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財政部就人民銀行上繳近年結存利潤問題和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進行了解答。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依法上繳近年結存的利潤。據悉,人民銀行是上繳單位之一。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安排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上繳利潤,是我國的慣例做法,也是統籌財政資源、跨年度調節資金的重要手段,其中包括中國煙草總公司、中投公司等,人民銀行也是上繳單位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每一會計年度的收入減除該年度支出,並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核定的比例提取總準備金後的凈利潤,全部上繳中央財政”的規定,人民銀行上繳利潤符合我國法律規定。中央銀行利潤上繳財政,也是世界主要經濟體的通行做法,《美聯儲法案》《日本銀行法》《英格蘭銀行法》都有類似的規定。
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披露,今年人民銀行依法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總額超過1萬億元。人民銀行結存利潤主要來自過去幾年的外匯儲備經營收益,不會增加稅收或經濟主體負擔,也不是財政赤字。人民銀行依法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不會造成財政向央行透支。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世紀疫情發生以來,為應付可能出現的風險挑戰,在財政政策措施上,我國一直預留政策空間。對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暫停上繳利潤,以應不時之需,是預留的政策空間措施之一。有關機構因此形成了一些待上繳的結存利潤,這些結存利潤應該上繳。考慮當前與長遠,在今年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援政策的情況下,經按程式批准,今年安排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上繳了2021年以前形成的部分結存利潤。這些資金安排用於大幅增加對地方轉移支付,幫助地方財政特別是縣區財政緩解減收壓力。上述轉移支付資金將納入直達機制管理,快速精準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
與此同時,對實施留抵退稅政策會産生怎樣影響的問題,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留抵退稅就是把增值稅期末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增值稅實行鏈條抵扣機制,以納稅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額。其中,銷項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購進原材料等所負擔的增值稅額。當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會形成留抵稅額。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19年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制度。今年,我國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優化徵繳退流程,對留抵稅額實行大規模退稅,把納稅人今後才可繼續抵扣的進項稅額予以提前返還。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重點支援製造業,全面解決製造業、科研和技術服務、生態環保、電力燃氣、交通運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等行業留抵退稅問題。通過提前返還尚未抵扣的稅款,直接為市場主體提供現金流約1.5萬億元,增加企業現金流,緩解資金回籠壓力,不但有助於提升企業發展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還能夠促進消費投資,支援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和結構優化。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