,記一、二、三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規定明確,軍隊各單位對個人實施的年度記功、嘉獎數量分別不超過本單位實力人數的2%、25%,嚴格控制二等功以上獎勵,確需實施的不超過本單位實力人數的1‰;各單位年度因中心工作和執行重大任務受到記功獎勵的個人,應佔本單位記功總人數的70%以上。對單位實施獎勵,獎勵對象應以營級以下單位為主;年度記功、嘉獎,分別不超過同級單位總數的3%、10%。

  李為民表示,規定堅持把基層單位和基層官兵作為褒獎的主體,小散遠單位佔本單位所屬基層單位總數的30%以上的,個人記功、嘉獎比例可提高到本單位實力人數的3%、35%;按5個等級對駐邊遠艱苦地區單位的個人獎勵比例作了細化,記功、嘉獎比例最高可達本單位實力人數的8%、50%;對執行軍事演習、搶險救災、反恐維穩、國際救援等重大任務的單位,可按個人記功、嘉獎分別不超過執行任務總人數的5%、35%的比例實施專項獎勵。

  規定還提出,對艦艇、學員隊等編制等級比較高的基層單位施獎,審批許可權降低一級;對教研室、研究室、醫療科(室)等不明確編制等級的基層單位施獎,按營級單位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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