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7日訊(記者王晨曦)“健全完善碳稅政策法規體系是實現雙碳目標不可或缺的一環”、“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促進雙碳目標實現的路徑之一”、“碳期貨的推出將對提高碳市場流動性、平抑碳價格波動、加快我國碳市場的建設進程具有深遠意義。”
2022年是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全面鋪開的第二年,如何促進今年雙碳工作更進一步發展?代表委員們兩會提案聚焦“碳稅”、“可再生能源”、“碳期貨”,為實現雙碳目標獻計獻策。
碳稅納入環境保護稅 加強“碳核查”提升企業碳排放數據品質
健全完善碳稅政策法規體系是實現雙碳目標不可或缺的一環,而企業碳排放數據品質是全國碳排放管理以及碳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德勤中國副首席執行官蔣穎建議,將碳稅作為環境保護稅的一個稅目是現階段可以考慮的稅制設計方向。碳稅政策屬於環保政策,因此將碳稅作為環境保護稅的一個稅目具有合理性。而且從碳稅立法效率看,我國已有完整的環境保護稅法體系,將碳稅納入環境保護稅,難度低於為碳稅單獨立法。
在提升中國碳數據品質方面,蔣穎認為,碳核查是提升數據品質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核查機構的專業性相對欠缺,能力參差不齊。因此加強核查機構的專業性和獨立性是非常必要的。
蔣穎還建議,在全面評估機構的專業能力、人員配置、硬體設施、品質保證機制、獨立性審核機制、發展潛力等基礎上,更廣泛的納入具有公信力和專業能力的核查機構,使其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企業碳核查需求,有效提升碳數據品質,助力應對全國碳市場建設中的機遇與挑戰。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亟需財稅政策進一步扶持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促進雙碳目標實現的路徑之一。針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財稅支援政策,如:增值稅即徵即退、高新技術企業優惠、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等,引導調控作用顯著。
全國政協委員、金風科技董事長武鋼認為,當前正處於實現國家雙碳戰略目標的起步階段,實現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高品質和規模化發展,在金融企業增值稅政策、企業留底增值稅處理機制、以及光伏發電産品增值稅優惠等方面仍亟需財稅政策的進一步扶持。
武鋼建議,進一步優化可再生能源發展財稅政策,在可再生能源行業率先試點貸款利息增值稅抵扣;率先試點風力發電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全面退還政策;繼續實施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政策;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臨時佔用耕地稅調整為建成後根據實際佔地及復墾情況徵收。
推出“碳期貨”對碳市場“意義深遠”
在雙碳目標背景下,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上線。 但目前,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參與主體僅限于電力行業的2000多家企業,只允許現貨交易。由於覆蓋範圍較小、參與主體受限等原因,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所發揮的減排效果有限。
在全國人大代表、邁科集團董事局主席何金碧看來,碳交易具有較強的金融屬性,碳期貨的推出將對提高碳市場流動性、平抑碳價格波動、加快我國碳市場的建設進程具有深遠意義。並且,發展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可以形成有效合理的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價格。開展期貨交易,還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還可以擴大碳市場的邊界和容量,促進碳金融産品的多樣化。
“現階段碳排放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供應相對充足,影響了碳市場交易的價格和流動性,造成碳排放權價格整體偏低且具波動性以及交易活躍程度不高等問題,難以對企業減排形成有效激勵。”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南存輝指出目前碳交易市場存在這樣問題。
南存輝建議,儘快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提升碳交易市場立法層級與效力;有序擴大全國碳市場交易覆蓋範圍,豐富交易品種;進一步健全碳排放監測核查體系的政策法規,並推動完善第三方核查機構資格標準;建立綠電與碳排放權聯動體系、碳稅與碳交易聯動的碳定價政策機制以及國際碳關稅互認機制等。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