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濟”:靠“低節操”吃飯走不遠
- 發佈時間:2016-04-08 10:51:56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核心觀點
“網紅經濟”剛剛起步,究竟能走多遠,除了取決於其自我的發展邏輯外,也取決於其在整個社會精神文化領域的角色定位。總而言之,我們需要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接納由“網際網路十”而涌現出的所有能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新型産業;同時,也必須正確地引導和規範某些遊走在道德與法律邊緣的産業,只有正確定位和科學規範,才能保障“網紅經濟”有序、健康和持續發展
從爭議網紅“芙蓉姐姐”、文學網紅“痞子蔡”、視頻網紅“後舍男孩”,到美女網紅“張大奕”、寵物網紅“回憶專用小馬甲”、動漫網紅“old先”,網紅早已不能稱為是新鮮事物。然而,隨著流量變現和資本引入的實現,以網紅為基礎的“網紅經濟”興起,引爆了大眾視野。“papi醬”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她自2015年10月開始上傳原創短視頻,截至今年3月20日,她的節目總播放量達2.9億次,微網志粉絲超過760萬人,總粉絲超過1181萬人,更是在不久前吸引到1200萬元投資,估值1.2億元,為“網紅界”開闢了一條全新的商業化道路。海量的粉絲、強大的話題性、資本認可的商業變現能力、日益延伸的産業鏈……“網紅經濟”已經成為一個值得深思的社會現象。
注意力創造出新的經濟增長點
“網紅經濟”的興起,恐怕有幾個原因。第一,以“95後”為代表的青年一代提供了受眾基礎。根據百度《95後生活形態調研報告》,“95後”約為1億人,是移動互聯網原住民,是網路社交平臺最重要的用戶。他們最愛的就是在網上點讚、分享、評論和吐槽,最認同的就是宅、呆、逗比和高冷等流行價值觀,熱衷於彈幕、美顏和“表情包”。“網紅經濟”極大地迎合了他們崇尚個性的心態。第二,網路視頻社交媒介的興起提供了依託平臺。2007年國外視頻網站YouTube推出視頻廣告分成計劃,將55%的收入劃給視頻內容創作者,網紅由此大量出現。隨著我國網路視頻社交媒介的日益興起,只要有個性、敢出位、直面用戶,就能夠吸引到令人咋舌的粉絲流量。第三,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和消費者時間的碎片化,越來越多的顧客流量開始由社交媒體導入,越來越多的支付交易可通過移動社交電商完成,傳統電商平臺的搜索推送功能被大大削弱,而“買手”對接“粉絲”的精準行銷模式則日益興盛。
“網紅經濟”崛起的根本原因,是注意力作為稀缺資源創造出新的經濟增長點。當代是資訊爆炸的時代,資訊的過剩相應地帶來了注意力的稀缺。成功的網紅們往往能憑藉自身的獨特個性脫穎而出,獲得更多的、更持續的關注。這些關注度正是當今最寶貴的資源,配合成本低廉、更新迅速、草根親民等優勢,“網紅經濟”便順理成章地站在了時代的風口。
流量變現不能背離市場理性
眼球是爆點,但錢包才是投資人最終追逐的目標。電商、廣告、打賞、付費服務和線下活動等是網紅人氣變現的最常見的方式。流量變現的方式儘管多樣,但如何實踐、能否持續仍然值得討論。
首先,“網紅經濟”需提高行銷的針對性。不同的受眾群體必然對應了不同的商業發展路徑。“網紅經濟”本身就是一種提倡個性的商業模式,因而在選擇變現模式的時候需要將自身優勢與受眾需求結合起來,找到最合適的路徑。其次,“網紅經濟”需將關注度轉化為影響力。最重要的指標是關注度所帶來的正面的影響力。這種影響力包括規模、時間、內容、方向及效果五大要素,而關注度僅代表了其中的規模要素,只決定了影響力的範圍和邊界,網紅們還需要在時間、內容、方向和效果上下功夫。第三,網紅經濟需從個體經營轉為公司化運作。對於一系列的商業化運作流程,網紅本身不如經紀公司有經驗,類似于攝影、剪輯、銷售和客服等工作,也需要專業團隊來完成。協作不僅可以大大提高“網紅經濟”的專業程度和運作效率,也使得網紅能夠專注于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值得指出的是,網紅終究只是一種行銷手段,其背後需要高品質的産品和服務,需要成熟的産業鏈作為支撐。過去幾年,首輪融資成功而風光無限的企業不計其數,但迅速破産倒閉的空殼也屢見不鮮。歸根結底,“網紅經濟”不能背離市場理性,更不能脫離實體經濟而發展,否則只能是曇花一現。
正確定位才能保障持續發展
“網紅經濟”剛剛起步,究竟能走多遠,除了取決於其自我的發展邏輯外,也取決於其在整個社會精神文化領域的角色定位。根據 《中國青年報》 的一項調查,79.9%的受訪者認為網紅是為了出名的年輕人,43.8%的受訪者認為網紅是通過整容和撒謊包裝自己的騙子,40.5%的受訪者則認為網紅是搞粉絲行銷、賣低劣産品的淘寶賣家。這樣的調查結果也許不乏偏見,但也確確實實反映了社會大眾對於“網紅經濟”存在的不良印象。從網紅自身角度而言,作為內容製造者,能夠持續提供優質內容是其生命長短的關鍵,如果網紅內容長期脫離主流價值觀,以“低節操”等特點吸引粉絲,必然難以形成長久影響力;從相關政府部門角度而言,不良的“網紅經濟”威脅健康的經濟生態和社會秩序,腐蝕青少年心理,助長浮躁之風,亟須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對該商業鏈條進行及時的道德校準和凈化。
總而言之,我們需要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接納由“網際網路+”而涌現出的所有能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新型産業;同時,也必須正確地引導和規範某些遊走在道德與法律邊緣的産業,只有正確定位和科學規範,才能保障“網紅經濟”有序、健康和持續發展。
(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上海市“晨光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