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敬璉:金融改革單項突進不能持續
- 發佈時間:2015-11-20 08:26:0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日前有報道稱,中國正考慮將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整合為一個統一委員會。該報道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由於各機構對之前股市大跌的政策回應缺乏協調,促使高層開始內部討論,考慮整合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這也是中國金融市場改革目標的一部分。
關於這個消息,本報也曾較早做過報道,業界和學界確實都在討論這個話題。現在不僅是混業經營的問題,還有金融創新的大背景,尤其是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互相滲透、融合和牽連的業務層出不窮,不同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邊界很難劃清,各自恪守邊界,反而容易引發風險。
不過,金融混業經營、金融借網創新、政府分業監管,各界對這種現狀的態度還有一定分歧,並沒有形成一邊倒的結論。
有人認為,如果實行分業經營,最好是分業監管,如果實行混業經營,最好是混業監管。最可怕的就是一邊大力推混業經營,一邊堅持分業監管不變。因此,要想與當前混業經營相匹配,金融業應實施綜合監管,將監管職能集中到一個機構。在全球金融危機後,國際上就有綜合監管的趨勢,尤其是側重於加強防範系統性風險和消費者保護。
也有人認為,銀行、證券、保險和信託各自的功能不同,根據它們各自的特點來進行分別監管是有必要的。金融創新、金融混業所帶來的風險問題,並不是説把監管者合併起來、成立一個超級金融監管者就能讓問題迎刃而解。監管機構的合併,只是讓監管意圖更容易形成合力,避免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而不是讓所有問題消弭于無形,改革的重點不在於機構合併。
兩者看起來都有一定道理,根據最近幾年的金融實踐,無論是2013年發生的“錢荒”危機,還是今年股市三季度發生的異常波動,都表明瞭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之間深度協調的必要性。尤其是在股市危機裏,由於入市資金來源於銀行、保險、信託乃至違規的配資,這已經超出了單純的證券監管範圍,非綜合協調不可。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就提到,近來頻繁顯露的局部風險特別是近期資本市場的劇烈波動説明,現行監管框架存在著不適應中國金融業發展的體制性矛盾,必須通過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在十八屆五中全會的公報中,就提到:“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
外界對上面提到的“改革”,最集中的建議就是推進綜合監管——有人主張“三合一”,有人主張“四合一”。我們認為,根據國際趨勢,設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是理性的選擇,尤其是央行與銀監會的功能需要整合,證監會也可併入其中,保監會則可並可留。總體上説,有效化解金融危機要統一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的監管,並加強對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監管。
當然,金融領域需要改革的領域絕不限于監管體制和框架。經濟學家吳敬璉日前也提到:“如果不能夠配合進行其他經濟方面的改革和法治體系的建立,金融改革的單項突進是不能持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