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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A股元旦起將正式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臨停時間15分鐘

  • 發佈時間:2015-12-04 17:27:41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陳娟娟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網財經12月4日訊(記者陳娟娟)今日下午,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三大交易所正式發佈了指數熔斷機制的相關規定,並確定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我國資本市場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投資者以中小散戶為主,市場波動較大,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為市場在大幅波動時提供“冷靜期”,有助於市場穩定,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鄧舸稱,此次擬實施的指數熔斷機制,是在公開徵求意見方案基礎上完善而成。今年9月7日至9月21日,三家交易所就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市場各方給予高度關注,向三家交易所反饋了各類意見和建議4861條。

  其中,採納了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各方反映最多的、關於熔斷時間過長的意見,對徵求意見方案作了相應調整,即:將觸發5%暫停交易30分鐘縮短至15分鐘,相應地將14:30及之後觸發5%暫停交易至收市,改為自14:45始;其他制度要點不變。

  鄧舸稱,總體來看,市場各方對指數熔斷機制的總體方案表示認可,三家交易所對各方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論證,採納了反映最為集中的意見建議,另有部分意見暫未採納。

  對於三家交易所經認真研究後暫未吸收的意見,鄧舸表示,交易所將做出專門説明,並將在今後的制度完善過程中,結合熔斷機制實際運作情況繼續深入研究論證。

  上週五,滬深股指大跌,市場各方急切追問熔斷機制進展情況,當時證監會方面回應還處於徵求意見之中。

  此番正式發佈相關規定,鄧舸表示,指數熔斷機制對於我國市場是一項新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項新的探索實踐,目前的方案綜合考慮了規則複雜度、可操作性、市場習慣和相關業務處理等綜合因素,爭取立足我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取得較好的市場效果。

  從境外經驗看,熔斷機制的引入不是一步到位的理想化過程,也沒有統一的做法,而是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例如,美國市場1987年發生股災後引入了指數熔斷機制,後續調整過熔斷閾值、暫停交易的時間;2010年發生“閃電崩盤”後引入個股熔斷機制。南韓市場在保留已有漲跌幅制度的情況下,在1997年發生金融危機後,先後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和個股熔斷機制;由於觸發次數較多,于2015年修訂了指數熔斷機制、漲跌幅限制。倫敦交易所每隔一定時間就會對個股熔斷的閾值進行評估和更新,如2015年1月富時100指數(FTSE 100)成份股的部分股票動態熔斷閾值由前一期的5%降為3%,靜態熔斷閾值由前一期的10%降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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