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鬆綁銀行結售匯頭寸管理
- 發佈時間:2014-12-31 07:47: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考核由按日展期為按周 與貸存比不再掛鉤
記者30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獲悉,外匯局最新發佈《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從取消與外匯貸存比掛鉤、拉長考核週期等方面,進一步鬆綁銀行的外匯結售匯頭寸管理,與此同時,整合銀行即期結售匯、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業務的市場準入管理,下放銀行資本金(營運資金)本外幣轉換審批許可權。
據外匯局國際收支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是按照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的總體要求,根據商業銀行集中反映的意見形成的,主要目的是激發市場活力,給銀行更多自主空間。比如過去結售匯市場準入都是放在總局匯總統一管理,此次調整後,各地商業銀行可以直接通過當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申請。
據悉,在廢止了原有14條外匯管理法規基礎上,《細則》整合了銀行結售匯市場準入、即期結售匯業務管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管理、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等方面的相關法規,並調整了部分管理內容。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內容當屬“將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按日考核調整為按周考核,取消結售匯綜合頭寸與外匯貸存比掛鉤的政策。”《細則》也進一步明確,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實行正負區間限額管理。
結售匯綜合頭寸是指銀行持有的因人民幣與外幣間交易而形成的外匯頭寸,由銀行辦理符合外匯管理規定的對客戶結售匯業務、自身結售匯業務和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所形成。根據2012年外匯局發佈的《關於完善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實行正負區間管理,頭寸下限可下調至零以下,這將使得銀行調撥頭寸更加靈活。不過,在2013年初,熱錢流入勢頭凸顯,外匯局為了遏制跨境套利資金涌入國內,在2013年5月發佈了《關於加強外匯資金流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加強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將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限額與外匯存、貸款比率掛鉤。”
“掛鉤是當時為了控制資金流入、外匯儲備過度增加的臨時性措施,現在已無必要。”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宏觀研究員趙慶明對記者説。實際上,目前的宏觀經濟形勢較去年已經大為不同,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態勢明顯,外匯佔款持續低位增長。
《細則》還明確,對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按周考核和監管。銀行應按周(自然周)管理頭寸,周內各個工作日的平均頭寸應保持在外匯局核定限額內。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陳炳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回到正負區間限額管理,與按周考核頭寸,都將進一步減少對銀行行為的行政約束,增強銀行持有外匯的彈性,銀行可根據自身的外匯“流量”在一週之內平衡頭寸,有利於其規避風險、增加收益。業內人士也分析稱,銀行的交易行為更加積極,匯率才能更準確體現供求,外匯市場才能更好發現均衡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