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億元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給誰
- 發佈時間:2015-09-13 07:22:00 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9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總規模為600億元的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1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強調,支援廣大中小企業成長髮展,對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600億元,究竟如何構成?許宏才透露,中央財政將與社會資本共同組建若干基金實體,組成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其中,中央財政通過整合相關資金籌集出資150億元,並制定優惠政策吸引民營和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等共同出資,使基金總規模達到600億元。
“基金將創新機制,最終達到8~10倍以上的乘數效應,可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形成1200億~1500億元專注于中小企業的投資基金,切實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規模。”許宏才説。
就具體投向,許宏才透露,與國家設立的戰略性新興産業基金不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不是特定推進某一個領域、某一個方向。“支援企業的類型不同,國家戰略性發展基金主要是支援大型企業和中型企業,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支援中小企業。此外,支援企業的階段不同,戰略性類型的基金更多是支援成長期和成熟期的階段,中小企業這一塊更多是在種子期和初創期去扶持。”許宏才表示。
600億元基金,絕不是分給哪個部門、哪個司局的錢,不能成為管理部門的“錢袋子”。
在許宏才看來,下一步,市場化的運營和管理方式將有更多創新思路。不再採取過去政府部門點對點分配資金的方式,而要堅持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基金將設立理事會,主要負責引導和監督,不干預基金的運作。基金的發起、設立、投資、管理、到期退出均按照商業化的原則去操作,實行所有權、管理權和託管權相分離。通過公開招標選擇若干具有專業能力的基金管理機構負責運營。
與市場發起的基金不同,作為一項政府設立的基金,它可以解決市場基金解決不了的問題。
許宏才指出,一是建立讓利機制。處於發展初期的中小企業投資風險比較高,為了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國家出資所持股權收益可以適當讓利。到了一定的年限或者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適時退出,不跟企業爭利。二是採取多元化架構。中小企業數量多,單戶企業投資額不大,單支基金規模就不宜過大,由此,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是由若干個基金集合而成。這些結合的資金既可以採取母基金的方式,發揮它的乘數效應去吸引社會資本,也可以直接投資。三是建立運作監督機制。基金理事會負責審定合夥人協議,約定基金投向,並且負責監督基金運作,維護出資人的權益,最終實現政策目標和效益目標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