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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2016年減稅總規模或接近6000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1-27 07:30:43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已進行4年多的稅制改革重頭戲——營改增,今年將全面“落地開花”。國務院日前研究全面推開營改增,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顯著減輕企業稅負,調動各方發展積極性。有人擔心減稅將給財政收入造成進一步壓力,李克強表示,必須要看到,“營改增”這個稅制改革是當前的讓利,更是在培育未來的“新動能”。他説,要用短期財政收入的“減”換取持續發展勢能的“增”,為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準打下堅實基礎。

  試點取得成效

  增值稅是世界上最主流的流轉稅種,與營業稅相比具有許多優勢,最大特點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復計稅。2012年1月1日,我國在上海啟動“營改增”試點,改革主要從地區和行業兩個角度展開:由上海開始,覆蓋到長三角珠三角及渤海灣三大主要經濟區域;分行業進行全國範圍內的試點,涉及的行業包括交通運輸、郵政、電信以及七大現代服務業。

  截至2015年6月底,全國納入“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共計509萬戶。據不完全數據統計,從2012年試點到2015年底,“營改增”已經累計減稅5000多億元,後續産業鏈減稅效果持續體現。

  更為重要的是,營改增從深層次上改變了市場經濟交往中的價格體系,對産業結構調整起到了推動作用,比如為企業走出去創造了更大便利。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指出,增值稅與營業稅相比較,其可以實現出口退稅,消除跨境貿易及服務的重復計稅,而營業稅則無法實現。我國正進行産業結構調整,在“一帶一路”政策的激勵下,大量的中資企業在走出國門,需要與國際上的主體稅種融合。

  今年或減6000億

  有關統計顯示,目前已有約1/4的營業稅納稅人轉為了增值稅納稅人,但仍有3/4的營業稅納稅人未完成“營改增”改革,分佈在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由於剩下的4個行業戶數眾多、業務形態豐富、利益調整複雜,這4個行業被稱為營改增中難啃的“硬骨頭”。

  最後的堡壘將在今年攻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2016年將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專家指出,今年全面推開營改增並加大部分稅目進項稅抵扣力度,將帶來大規模減稅。

  李克強強調,營改增有利於減少重復徵稅,降低企業成本和稅收成本,這將對發展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促進産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重要作用。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表示,全面“營改增”的減稅額度有望達到9000億元。有預測稱,2016年,已納入“營改增”的行業減稅規模估計有2000億元,金融業、房地産和建築業、生活服務業等行業減稅規模或接近4000億元,2016年“營改增”減稅總規模接近6000億元。

  攻克難點穩推進

  營改增進展到今天,中央與地方增值稅分享比例是焦點之一。據悉,當前營業稅是地方主體稅種。據統計,2015年前11個月,剩下4個行業的營業稅收入實現1.75萬億元,佔地方一般公共財政收入比重為23%。改成增值稅後,若按照目前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地方財政將承擔一定的稅收減少壓力。

  對此,李克強表示,增值稅分享比例在全面推開營改增後要做合理適度調整,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優勢産業,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營造主動有為、競相發展、實幹興業的氛圍。

  其實,財稅改革最終將有利於調動中央與地方的積極性。李克強表示,全面推開“營改增”、加快財稅體制改革要有利於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通過完善中央與地方事權和財力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形成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在發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的良好格局。

  部分行業營改增後稅負增加也是改革的另一大焦點。國家對此高度重視,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和各地方、各行業認真銜接,週全考慮,做好“制度設計”。同時要求各地方各部門要把握節奏、穩妥推進,採取增量式、漸進式方法推進改革,避免財力分配格局變化對經濟平穩運作造成影響,確保改革措施儘早見效。

  “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儘管一些企業反映其營改增後稅負上升了,但宏觀數據顯示,我國增值稅的總量呈下降趨勢。當金融、建築、房地産等4個行業納入增值稅的課稅範疇後,如果新增投資導致抵扣項目較多,則有可能由於實現了抵扣鏈條的相對完整性,從而減少了增值稅的稅額。”李旭紅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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