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崢:貨幣政策應儘快轉向價格調控
- 發佈時間:2014-08-28 07:38: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斌
為適應經濟新常態,我國貨幣政策應加快向價格型調控轉型。
貨幣政策向價格型調控轉型的邏輯起點在於,國際收支漸趨平衡下我國貨幣投放機制出現重大轉變,表外融資加速創新與規模急劇擴張使得中央銀行數量型工具失去精準控制,貨幣總量龐大而結構矛盾突出對定向調控工具提出新要求,這些貨幣政策環境新常態均需要中央銀行以價格工具為主進行調控。
國際收支漸趨平衡將根本性改變我國貨幣投放機制,擴大中央銀行自主價格調控空間。20世紀90年代以來,除1998年外,我國始終保持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的雙順差格局。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雙順差規模出現增加趨勢,我國積累了巨大的外匯儲備。截至2011年末,我國外匯儲備餘額3.181萬億美元,是1997年的22.7倍。為維護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中央銀行不得不被動購買鉅額外匯而向金融市場大量投放基礎貨幣;同時,又通過存款準備金、中央銀行票據等數量型政策工具來鎖定金融市場剩餘流動性,避免過剩流動性推高通貨膨脹率。但從2011年起,我國國際收支漸趨平衡,當年經常項目順差與G DP之比為2.8%,降至2005年以來的最低水準,表明我國基礎貨幣投放機制已出現根本性變化,中央銀行主動投放能力顯著提升,這為貨幣政策由數量型調控向價格型調控轉型創造廣闊空間。
表外融資加速創新與規模急劇增加,單純依靠數量型工具難以取得預期結果。2005年以來,我國金融市場創新明顯提速,規避表內貸款規模限制的表外融資模式五花八門,並呈現出快速增長態勢。2002年,我國人民幣貸款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比重為91.9%,2005年這一比例下降至78.5%,2011年又降至58.2%。無論是傳統信貸計劃控制工具,還是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差別存款準備金動態調整,對金融機構表內貸款具有較強調控作用,但對以委託貸款、信託貸款、委託債權等非標資産形式存在的表外融資規模調控作用非常有限。這樣一來,中央銀行必然要更多依靠價格型工具,通過政策利率引導金融市場利率,調節金融市場流動性水準,進而對社會融資規模施加重要影響。
我國貨幣總量龐大而結構性矛盾突出,對中央銀行定向調控提出新要求。當前我國實體經濟融資成本高、融資難與貨幣總量龐大形成尖銳矛盾,表明傳統貨幣政策工具已難以有效應對,如何將傳統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如再貸款、再貼現等與價格型工具進行有效結合實施定向調控,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將是貨幣政策面臨的新挑戰。
應該看到,以價格型調控為主的貨幣政策新框架,要建立在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基礎之上,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引導金融機構建立有效財務約束、強化利率定價能力建設的急迫性明顯上升。同時,為維護宏觀金融穩定,必須要進一步強化中央銀行金融宏觀審慎管理職責,由中央銀行牽頭加強金融監管協調,也是新常態下實現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有機統一,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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