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建議:重視海綿城市建設中的四大問題
- 發佈時間:2016-03-11 13:27:59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民革中央以集體提案形式提交了《關於因地制宜,科學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提案》。提案參與撰寫人、民革中央人資環委員會委員、北方工業大學副教授傅凡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控制目標過高、缺少地方規範對接、技術措施局限性等,成為當前海綿城市建設中面臨的現實問題。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吸水、蓄水、凈水和釋水的過程,破解城市內澇與缺水並存的難題,是解決城市水生態問題的新思路,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事。自2013年國家提出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以來,相關部委陸續出臺指導性文件,並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
傅凡認為,隨著海綿城市研究和建設的不斷深入,一些問題需要重視。首先是相關政策文件控制目標過高。《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就地消納和利用70%的降雨。對於高密度城市,特別是老城區,綠地率低,地下空間往往已被利用,單純依靠開發技術措施難以達到控制目標。另外這對去除污染物能力有限,水質難以達到相應的標準。
其次是對海綿城市缺乏科學的系統的認識。一些地方認為海綿城市就是建下凹綠地。在資金、人員、認識都準備不足的情況下盲目開工快速建設,會造成不良後果。
三是缺少與國家政策對接的地方規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中一些措施對於某些地區不一定適用。例如,可滲透鋪裝在寒冷地區就不適合實施,雨雪融化後滲入鋪裝面層和基層,會出現凍裂、凍脹的現象。
四是現有措施存在局限性。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屋頂花園都要求耐澇性強植物,對物種有限定性,因此大面積推廣會造成本土植物物種以及相關的其他生物物種減少。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議,修改完善相關政策文件。補充從宏觀層面進行雨洪調控和管理的措施;補充市政雨水管網設施改造、升級的章節;對於新老城區的考核指標要區分,避免在老城區的大拆大改。
細化海綿城市建設措施,各試點城市依據地方實際特點配套制訂相關指南、規範、標準細則。綜合考慮海綿城市建設、運營、維護成本,做好資金估算和資金安排,合理支出費用,避免資金的浪費。
此外,對海綿城市試點地區的基礎設施情況、土壤和綠地的最高持水能力、綠地的綜合功能定位及其與城市土地其他功能進行科學評定,明確可進行海綿城市改造的綠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