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機構:新三板分層後對不同層企業要求應有區別
- 發佈時間:2015-11-20 21:12:4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網財經11月20日訊(記者 王文舉) 今日證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新三板實施市場內部分層,現階段先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並且暫不降低投資者門檻。
上海社科院新三板線上研究課題組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目前的分層設計符合此前預期,而在分層之後的制度設計上,對不同層次應有所區別。
例如,基礎層應該維持當前掛牌要求標準,而創新層則應在資訊披露、股東人數、做市商數量、資産規模方面有更高的要求,但會低於原來三套方案時的標準。
《意見》提出引入公募基金,課題組認為,這對眾多公募基金是利好,同時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公募基金間接投資新三板。
此外,課題組指出,《意見》進一步強調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新三板和創業板、區域股交中心之間建立起重要的業務聯繫,突出強化了新三板獨立市場和國內最大的基礎性資本市場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