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的實施進一步優化了我國資本市場生態,有利於推動資本市場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建設,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深度和廣度。”全國政協委員、國泰君安國際董事會主席閻峰表示。
閻峰委員認為,註冊制改革從根本上抓住了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的建設方向,促進了資本市場更好服務我國實體經濟轉型發展,為我國資本市場鞏固和提升在國際上的地位和話語權奠定了重要基礎。
註冊制改革總體遵循發行上市條件做“減法”,上市公司、仲介機構歸位盡責做“加法”的大方向、大原則。在此背景下,閻峰委員提出,要對如何促進市場各方歸位盡責、構建資本市場生態的良性迴圈作出更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閻峰委員建議:一是進一步落實發行人資訊披露的首要責任。閻峰提到,發行人和上市公司作為資訊披露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對資訊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首要責任;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應當盡到配合等義務,不得隱瞞相關資訊。仲介機構應在發行人和上市公司所提供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對發行上市條件、發行定價、發行程式等進行核查並做出合理判斷、發表專業意見。前述兩者的角色定位與責任有明確不同,相應的處罰措施也應當體現出更為精細的區分。
二是進一步明確仲介機構勤勉盡責的職責範圍。閻峰表示,目前註冊制相關法規要求仲介機構必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但對於勤勉盡責實操層面的標準和邊界,還需要結合實踐不斷作出更加清晰完善的安排。從現有案例看,仲介機構需要自行舉證其執業過程中不存在過錯,但實踐中往往很難自證完全盡到勤勉盡責義務。基於此,閻峰建議,針對保薦機構全面核查驗證、勤勉盡責範圍,出臺更為明確的指引和統一標準,區別不同情況實施更加精細化的管理。在加大造假主體處罰力度的基礎上,依據仲介機構的履職情況對其進行一定責任免除,推動仲介機構真正歸位盡責。
三是合理、公平地區分保薦機構和其他仲介機構的責任邊界。閻峰説,我國證券市場的仲介機構主要包括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評估機構,仲介機構各有專業分工和側重。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對本專業相關的業務事項履行特別注意義務,對其他業務事項履行普通注意義務。基於此,閻峰建議,對保薦機構、會計師、律師等仲介機構的責任作出更為明確的劃分。
四是引導IPO發行人加強ESG資訊披露。閻峰表示,ESG是衡量上市公司品質更高、更全面的評價體系,注重ESG的發行人也更注重其長期可持續發展。對此,閻峰建議,引導發行人在IPO時主動披露ESG資訊,推動IPO發行人引領綠色發展、履行社會責任、提升治理水準,謀求長期可持續發展,以高品質發展紮實推動實現共同富裕。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