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怡養愛晚(北京)養老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被媒體曝光,卷走千余名老人上億元養老錢跑路,而這些錢是老人以會員投資的形式交給養老院的。北京青年報記者隨即對北京的養老市場展開調查,發現主要服務於高端人群的高檔養老院的“吸金”方式多種多樣。對此,有法律專家呼籲,目前高端養老機構收費方式處於法律監管空白點,成了他們的吸金法寶,但這會讓社會上最孱弱人群失去最後一筆養老錢,從而面臨血本無歸、老無所依的危險境地,因此亟待政府監督管理。
事件
“怡養愛晚”老闆
卷走上億養老錢
據媒體爆料,從去年開始,“怡養愛晚”主推經營養老基地,為老年人提供所謂“零風險”的養老投資和“零費用”的養老服務,投資的年化收益率最高可達16%,合同期滿後 ,養老服務的繳費還能全額返還。在銷售人員們的説服下,陸續有1300多名老年人成為會員,有的老人為了入會甚至賣掉了家裏唯一的房産,公司募集資金上億元人民幣。
但是在今年5月21日,該公司負責人發表《告養老會員、基金客戶書》,承認公司銷售業績下滑,4月收入同比下滑94%,5月至今沒有銷售收入。
目前該公司北京門店全部關閉,那些已經入會的老人們不僅養老錢血本無歸,而且投資居住的養老基地也停止了各種服務,食堂關閉、水電費自理,80多歲的老人們只能自己買菜做飯。
昨天北青報記者撥打其兩部客服的電話,全都處於無法接通狀態。在“怡養愛晚”官網可以看到,該公司對外主打服務的確是迎合了老年人群的需求:度假式養老、候鳥式養老,夏天避暑去廬山,冬天過冬住海南。17個養老基地分佈在全國各地甚至南韓的風景宜人地區,“健康養生、專車接車、專業醫護”等字眼格外引人注目,該公司還承諾,會員可以申請在任何一個基地免費飲食居住。但條件是,老人需要交納至少10萬元的本金成為會員,交得越多,享受到免費服務的時間越長、體驗項目就越多。
調查 高檔養老院入住收費花樣多
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現在北京民辦養老院的收費方式可謂是花樣百齣,除了“怡養愛晚”的入會投資理財産品外,還有交納高額醫療保障金、購買老年公寓25年使用權、回購房屋産權等,都是養老院經營者們的吸金法寶。
花樣一:醫療保障金每人10萬
在位於天通苑的一家養老院,行政主管小龐介紹,他們養老院的特點是“城市墅境、澳洲式管理”,每位老人入住前要先交納至少10萬元的醫療保障金,用於老人突發疾病時就醫使用,房租每月7000元—9600元不等,服務費和伙食費每人每月3800元。針對醫療保障金,有參觀者質疑:“老人都有醫保,為什麼還要交這麼多?”而小龐的解釋很難讓人心服口服:“這是必須交的項目,所有養老院都這樣。”對此北青報記者計算了一下,該養老院對外聲稱可以接納250位老人入住,那麼以每人繳納10萬醫療保障金計算,養老院僅僅醫療保障金這一項就可以募集到資金2500萬元人民幣。
同時,北青報記者對養老院收取的醫療保障金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小龐説的沒錯,北京所有高檔養老院都要求老人交納醫療保障金,但都是各自為政,沒有統一額度標準,有每人2萬元的,每人5萬元的,也有每人10萬元的。
花樣二:躉交150萬即可免費入住
在北七家的一家養老院,老人可以享受免費入住的待遇,但前提條件是一次性交納150萬元人民幣。如果老人不住了,可以如數返還本金。看到有老人面露難色,“錢不夠也沒關係。”銷售人員小高立即推薦另外幾種床位費打折套餐:如果躉交50萬元,床位費每人每月可降至3100元(原價每人每月5000元)、躉交100萬元,床位費每人每月可降至1500元。“您可以量力而行。”
北青報記者估算了一下,如果該養老院入住的200名老人都採用躉交150萬的方式,那麼他們將能吸納資金3個億,資金籌集數量相當驚人。
據調查,京城其他一些高檔養老院也存在這種躉交押金,免費或打折入住的市場經營方式。比如,交納押金47萬,可以免費住5年;交納押金78萬,可以免費住10年等,只不過這種入住方式,最後養老院不返還本金。
花樣三:160萬購買養老公寓使用權
位於昌平溫榆河畔的一家養老機構,“老來寶”C棟養老公寓正在預售當中。項目銷售人員稱,老人只要一次性付清160萬元人民幣,就可以購買到老年公寓一套80平方米兩居室的25年使用權,也就是説,老人可以在老年公寓免費住25年。25年之後,可以選擇不續租,屆時養老院將會把老人當初交納的160萬元全額返還。老人入住期間,需每月交納2000元服務費,服務內容包括每天打掃衛生、每半個月清洗一次床單被罩、智慧監控、健康管理等。
花樣四:老人買下房子後開發商回購
這种經營方式是投資老年公寓。老年家庭買房的方式按揭或付清房款,一經交付即可入住。開發商從次年起,逐年向業主回購部分産權,以解決老年家庭養老金、醫療保健費。如果業主較早過世,而開發商還沒完全回購産權,子女可繼承住宅的部分産權;如果業主健康長壽,而開發商已經全部購回了産權,開發商承諾老人可以無限期免費居住下去。
分析 民營養老院押金“用途”是盲區
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房地産交易法律事務部主任王琮瑋律師指出,我國已經慢慢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需求也越來越大,但是卻面臨著嚴重的供需矛盾:老人多,而公立養老機構數量少,一床難求的局面時有發生;而依靠市場力量迅速發展起來的民營養老機構,卻因相對高昂的費用面臨床位空置的狀況。此外,多數民營養老機構會收取押金,押金越高,意味著養老機構可能服務的條件也高一些,這已經成為行業默認的規則。然而,押金的收取問題目前國家並沒有明文規定,具體收多少要以雙方協商的數額為準,依照合同來確定;目前的法律法規中,對於民辦養老院的資金監管範圍是他們的運營資金費用,但押金的用途,並沒有規定和監管,處於“盲區”。
一般來説,養老機構主要收費項目包括:床位費、生活照料費、膳食費、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費、個性化服務費等。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由市場形成,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區分服務對象實行不同收費政策。公辦機構一般沒有押金一説,主要在民辦機構中存在押金問題。
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準、服務品質、護理等級等因素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無論公辦,還是民辦養老機構都需要公示收費依據,並且遵循國家和地方標準收取費用,以實際滿足養老需要。
觀點 “零成本”押金涉嫌非法集資
王琮瑋律師認為,老年人在入住養老機構期間,生病在所難免。押金作為養老機構和入住老人之間的約定,從行業來講是需要的,但是這種需要不應當成為養老機構投資其他金融運營的“零成本”,以賺取鉅額利潤。建議可以由民政部門加強對養老機構押金部分的監管,做到專款專用,確保用於醫療、應急等用途。
養老院的老人,一般都是一住很多年,這部分押金就會在經營者手中保存較長時間,讓他們用於投資金融;還有的採用會員制,要求老人交納上百萬元費用的,更多的是一種金融運作方式。這種方式,一旦資金鏈條斷裂,將給老人帶來很大的影響,也有可能屬於非法集資。
現在很多養老院打著福利的旗子,比如説以投資養老院的形式,將大筆資金無息為己所用;預訂養老床位享受優先優惠入住,或者收取高額押金不用於其所承諾的服務需要和醫療應急需要等。而這種形式是否能夠判定為犯罪,還需要根據收取人數的多少、金額、資金用途、造成的後果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目前我國刑法關於非金融機構面向不特定多數人以各種形式收取公眾資金的,可能會涉嫌兩個罪名:一是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這種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制定發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是非法集資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即《刑法》192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提示 高押金使養老錢面臨風險
中國老年人口數量快速增長,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與此同時,中國也加快了老年服務業發展步伐,2000年全國養老床位剛達到120萬張,2014年便達到554.1萬張。中國老齡産業一直被視為“朝陽産業”,但發展卻步履維艱。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2015年7月發佈《中國養老機構發展研究報告》中顯示,被訪的257家養老機構中,養老服務床位空置率高達48%,48.1%的養老院收支基本持平,32.5%虧損,僅有19.4%稍有盈餘,民辦養老機構生存尤為困難。養老機構存在定位不清、結構失衡、服務滯後、監管乏力等問題。
對此,有養老業專家痛陳,中國的老齡市場可能是一個受“污染”最嚴重的市場,各種坑蒙拐騙伎倆層出不窮,老年人屢屢上當受騙,從而失去對老齡市場的信心,對老齡産品與服務的需求被“市場污染”所抑制,進而影響到老齡市場的健康發展。針對養老機構各種花式收取高額押金現象,法律專家分析老人們將主要面臨四大風險。
風險一:非法集資詐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老有所養”的渴望心情,同時又缺乏法律保護意識、愛跟風易輕信等弱點,以養老建設項目或與養老相關的健康養生項目為誘餌,通過高息回報、預訂床位、預存費用等方式,再施以免費旅遊、贈送禮品等小恩小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進行非法集資詐騙。
風險二:養老押金做不到專款專用
養老機構收取押金,將押金用於其他用途,一旦資金鏈條斷裂,老人養老將受極大的影響。原先承諾用於老人應急所需的資金就不能及時用於老人所需,不能做到專款專用。
風險三:不能保障老人的專業化服務
高額養老費用,卻不能保障老人的專業化服務需求。養老院容易虛假承諾,騙取資金,不用於專業服務隊伍建設、養老設施更新、養老環境方面的投入,讓老人難以享受到應有的服務,也不利於老人的健康身心。
風險四:房屋回購産權可能“人去樓空”
目前一些開發商以養老地産的名義,開始建設房産,在銷售的同時承諾按照一定年限回購産權,當全部産權按照約定回購完成後,老人可享有無償居住和使用的權利。關於這個現象,法律專家的看法是,其行為可能涉嫌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而這個行為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同時,關於這種回購産權的模式,只是開發商的一種促銷手段,讓購房人覺得有利可圖,沒有風險,從而投入大筆資金購房,但這種行為給購房人將會帶來一定法律風險,因為開發商一般會約定較長時間的回購期限,而由於開發商自身實力、誠信度、社會整體經濟狀況等條件,存在約定的期限內開發商不回購、或因為資金鏈斷裂、企業破産、倒閉,人去樓空等情形而無法履行合同約定的回購義務。因此專家建議在購買時要對開發商的實力、雙方之間簽訂的書面合同、協議等材料認真閱讀、謹慎簽署。
建議 選養老院還要看口碑好壞
對於如何規避養老市場上的各種“坑”,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北京中凱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凱,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房地産交易法律事務部主任王琮瑋律師都給出了很好的建議。
一是子女加強風險意識,多與老人溝通。非法集資犯罪手法層出不窮,需增強風險意識,謹慎選擇投資渠道。按照國家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規定,養老機構應當取得許可並依法登記。合法的民辦養老機構必須有兩個證件:一是民政局頒發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二是依法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因此,對投資養老項目,要關注養老機構的合法性、項目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規定。
二是合理選擇養老機構,服務與口碑並重。子女應當根據老人的身體條件狀況,選擇合適的養老院。比如説,身體好的可以選擇外部環境好的;如果是失能老人,對外部環境就不必有太高要求,而要選擇醫療服務好的。子女應當事先了解養老機構服務口碑。養老院大多是長期經營,口碑好壞需要長時間積累,子女們在為老人選養老院時最好多轉轉多看看,選擇口碑好的養老院。
三是簽訂養老協議與押金協議,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養老協議服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繫方式;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經常聯繫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繫方式;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收費標準以及費用支付方式;服務期限和地點;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違約責任;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一般都有合同範本,在簽訂時可以比對,以免上當。對於押金的使用,也應當有協議,主要約定押金的用途為老人應急、醫療所需,做到專款專用;也可以約定在第三方銀行開立聯名賬戶,以保護老人的權益。
本版文/本報記者 趙新培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