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自主監管規則 參與全球金融治理
- 發佈時間:2016-02-03 10:09:55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産品供給,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這是適應我國經濟和金融國際地位提升要求作出的戰略部署,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積極參與全球金融治理和國際監管規則制定指明瞭方向。我國金融業過去主要是國際規則的跟隨者和遵循者,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缺少話語權。隨著金融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的增強,我國需要積極參與全球金融治理,特別是在金融監管規則制定中提升話語權和影響力。近年來,中國保監會抓住歷史機遇,推動“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以下簡稱“償二代”)建設,不斷擴大國際影響力,積極主動參與國際保險監管組織活動,顯著提高了中國保險業在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參與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制定需要有力抓手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發生深刻變革,國內保險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化,我國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亟待改革。2012年保監會啟動償二代建設,經過3年努力,2015年2月13日研製完成併發布了償二代全部主幹技術標準共17項監管規則,建成了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可比性的新一代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為參與國際金融監管規則特別是保險監管規則制定提供了有力抓手。
在償二代建設過程中,我們深入分析保險監管的國際格局和我國的道路選擇。與銀行業已經形成統一的巴塞爾資本監管協議不同,國際保險業尚未建立全球統一的償付能力監管規則。歐盟償付能力體系和美國風險資本制度(RBC)模式的影響力較大,新興市場基本參考借鑒歐美模式,缺乏適合新興市場的現代化償付能力監管模式。國際金融危機後,二十國集團(G20)推動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加快國際保險監管規則的制定。當前正是國際保險監管規則制定的關鍵時期,中國保險業面臨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的歷史性機遇。中國保監會抓住機遇,不照搬照抄國外體系,自主研發適合中國市場實際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使之既符合國際金融監管發展方向,又具有中國特色、反映新興市場特點,努力形成與歐美模式並列、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現代化償付能力監管模式,並將中國的經驗和訴求反映到國際保險監管規則中,切實提高我國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話語權。
加強國際推廣,增強對國際金融監管規則的影響力
中國保監會高效完成了償二代標準建設,並於2015年初開始償二代試運作。在標準建設和試運作過程中,保監會積極擴大償二代國際影響,增強我國對國際金融監管規則的影響力。
大力宣傳推廣償二代。保監會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國際宣傳,擴大償二代的國際影響。比如,支援瑞士再保險集團在瑞士主辦關於中國償二代的國際研討會,出版償二代專題研究刊物。境外保險監管機構和國際組織高度關注中國償二代,普遍認為償二代處於國際前沿,體現了新興市場的特點。
積極推進償二代規則輸出。保監會積極發揮償二代適合新興市場特點的優勢,推動償二代標準和規則對新興市場及保險機構的輸出。2015年,亞非保險與再保險聯合會主動申請納入償二代監管。償二代的推廣應用促進了跨境保險業務合作。
開展償二代規則等效評估。基於國際保險監管尚未統一的現實,通過推進償二代與國際主流監管規則等效評估,提升償二代的國際影響力。一是開展與發達市場償付能力監管等效互認。2012年,歐盟方面已經啟動對償一代與歐盟償付能力II的等效評估工作。下一步,我們將開展償二代與歐盟模式的等效評估,爭取實現等效互認。二是推進償二代與周邊市場償付能力監管的等效評估。其中,把啟動償二代與香港償付能力監管的等效評估作為突破口。三是對“一帶一路”沿線市場進行償付能力技術援助,通過培訓、技術諮詢和合作等方式,推廣償二代經驗和技術,提升償二代在新興市場的影響力,支援中國保險公司走出去。
運用償二代成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償二代建設是我國參與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制定的重大突破,為我國在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制定方面提升話語權提供了抓手和基礎。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高度重視中國償二代的新興市場經驗,借鑒償二代經驗提升國際保險監管規則的包容性和代表性。2015年6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派出資本規則負責人專程來京考察償二代。在全球保險資本標準(ICS)中,增加中國作為單獨分組,設定專門的風險因子,不再與其他發展中市場混用最高因子,在國際保險監管規則中首次明確體現中國標準。
從規則跟隨者向規則制定參與者和引領者轉變
國際金融監管規則是全球金融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建設償二代並積極開展國際推廣工作,為保險業參與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制定提供了範例。總結中國償二代國際推廣的經驗,參與全球金融治理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樹立信心,努力從國際規則跟隨者向規則制定參與者和引領者轉變。我國經濟經過30多年的高速增長,目前經濟總量排名世界第二,外匯儲備排名世界第一,已成為全球第三大保險市場。2008年至今,我國貢獻了全球新增經濟總量的30%以上。作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國,我國顯然需要在國際規則中反映自身的訴求和聲音。目前,國際規則大都是由歐美等發達經濟體制定的。我國如果只是遵循和追隨西方制定的規則,就不能充分反映自身和新興市場經濟體的發展和訴求,也不能為我國金融企業發展提供適宜、有利的規則環境,與我國的大國地位不相匹配。從償二代建設和國際反應看,我們應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著力實現角色轉變,從規則跟隨者向規則制定參與者和引領者轉變。
抓住機遇,積極建設中國自己的標準。國際規則的趨同對我國既是挑戰,更是機遇。償二代建設正是抓住國際保險監管規則尚未統一、加快趨同的歷史機遇,在國際規則定型之前自主建設中國自己的標準,從而避免了我國不得不適應發達經濟體制定的規則的被動局面,為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提供了籌碼和抓手,爭取到與國際社會和歐美模式平等對話的機會,大大提高了我國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發揮優勢,以我國巨大市場支撐規則建設。巨大的市場為我國在國際規則制定中提升話語權和影響力提供了堅實基礎。一是我國市場具有充分的規模、體量和實力支援我國建設自身的規則;二是我國市場對國際性大公司具有強大吸引力,為提升我國規則的國際影響力提供了重要渠道;三是我國市場對新興市場具有帶頭示範效應,對周邊市場有較強輻射力,使我國的規則具有廣闊推廣空間和較高國際接受度,能夠發展成為代表新興市場的國際標準。
統籌資源,把對外開放與爭取國際上對我國規則的承認結合起來。對外開放與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可以統籌協調、相互促進。我們在進行償二代國際推廣時,將保險業對外開放政策與償二代等效評估緊密結合起來,這樣既能提升我國對外開放的主動性和靈活性,又能推動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監管體系與償二代等效評估,進而有力支援償二代成為國際主流監管規則,促進提高我國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
(作者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