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對《火災事故認定書》持疑議 申請重新鑒定
- 發佈時間:2015-03-15 21:29:3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謝淩宇
中國網財經3月15日訊(記者 孫傑)昨天,中國網財經做了《路虎越野車自燃報廢無賠償 車主怒告4S店》的報道,今天,捷豹路虎中國方面就該事件向記者做出回應,稱公司對於邯鄲市叢臺區公安消防大隊做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表示疑議,並已申請重新鑒定。
昨天,中國網財經報道,一輛未滿五年的路虎豪華越野車,在寒冬季節停放時莫名起火,並被燒得面目全非直至報廢。經邯鄲市叢臺區公安消防大隊認定,事故是由汽車電氣線路故障引起。但經過兩個月的交涉,捷豹路虎中國和銷售商卻拒絕承認品質問題,並不予賠付。於是,憤怒的車主遂將路虎4S店北京合富凱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捷豹路虎中國公關部相關負責人今天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解釋此次事件公司的態度時表示,公司已經獲悉該事件,並一直在與經銷商和車主積極溝通。但對於邯鄲市叢臺區公安消防大隊做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表示疑議,“畢竟該車已經開了超過10萬公里,並已經過了保修期,而且期間做過不同程度的修理,因此不能單純的認為自燃是車輛本身的品質問題。”該負責人透露,捷豹路虎中國已申請重新認定,結果很快就會出來。
“我們十分理解車主的心情,誰遇到這樣的事心情都不會好。但每一位車主都會有不同的訴求,”該負責人表示,對此,廠家會儘量滿足合理的部分。
針對廠家的説法,原告代理律師高維表示:“對於重新鑒定問題我們還未接到邯鄲消防支隊的通知。”另外,高維認為,該車存在品質問題導致燒燬是成都司法鑒定中心做出的司法鑒定,而且車輛是否超出保修期並不能讓生産者免除賠償責任,“如果車輛存在品質問題導致車主受損,不受保修期的限制。”高維強調。
中國網將持續關注該事件的後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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